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为本公众号《改变世界》轻科普系列第二篇《千里通信》,欢迎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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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书我们谈到了80年代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八个字,“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说完了电灯,这次谈谈电话的故事。上回书《点亮黑夜》里谈到,爱迪生不是第一个发明灯泡的人,而是改良灯泡的人。瓦特、卡尔本茨也都不是蒸汽机和汽车的原创,都是改良者。于是,我说了一句,哪有什么纯原创,牛顿尚且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于是,人们慢慢地就提出了“大地有引力”这么一种观点。如果苹果树和月亮一样高呢?也应该会受到地球的引力而掉下来。也就是说,月亮应该也是受到了地球的引力,但月亮为什么没掉下来呢?哦,应该恰好是地球给月亮的引力提供了月亮绕地球旋转的向心力。进化的思想很早就存在了,达尔文的祖父就表达过类似的观点。比如达尔文到了澳洲,他发现那里有袋鼠等奇怪的动物。难道澳洲的上帝和其他大陆的上帝不是同一个?为什么造出来的动物完全不一样呢?足够的证据足以提出进化论了,但为什么进化还是个问题。之前有些观点说,进化是动植物为了完善自身,使自己趋于完美。达尔文觉得另有原因,直到他读了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和马尔萨斯的《人口原理》,“自由竞争”的思想击中了他,于是“自然选择,生存斗争”的观点破土而出,达尔文进化论逐渐完善。《明朝那些事儿》里有个观点,好人一般当不了好皇帝,好皇帝也一般不是好人。西周的周幽王,显然是个好人,起码在现代的女性观点来看,是个好丈夫。像极了现在一些女孩子说的,好男人就要不惜一切代价满足自己女朋友(老婆)的想法,我想要吃冰淇淋,你就要大冬天大半夜顶风冒雪跑两条街去给我买,不然就是不爱我。烽火狼烟是古代军事活动中传递信息的一个方法。除此之外,还有哪些呢?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骑马,驿站,这是比较普遍的方法。但是有个误区,比如“千里马”“六百里加急”,并不是一匹马可以连续跑一千里,也不是一匹马可以连续跑六百里。六百里加急,大概每三十里就设置一个驿站,你每到一个驿站,都要换一匹马,当然,人累了也换。也就是说,每匹马只是跑了三十里而已。千里马更是夸张说法。第一,古代的度量衡和现在不一样,古代一千里大概也就现在300——400多公里。第二,马一天跑400多公里几乎是不可能的,根据1987年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主持编写、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中国马驴品种志》的记载,我国曾于1903年举办过一场北京至天津的长途骑乘比赛,赛程全长120公里。当时,参赛的38匹马全是蒙古马。最终,冠军马跑完全程一共用了7小时32分钟。除非古代的千里马和现在的马不是一个品种。马这种动物,爆发力好,耐力一般。而且,它是食草动物,草的营养肯定不如肉,很快就会消耗掉,跑不多久很会饿。还有信鸽。到底什么原理,好像还没有定论。有的说是地磁场,有的说嗅觉,有的说是特殊智商···比较乱,这里按下不表。电报是人类第一次信息传递的飞跃,很多人也都知道所谓的“莫尔斯电码”,但却不知道这位电报之父莫尔斯不是什么物理学家,而是一位画家。在两个城市架设26条电线,代表26个字母,每次给其中一条线路通电。比如你想发送 I LOVE U,你就依次给I L O V E U 对应的线路通电,另一侧就能接收到对应信息。1832年,莫尔斯在欧洲出差结束,乘坐由法国驶往美国、横跨大西洋的一艘轮船回家,他急切地想回家,他想他老婆了。船长就安慰大家,当年哥伦布在大西洋上也是如此,没有办法,人在茫茫大西洋里太渺小了,就算有危险,咱们也没办法和陆地通信求救,只能慢慢走。幸好咱们船只坚固,食物充足,肯定没事的,大家就耐心忍一忍吧。这时,有个物理学家为了给大家解闷,在甲板上给大家表演最新的电学实验——电流的磁效应。你看,通电瞬间,导线旁边的小磁针就会偏转;断电瞬间,小磁针就又转回去了,好玩吧。莫尔斯被这个实验吸引住了,过来询问电学和磁学的知识,他知道了电的传播速度几乎是瞬间,太神奇了,物理比美术还要多姿多彩呀!晚上躺在床上,莫尔斯翻来覆去,想,电的传播速度这么快,而通电和断电影响磁性,能否根据这样迅速传递信息呢?26个字母太多了,影响传递效率,能否用几个简单的信号的排列组合来代表呢?现在看来,莫尔斯电码用几个符号代表26个字母和现在计算机用0和1二级制取代常用的10进制思路是很像的。各种问题都被解决了,电报机,线路,莫尔斯电码说明书。1844年,莫尔斯在华盛顿向40英里外的巴尔的摩城亲手发送了人类的第一份长途电报,“上帝创造了何等奇迹”。再比如,发送电报和解读电报都需要专门知识,稍有不慎,可能发生信息误读。据说,著名的泰坦尼克号沉没事件,很可能跟电报错误有关。贝尔是教育世家,他的祖父是个聋哑学校的老师,他自己一开始也是供职于一所聋哑学校。因为工作的原因,贝尔老师对声音的产生与传播等格外感兴趣,可称得上是语言学家。当时电报已经发明,很多人包括贝尔,觉得电报不能即时通信,而且不能传递说话人的语气,有待于改进。屡次实验失败的贝尔,遇到了电气工程师沃特森,两个人达成了共识,电话的基本原理应该是这样:人说话时薄膜振动改变电阻使电流变化,在接收处再利用电磁原理将电信号变回语音。正在二人没有思路的时候,有个人说了句,我觉得送话器和受话器的灵敏度太低了!当他们改装完毕还没来得及实验的时候,贝尔不小心碰洒了一瓶硫酸溅到腿上,疼的他大喊“沃特森先生,help!”结果,在另一个房间的沃特森通过电话的受话器清晰地听到了这句话。1946年,贝尔实验室发明了第一台移动电话,但是因为体积太大,并不能真的移动。1985年,真正可以移动的移动电话发明了,三公斤重,也就是比板砖还要稍微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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