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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答疑课程
【本章考情分析】本章为经济法重点章节,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7分,有持续考核主观题的传统,考生应当做好应对主观题的准备。本章考点的理解难度不大,只是需要对比、区别记忆的内容比较多。2022年教材主要变化:新增公司法人人格否定,调整公司登记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公司清算等相关内容,删除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第一单元 公司法概述与登记管理
公司一般是指依法成立,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的营利法人。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仅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常考点1】母子公司与总分公司
项目母子公司总分公司
关系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的组织关系。分公司在隶属的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性质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财产、名称、章程。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章程,没有独立的财产,不具有法人资格。
责任承担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营业执照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
经营活动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2019年考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子公司法人资格和民事责任承担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B.子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C.子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D.子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应与母公司共同承担民事责任【答案】A【常考点2】公司法人财产权
(一)投资的限制项目具体规定
决议向其他企业投资,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数额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及单项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限额。
责任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二)对外担保限制项目具体规定
决议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1.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2.接受担保的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 3.该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1/2)通过。
为他人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数额公司章程对担保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不得超过限额。
【2018考年题·单选题】李某是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借款需要请求甲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甲公司遂召开股东大会对此事项进行表决。下列关于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李某不可以参加表决,该项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B.李某不可以参加表决,该项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C.李某可以参加表决,该项决议由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D.李某可以参加表决,该项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答案】B【常考点3】公司的登记管理(2022年调整)
项目具体规定
登记机关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市场监督管理机关。
登记事项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应依法登记。其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批准的项目,应经过批准。
成立日期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
住所(1)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2)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
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强调】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强调】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公司变更住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的住所前,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任职期间发生不得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情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备案事项公司变更备案事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公司歇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公司在歇业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的,视为恢复营业。
注销登记公司注销依法须经批准的,或者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强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教材例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变更登记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是( )。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6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B.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C.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D.公司分立的,应当自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答案】B。选项A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选项C中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和选项D中公司分立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因此,选项B正确。第二单元 有限责任公司
【常考点4】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设立条件具体规定
股东人数1-50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主体)。
出资额注册资本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般可分期,无法定出资期限要求)。
出资方式可以用货币,以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强调】土地所有权,非法的财产(如毒品),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均不能作为出资。
公司章程(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由股东共同依法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2)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公司名称和住所;②公司经营范围;③公司注册资本;④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⑤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⑥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⑦公司法定代表人;⑧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3)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具有约束力。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有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强调】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额足额存入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而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该转移手续一般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2019年考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有(  )。A.公司经营范围  B.公司法定代表人  C.公司注册资本  D.公司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答案】ABCD【菜子模考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公司章程对股东没有约束力B.制定公司章程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经程序C.公司经营范围属于公司章程的必备事项D.公司章程必须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并签名、盖章【答案】BCD【解析】选项A: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常考点5】股东出资
(一)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项目具体规定
非货币财产的评估作价(未作价,去作价)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出资后减值的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存在权利瑕疵的土地使用权出资(有瑕疵,先补正)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出资1.已交付公司使用,未办变更手续(1)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2)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3)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已办变更手续,未交付公司使用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不直接抽出)【2019年考题·单选题】李某以违法犯罪所得的20万元出资并取得公司股权。对李某犯罪行为处罚时,就其股权处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将李某的出资从公司中抽出,补偿受害人损失B.将李某的出资从公司中抽出,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减少20万元C.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李某的股权D.将李某的出资从公司中抽出,其他股东对20万元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答案】C【菜子模考题·判断题】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2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答案】√【常考点6】股东未尽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
