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自5月扩大全电发票试点规模,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使用全电发票。全电发票开具方法、流程网上教程有很多,基本都是开具蓝票操作方法,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些开具红字发票时,需要了解、注意的一些细节。 目前税控发票和全电发票并行期间,既可开具全电发票,也可以开具税控发票,在红冲时能互相红冲吗? 不能。需遵循“新冲旧”、“电冲纸”的原则。即: 全电发票可以对全电发票、全电纸票、税控发票进行红冲; 全电纸票可以对全电纸票、税控发票进行红冲,不允许对全电发票进行红冲; 税控发票仅允许对税控发票进行红冲,不允许对全电发票、全电纸票进行红冲。 注释 : 全电纸票:指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 税控发票:此处特指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目前税控发票和全电发票并行期间,红字发票的基本开具规则(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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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全电红字发票,和授信额度的关系?
当月开具的全电蓝字发票,当月发起红字确认,并在当月开出全电红字发票,相应金额的授权额度会返还,剩余可用授权额度会增加;
当月开具的全电蓝字发票,当月发起红字确认,次月开出全电红字发票,相应的金额不会增加到该红字发票开具月份的授信额度内,剩余可用授权额度不会增加;
全电红字发票可开具金额的绝对值,不能大于当前全电发票可用授信额度。
红冲理由如何选择?需要注意什么?
红冲理由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即可,需要注意的是:
如选择“开票有误”,需全票红冲,不能部分红冲;
如选择“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既可全票红冲,也可以部分红冲。
其他需注意事项:
税控设备开具的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不能发起红字确认,申请时会提示去税控系统中开具。
任何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填写红字确认单后,对方需在72小时内进行确认操作,超过72小时未操作,则该红字确认单自动作废,销方无法使用该红字确认单开具全电红字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公告,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或纸质发票已用于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暂不允许开具全电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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