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7 来源: 省厅新闻办
7月11日晚23时许,大理州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县城文笔路中医院路口路段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没有人员伤亡,请出警处理”。接到指令后,民警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处置。
按照肇事司机提供的情况,这原本应该是一起情节简单的当方肇事事故,但经过现场勘查,现场遗留的痕迹让民警心中产生了疑惑,为何肇事车辆在如此“惨烈”撞击下,竟没有丝毫的制动迹象?为何肇事司机所述情况与现场遗留痕迹所反映出的情况大相径庭?带着疑问,民警于次日调取了该路段监控视频,发现该事故竟是一起人为制造的“交通事故”。
经警方深入调查,事情真相大白。原来,该肇事车辆实际肇事时间为7月7日凌晨,因肇事司机段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以当时未报案。事后,段某某将车送进修理厂维修,当定损报告出来后,段某某发现修理费用较高,于是便导演了一场“伪造事故现场,骗取保险金”闹剧。
在此,小编想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为图一点蝇头小利不惜以身试法,实在是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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