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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明星之间的40岁之约,不过是委婉的拒绝罢了。
身边有个很现实的例子。
男女是彼此的青梅竹马,女的长相一般,男方中等偏上的颜值,两人一起长大、上学,小县城里,工作单位也相隔不远,在多数人的眼里,他们是一对。
因为他们太般配了,约会过、逛街过、旅行过。只有他们知道:这些交往跟恋爱压根没扯上关系。
两人也着急过人生大事,去相亲,然后回来彼此发信息讨论见面对象如何又如何。
他们也说过:实在找不到合适的,我们也可以试试。
说好的试一试,但总是不合时宜地会笑场。就像任泉说的,太熟悉了,少了心动的感觉,这是一件挺让人惆怅的事情。
后来,男的结婚了,女方还一直单着。
男方的妻子各方面都不如青梅竹马的女方。
现实中,这样的结局挺常见,人都喜欢挑战新鲜事物,对于把视觉感看得重要的男人来说,太熟悉的两个人谈恋爱,相当于跳过了心动期,直接进入疲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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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用“恋爱需要有神秘感”来阻止对方往前走的步伐,实际上呢,只是有好感、谈得来而已,不那么爱。
两个双向奔赴的人,是可以克服一切障碍走到一起的,在婚姻生活中,神秘感算什么呢,不过是一种推辞。
双方知根知底,有相互的信任基础,跟一个基础扎实的人走进婚姻,远比所谓的神秘感来得靠谱。
我从来不会感动于男女之间40岁或是50岁关于婚姻的约定,如果爱,当下为什么选择了“不”?
年轻时候,情感最热烈的阶段,都没有谈上,越老,想恋爱的动力变得越弱,懒得去经营一段亲密关系。
40多岁,或是50岁,再回过头来谈爱情,肤浅,你问他们爱谁不爱,他们其实也模糊了,回答不出个所以然,烧脑。
不如不谈爱,随缘、随遇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