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5、消防设计文件(应达到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每张图纸均应加盖出图专用章,应一并提供设计光盘。图纸折叠时请选用不装订成册的折叠方法折叠)
6、建设单位委托书、授权书;
7、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8、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
9、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工程所在建筑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消防法律文书复印件和产权合法证明材料、承租合同;
10、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确定后,提供其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等。
1、消防设计审核是消防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去消防主管部门提交建设工程与消防工程的图纸,消防主管部门对设计图纸进行图纸审核,是消防设计备案的前提。
2、消防设计备案建设工程与消防工程开工后,如果设计图纸不做改动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去消防主管部门申请消防图纸备案,是消防竣工验收的前提,以防止建设单位不按照设计的图纸施工。
3、如果消防设计审核通过后,建设单位改动设计图纸,则需要重新申报设计审核,否则将影响消防竣工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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