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查处一起无证经营医疗器械案
来源:办公室 点击数:1661 更新时间:2014-3-3 9:44:04
日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时,依法取缔一起无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案,现场扣押二类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婴儿护脐”50余只,并对当事人苗某进行了立案查处。
该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一药品经营企业检查时,当事人苗某正驾车前往该企业送货,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车内装载的产品和相关资质材料进行核查,发现经营有“一次性使用无菌婴儿护脐”,该产品标示注册证号赣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2640088号,为二类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方可经营。经调查得知,当事人苗某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属无证经营医疗器械行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稽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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