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的李华和老伴老张,是再婚的夫妻。
李华40岁时老伴突发疾病去世了,为了儿子她一直没有再婚,儿子大学毕业后留在外地成家。
李华把自己省吃俭用的钱全都拿出来给儿子买房、结婚,然后又帮儿子把孙子带到了3岁。
李华在儿子家住的很憋屈:不习惯当地的饮食、和儿媳妇相处的也不是很融洽,总有种寄人篱下的感觉。
因此等到孙子上了幼儿园,李华就提出回自家生活,儿媳妇很痛快的答应了,儿子虽然舍不得但是也只能接受母亲的决定。
李华退休工资只有3000多,回家后李华一个人的生活很清静,但是时间久了也就有点无聊。
李华做面食的手艺不错,于是在托朋友给自己在一家单位的食堂找了个工作,每个月能有2600块钱的收入。
老张就是这家单位分管后勤的经理,因为李华手巧、能干,时间长了老张和李华就认识了。
老张和前妻离婚好多年了,只有一个女儿跟着老张生活。
李华也听同事说老张的前妻本来和他是一个单位的,他的前妻长得漂亮,老张却是一个话少沉闷的人,为人又不机灵,前妻和他的感情不是很好。
在老张女儿7岁左右,前妻和单位的一个男同事有了首尾,老张怒火中烧,把男同事狠狠地揍了一顿,和前妻也离了婚。
前妻和男同事干脆辞职去了外地,从那以后老张对感情就慢慢的失望了,独自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
女儿结婚后,老张也会帮女儿带带孩子。
爱情这事,谁也没法说得清楚。本以为自己能孤独终老一辈子的老张,却突然就对李华动了感情。
在老张的不懈努力下,李华接受了老张的感情,两人走到了一起。
有人劝李华说,这个年纪的爱情两人搭伙过日子,就不要领证了。
可是老张却说不领证心里不踏实,也是对李华的不尊重,他希望和李华名正言顺的在一起,而不是搭伙的临时夫妻。
李华也觉得一把年纪要结婚就要有一个仪式感和责任感。
俩人分别征求了儿女的意见后,不但领了结婚证,还邀请了双方的亲戚、好友,举办了一场热闹的婚礼。
结婚后,李华搬进了老张的家里一起生活。
老张对李华也确实是不错,每个月给她5000的生活费,也不让李华出去工作了,说太辛苦。
还说如果李华想赚钱,就帮着自己的女儿接送下孩子就行,原本外孙有个放学后在小饭桌吃饭,每月给人家1000块钱,这样把钱直接给李华。
老张说,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他还说外孙也叫李华外婆,一家人总比外人更好相处。
李华虽然心里有点不情愿,但是想想和老张也算是新婚燕尔,不能因为这点事让两人感情受损。
于是,她每天负责接送老张的外孙女宝宝放学。
小孩子精力旺盛,李华每次都要小心的看好孩子,生怕有个闪失,不好向继女交代。
回家还要照顾外孙女吃喝、陪着下楼玩,老张女儿还让李华给孩子辅导下学习。
李华觉得一个刚上学的孩子根本没必要辅导学习,但是老张却说现在孩子竞争太激烈,让李华听女儿的安排。
老张的老家也不远,家里还有个弟弟和老母亲一起生活。
老张每个月的工资也会拿出2000块钱给老母亲做生活费,但是老张的母亲却一直不喜欢老张,却对弟弟一家很喜欢。
母亲一直帮着弟弟一家带孩子,还早早地把家里的房子过户给了小儿子,自己的存款和每个月的4000多的退休工资也交给了小儿媳妇保管。
母亲说老张没出息,连个老婆都看不住,将来自己的养老也不指望他,所以母亲自己的财产都给小儿子一家,老张也不能有啥意见。
那时候的老张,总觉得自己不会再结婚,只要母亲高兴就她的心意好了。
虽然女儿在老张面前抱怨过不公平,说奶奶将来老了一定会找老张养老,让老张不能完全听老人的话。
但是老张却觉得自己是长子,平日里在母亲身边尽孝的时间比弟弟少,也就不能计较了。
老张结婚后,就减少给母亲的生活费,每月只给1000元,这让母亲和弟弟一家非常不满,母亲还曾经找上门对李华破口大骂,说她破坏他们母子感情。
还是老张出面把母亲劝走了,并对李华说母亲以前说过不用自己给他养老的,让李华不要有心理负担。
可是没想到,2年后老张的母亲突然中风瘫痪卧床,需要人贴身照顾。
老张弟弟和弟妹就不愿意了,说母亲是两个人的母亲,他们已经伺候母亲那么多年了,不能只让自己一家伺候。
