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35347-0/2012-000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12-04-13 |
军队退休干部统一参加的是西安市医疗保险,由市医保中心统一管理,并为每位参保人员设立有个人账户;同时发给每人一张医保卡和一本医保专用病历。医保中心每月按照个人(基本退休费+军人职业津贴)×5.5%+职级补助 的标准将医疗补助费拨入个人账户,逐月滚动累积。账户内的医疗补助费只适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的医疗费用,不能提现或挪作它用。当年未用完来年结转继续累计使用,家属可继承。特别强调:医保卡和医保专用病历必须在市医保指定医院和药店内使用。
附:职级补助标准
职务名称 | 补助金额 |
正局、正师、技术5级及以上 | 360元 |
副师、副局、技术6级、技术7级高职 | 340元 |
正处、正团、技术7级中职、技术8级 | 310元 |
副处、副团、技术9级 | 280元 |
正科、正营、技术10级 | 240元 |
副科、副营、技术11级 | 220元 |
正连、技术12级、科员及以下 | 200元 |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