项目具体规定
该股东对公司,承担补足出资(未出资本息范围内)的责任。
对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资时)1.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原告请求未尽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公司债权人可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强调】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和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责任。
恶意受让人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诉讼时效股东未履行或者为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被告股东不得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
【2018年考题·单选题】郑某、吴某、蔡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郑某在规定时间缴纳了认缴出资额的一半;吴某以房产出资,但未按章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蔡某如期足额缴纳出资。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郑某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郑某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但无须向吴某、蔡某承担违约责任B.郑某可将出资抽回,退出公司,但应向吴某、蔡某承担违约责任C.郑某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蔡某承担违约责任D.郑某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吴某、蔡某承担违约责任【答案】C【解析】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股东(蔡某)承担违约责任。【常考点7】股东抽逃出资
项目具体规定
情形(1)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2)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责任该股东返还抽逃出资本息。
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人(不包括监事)承担连带责任。
对公司债权人: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强调】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不得提出相同请求。
股东权利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诉讼时效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不得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
【强调】第三人代垫资金协助发起人设立公司,双方明确约定在公司验资后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将该发起人的出资抽回以偿还该第三人,发起人依照前述约定抽回出资偿还第三人后又不能补足出资,相关权利人请求第三人连带承担发起人因抽回出资而产生的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内容小结】未尽(未履行、未全面履行)出资与抽逃出资责任责任主体未尽出资义务抽逃出资
该股东补足出资本息返还抽逃出资本息
发起人连带责任(设立时股东+不分善恶)协助的股东—连带
董事、高管增资+未尽勤勉、忠诚义务+相应责任协助的董事、高管—连带
实际控制人——协助的实际控制人—连带
第三人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知道+连带(对公司、对债权人)+追偿——
该股东在抽逃出资(未尽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常考点8】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的职权
(一)组织机构的设置1.一般设置有限责任公司一般需要设置股东会、董事会(成员3-13人)和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2.小公司的特别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的或者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菜子模考题·单选题】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B.甲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C.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经理D.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监事【答案】D【解析】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选项B: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选项C: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选项D: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二)组织机构的职权1.股东会的职权项目具体规定
决定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人事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权(1)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2)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3)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4)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5)修改公司章程。
2.董事会的职权项目具体规定
执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制订权(1)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2)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3)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4)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决定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3)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4)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经理的职权项目具体规定
具体管理(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决定权(1)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2)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强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名师点拨】董事会的一般职权是“制订××方案”,提交股东会表决通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三个职务由董事会任免,其他管理人员由总经理任免。4.监事会的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强调】只有建议权不能直接罢免。(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强调】监事可以对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但只能列席董事会会议,不能提出提案。(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费用由公司承担。【2021年考题·单选题】甲公司聘请张某担任经理,公司章程未对经理职权作特别规定,董事会未作特别授权。下列关于张某职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有权制订甲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B.有权组织实施甲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C.有权决定聘任其好友李某担任甲公司的财务负责人D.有权制定甲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答案】B【解析】选项ACD:属于董事会的职权。【内容小结】股东会、董事会、经理职权易混对比表股东会董事会经理
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任免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任免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任免高管以外的管理人员
修改公司章程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规章、拟订基本管理制度
——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执行股东会决议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018年考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是(  )。A.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B.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C.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答案】D【解析】选项ABC:属于股东会职权。【常考点9】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议制度
(一)股东会会议制度1.形式定期会议由公司章程规定
临时会议(1)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2)1/3以上的董事;(3)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
2.召开召集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以后的股东会会议:1.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2.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3.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通知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先约定后法定
3.决议(1)表决权: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2)类型项目具体规定
普通决议由公司章程规定
特别决议要求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事项(1)修改公司章程;(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3)合并、分立、解散;(4)变更公司形式 。
(3)签名:出席会议的股东。【菜子模考题·单选题】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5%、15%、36%和44%,公司章程对股东会召开及表决的事项无特别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股东会召开和表决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张某、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B.张某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C.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D.首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由赵某召集和主持【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议制度。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选项AC错误。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选项B错误。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选项D正确。(二)董事会制度项目具体规定