弟弟说,老张已经结婚了而且还是长子,就应该承担起伺候母亲的责任。
老张觉得弟弟说的有道理,原来自己一个人照顾母亲不方便,如今自己结婚了,李华既然是自己的妻子,就应该和自己一起照顾母亲,尽尽孝心。
老张又不好意思直接和李华说,于是他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他对李华说,为了感谢她对女儿的帮助你,自己给她报了一个旅游团,让她出去散散心休息休息。
李华听了老张的话觉得很高兴,开开心心的出门旅游去了。
等到李华结束了7天的旅游回家后,打开门她就惊呆了:老张已经把婆婆接过来养老了。
李华很生气,指责老张不尊重自己,不和自己提前商量就把婆婆接过来。
老张说自己作为长子应该孝顺母亲,李华作为自己的老伴也有责任帮自己伺候母亲。
老张还说现在是自己在养着李华,每个月的生活费李华一分钱都不出,全是自己在承担,李华也应该帮自己分担下家庭责任。
老张说母亲在自家养老,他就不用给弟弟一家每月1000的生活费了,他把这钱都给李华,让李华自己留着做私房钱。
李华说她自己一个人照顾不了一个卧床老人,让老张或者请个保姆、或者是把母亲送到养老院。
老张还没说话,婆婆先就对李华破口大骂,说她是个没良心的,既然嫁给了老张就要伺候婆婆,这是为人媳妇的本分和责任。
还说,如果李华不照顾她,就让老张和她离婚。
李华二话没说,去了卧室后把自己的衣物收拾好,转身就走。
老张伸手拉住李华,李华把他的手打开,说:我成全你母亲的心愿。咱们离婚吧。
我和你结婚是因为想要有个有人陪伴的晚年,可不是给你家做免费保姆的。
为了和你好好过日子,我答应帮你女儿接送孩子,你觉得给了我1000块钱,可是孩子每天要吃零食和水果,还要买玩具和衣服,我基本上都花在孩子身上了。
如今你不和我商量又把老太太接过来让我伺候,凭什么?一个保姆一个月也要给6000多块钱,你1000块钱加两句好话就想把我当成免费劳动力?你做梦吧。
说完,李华头也不回的就走了。
老张本想着照顾母亲是一件简单的事,无非就是一日三餐,每天给换换尿不湿,衣服用洗衣机洗,也没有多大的事情。
却没想到母亲脾气特别大,对一日三餐特别挑剔,不是闲了就是淡了,要不就是不对他的胃口。
白天还好说,晚上母亲总是不睡觉,还要求老张陪她说话、聊天,老张如果要睡觉,母亲就用一只能动的手掀被子、撕纸尿裤,甚至直接拉尿在被窝里。
折腾了3、4天以后,老张就受不了了,他决定把母亲送到养老院,把李华接回家好好过日子。
结果弟弟却不肯把母亲的存款和工资拿出来,在老张反复的要求下,弟弟勉强把母亲的工资卡给了老张。
但是养老院的各种费用每月需要6000左右,母亲的工资只有4000多,弟弟却说不够的钱让老张自己承担,因为他们孩子小,开销大。
老李开始后悔了,他觉得是自己太冲动、太自以为是,毁了自己和李华原本比较好的感情。
老李把母亲送进养老院后,找到李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希望李华能够回家和他一起生活。
对于母亲的照料,他不在让李华承担,他会和弟弟一家好好沟通,由他承担起对母亲照顾的责任,毕竟李华和母亲之间没有半分的感情基础。
李华说她要考虑下这件事。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的确如此,生活里,很多的家务事用道理是讲不明白的,因为还有每个人的感情因素在内。
即使夫妻之间,也不要高估彼此的关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认知,要想夫妻关系好,首先就要尊重对方。
杨绛曾说过:“凡事最好不要太指望别人,大家都各自有难处,实在要指望也不能指望太多,指望太多就容易失望,人生路上,我们都是孤独的行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真正能帮助到你的,永远只有你自己。”
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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