张爱玲认为,所谓“三大恨事”应该是“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三恨《红楼梦》未完。”这也是促成她一详再详《红楼梦》,最后辑成《红楼梦魇》的动力来源。
此外,不能更赞同《红楼梦未完》篇中的这句话了:“后四十回谁都有点看不进去,不过看个大概。”对于我个人来说,前八十回已是囫囵吞枣,后四十回就更是蜻蜓点水了。
由此书得知,原来曹雪芹为了避开文字狱,实在是煞费苦心。小说被他改来改去许多回,一是为了情节的丰富和合理性,一是免得不小心惹怒朝廷。
《红楼梦》里没有一个人物是多余的,也没有一处描写是多余的,文字都有他们各自的使命。这让我想到张爱玲自己的小说。《红楼梦》真是她的写作教材,其中有些词句甚至被张直接引用。
比如《散戏》中的“铺床叠被”梗,《桂花蒸 阿小悲秋》里的“扭股糖”(对“扭股(儿)糖”的解释是:用麦芽糖制成的两股或三股扭在一起的食品。多用以形容撒娇或害羞时的扭捏情态)……如果深入阅读《红楼梦》原著,一定还会发现更多的相似之处。
对于哪里写得好,哪里不好,哪里改过,书评批语的合理性,张都有自己极高的领悟力。跟着她的眼光去阅读,仿佛也能领略到一星半点的写作技巧。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写作的人,包括大作家,都特别喜欢研读《红楼梦》了。
读了《红楼梦魇》,才知道《红楼梦》里写的是满人,十二钗都是大脚,所以才能在偌大的园子里健步如飞。
因为经过多人多次不同年代的修改,不同版本的红楼梦里面方言夹杂,从苏州话,南京话到京片子都有,还有从文言到白话的过渡痕迹。
知道脂砚可能是宝玉原型,有些惊讶;钗黛原型可能本是一体,略感安心。张爱玲的研究,多少弥补了她自己“红楼梦未完”的遗憾,也使读者得到一些安慰。
《红楼梦》八十回后的情节,有许多差异很大的续作。张爱玲都一一研究过。她所推测的百回《红楼梦》最后二十回的情节,比高鄂的续作有意思得多:宝钗难和宝玉白首,黛玉死前可能还没有宝钗和宝玉的婚事,袭人可能也没有始有终,宝玉湘云未必没有在一起,抄家的情节本不在计划之内……
可是看了她的仔细比较之后,转头一想,又不觉得高鄂的狗尾续貂一无是处了。让黛玉得知宝玉结婚吐血而死,残忍肯定是太残忍,但也很符合悲剧的必然,批判封建礼教的力度也是锥心刺骨的。拍成电视剧后,新娘“掉包”的情节让多少人含恨落泪啊!
曾经有朋友委婉地告诉张爱玲,看不懂她的《初详红楼梦》。张爱玲把主要原因归结为自己用语过于精炼,能省一个是一个,导致说理更加不清楚。
我自己发现,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同样影响对《红楼梦魇》的阅读,即对于《红楼梦》文本本身的熟悉程度,以及相关知识的了解。
张说:“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悉《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仅此一点,多少人遥不可及?更遑论在国外高校图书馆里接触到不同版本的原始抄本了。
就这,考据并写成此书,张爱玲也用了十年。曹雪芹写《红楼梦》也是批阅十载,增删五次。
所以我看这本书,肯定也是磕磕巴巴的,大部分时候是因为懒得对照原文,少部分是因为无法对照,不像看她的小说那样轻松。
才知道自己早年的两遍红楼全是白读了,更何况第一遍还是初中毕业时的借阅,那时候因为人生阅历尚浅,必然是似懂非懂,即使大学的年纪再读,也还是如八戒吃人参果,品不出味道。
可见读书也是需要高人引导的一件事,单靠自己瞎琢磨可能事倍功半,浪费太多时间。
广 告 时 间
这些文章现在看来略显生硬粗糙,如果再打磨一番,可能会更好读一些,但道理还是那些道理,其实并没有变。
虽然绝对不敢自称高人,因为自己也还处在一个“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的阶段。但在人到中年,对读书产生许多困惑时,我确实曾经花费数年时间,苦苦寻觅过答案。
如果你也和我一样,有过许多关于阅读的疑惑,不妨借鉴一下我这个“低人”的诸多笨法子。要是早在青春蹉跎之时,也有人告诉我这些,真是不知道要节省多少时间,少走多少弯路啊!
当我终于得空把那些曾经的笔记和思索粗略整理,公布在网上之后,没想到竟得到许多共鸣与鼓励。专栏的“热销”有点出乎意料,也更加坚定了我继续输出利他的信心。
虽然专栏内容已经足够自成一个体系,但是这几年读书,又有了些新的感悟,等有时间,打算再给专栏继续免费“加餐”。换句话说,专栏只要购买一次就够了,如果内容更新,系统会自动通知您。
一杯咖啡钱,希望你们读了也能有超值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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