董事会人数3-13人
职工代表(1)国有独资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应当有职工代表。(2)其他:可以有职工代表。
董事长、副董事长(1)可以设副董事长;(2)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任期每届不得超3年,连选可连任。
经理可以设置经理,经理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
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推举1名董事
表决(1)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方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2)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三)监事会的制度项目具体规定
监事会人数不得少于3人。
人员组成应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
监事会主席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任期3年
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召集主持监事会主席→半数以上监事推举1名监事。
会议类型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
临时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决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2021年考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监事会主席由股东会选举产生B.监事的任期每届为5年C.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监事D.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答案】D【解析】选项A,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选项B,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选项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菜子模考题·单选题】甲、乙两个国有企业出资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丙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丙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股东代表B.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C.丙公司董事长须由国有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D.丙公司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答案】C【解析】选项C:设立的不是“国有独资公司”。在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常考点10】公司决议瑕疵的法律后果
(一)适用范围: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二)情形1.决议的无效和可撤销项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违反公司章程
决议内容无效可撤销
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可撤销可撤销
【强调】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决议不成立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项目具体规定
未开会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据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
未作表决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
出席不够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未达通过比例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
(三)诉讼当事人情形原告被告第三人
请求确认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股东、董事、监事等公司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请求撤销决议在起诉时具有股东资格
【强调】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有原告资格的人以相同的诉讼请求申请参加前款规定诉讼的,可以列为共同原告。(四)后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公司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2020年考题·单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某认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一项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项决议,王某提起诉讼的被告应当是(  )。A.董事长  B.总经理    C.董事会      D.甲有限责任公司【答案】D【解析】股东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菜子模考题·单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有甲、乙两名股东,分别持有70%和30%的股权。2020年3月,乙发现该公司基于股东会2019年2月作出的增资决议增加了注册资本,乙的持股比例被稀释。经查,该公司2019年2月并未召开股东会作出增资决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如果乙拟提起诉讼推翻增资决议,其诉讼请求应当是(  )。A.撤销决议                        B.确认决议不成立C.确认决议无效                    D.确认决议效力待定【答案】B【解析】公司未召开会议的,决议不成立。【常考点11】股东权利
(一)分类分类标准具体规定
行使目的共益权(基于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股东大会参加权、提案权、质询权、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累积投票权、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和自行召集权、查阅公司账簿权、提起诉讼权等。
自益权(基于个人利益)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新股认购优先权、股份质押权和股份转让权等。
行使条件单独股东权(只持有一股股份的股东也可以)自益权、表决权等。
少数股东权(持有一定数额以上股份方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二)知情权1.内容范围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查阅+复制查阅
股东名册——查阅
公司债券存根——查阅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查阅+复制查阅
董事会会议决议查阅+复制查阅
监事会会议决议查阅+复制查阅
财务会计报告查阅+复制查阅
会计账簿查阅——
【2019年考题·判断题】查阅公司账簿的权利属于股东的共益权。(  )【答案】√2.查阅账簿的要求(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2)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3)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强调】“不正当目的”的界定:(1)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业务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2)股东为了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3)股东在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之日前的3年内,曾通过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3.其他事项项目具体规定
知情权保护公司章程、股东之间的协议等实质性剥夺股东查阅或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的权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股东查阅或者复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知情权诉讼原告:股东(1)股东起诉请求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2)公司有证据证明前款规定的原告在起诉时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在持股期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依法查阅或者复制其持股期间的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除外。
执行(1)人民法院审理股东请求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案件,对原告诉讼请求予以支持的,应当在判决中明确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时间、地点和特定文件材料的名录。(2)股东依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查阅公司文件材料的,在该股东在场的情况下,可以由会计师、律师等依法或者依据执业行为规范负有保密义务的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辅助进行。
不当行使知情权的赔偿责任(1)股东行使知情权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导致公司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公司可以请求该股东赔偿相关损失。(2)辅助股东查阅公司文件材料的会计师、律师等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导致公司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公司可以请求其赔偿相关损失。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责任1.滥用法人独立地位与滥用股东权利滥用什么损害谁承担责任
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2. 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混同的判断(2022年新增)在认定是否构成人格混同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者财产,不作财务记载的;(2)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或者将公司的资金供关联公司无偿使用,不作财务记载的;(3)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不分,致使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区分的;(4)股东自身收益与公司盈利不加区分,致使双方利益不清的;(5)公司的财产记载于股东名下,由股东占有、使用的;(6)人格混同的其他情形。3.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处理(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公司请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被告仅以该交易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没有提起诉讼的,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依据《公司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常考点12】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的关系
项目具体规定
股权代持协议效力合同效力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或可撤销情形,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2022年调整)
投资收益归属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转为公司股东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第三人有权依法主张善意取得该股权。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债权人的责任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上述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冒名登记如果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菜子模考题·判断题】公司债权人可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该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常考点1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一)对内转让(对内转让无限制)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二)对外转让:股东转让股权时,先看公司章程的规定。只有公司章程未规定,才适用《公司法》的股权转让限制条件。1.程序项目具体规定
其他股东过半数→人数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书面通知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视为同意(1)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2)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强调】对外转让股权,可以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2.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事项具体规定
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限(1)章程规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主张优先购买转让股权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使期间内提出购买请求。(2)章程没有规定行使期间或者规定不明确的:以通知确定的期间为准。(3)通知确定的期间短于30日或者未明确行使期间的:行使期间为30日。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1)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2)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转让股东反悔(1)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股东,在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后又不同意转让股权的,对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主张,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2)其他股东主张转让股东赔偿其损失合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损害优先购买权的处理具体情形(1)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其他股东仅提出确认股权转让合同及股权变动效力等请求,未同时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他股东非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请求损害赔偿的除外。
时间限制其他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30日内没有主张,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1年,不得主张优先购买。
法律后果股东以外的股权受让人,因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依法请求转让股东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不适用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菜子模考题·判断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答案】×【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无需经其他股东同意。【菜子模考题·判断题】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特别规定。李某拟将其拥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赵某。张某和王某均不愿意购买,则李某可以将股权转让给赵某。(  )【答案】√(三)强制转让1.要求: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2.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四)转让程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1.有限公司股东退出公司的法定条件与程序项目具体规定
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法定程序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重大分歧案件(1)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重大分歧案件时,应当注重调解。(2)当事人协商一致以下列方式解决分歧,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①公司回购部分股东股权;②其他股东受让部分股东股权;③他人受让部分股东股权;④公司减资;⑤公司分立;⑥其他能够解决分歧,恢复公司正常经营,避免公司解散的方式。【菜子模考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股东会特定事项作出的决议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下列属于该特定事项的有(  )。A.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      B.公司合并、分立的C.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D.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答案】ABD【解析】选项C:异议股权回购请求权的情形不包括增加注册资本。【常考点1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具体规定
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时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营业执照中载明。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有限制,法人不限制)。
组织机构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议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强制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法律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举证责任在股东)。
【2020年考题·单选题】王某出资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甲公司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公司未设立股东会B.甲公司决定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C.甲公司决定会计年度终了时不编制财务会计报告D.股东王某行使股东会相应职权作出决定时未使用书面形式【答案】A【解析】选项A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法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由股东行使,当股东行使相应职权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选项B: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选项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常考点15】国有独资公司
项目具体规定
公司章程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股东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一般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分配利润,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本级政府批准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会中应当包含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副董事长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一般成员其他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任期不得超过3年。
经理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限制1.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同意,董事会成员不得兼任经理;2.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机构兼职。
监事会产生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人数不得少于5人,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每届任期为3年。
【2021年考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经理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职B.应当设立股东会C.监事会成员可以为3人D.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无职工代表【答案】A【解析】(1)选项B: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2)选项C:国有独资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5人;(3)选项D: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内容小结】有限责任公司与国有独资公司对比项目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
股东会权力机构不设股东会
董事会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董事长、副董事长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
一般成员股东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监事会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监事会主席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
一般成员股东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2019年考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B.国有独资公司不设立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答案】ABC【解析】选项D:国有独资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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