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起诉。当你通过搜索,找到笔者这篇文章,说明协商手段已用尽,对方仍拒不还款。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可以通过起诉的手段让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为增加阅读便捷性,笔者将分“有对方还款记录”和“无对方还款记录”两种情况,来讨论如何操作可以追回借款。
一、有对方还款记录
在对方有还款记录的情况下,又可分为还款记录有规律和无规律之情形。
1、还款记录有规律。
如果对方在借得款项后曾有规律还款。如借80000元,每月还2000元,该还款记录有三笔以上。因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只须达到高度盖然性即可,这对证明双方对还款方式有约定且进一步证明双方间存在民间借贷合意极为有利。将该还款记录作为证据提交到法院,说服法官支持原告的概率将极大增加。笔者曾处理过类似案例,仅凭规律性还款记录,在对方缺席审判的情况下,法院悉数支持了我方代理原告之主张。
2、还款记录无规律。
若还款记录无规律,该还款记录的证明力将弱于有规律情形,笔者认为应当对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进行证据补强。具体操作参考无还款记录。
二、无对方还款记录
对方无还款的情况下,想追回借款,稳妥的方式就是提供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之证据,在这边又分为能联系到对方和不能联系到对方情形。
1、能联系到对方。
能联系到对方是指,可以通过微信、电话、现场对话等方式联系到对方。你所要做的就是,让对方承认自己欠了你多少钱未还,如果有约定利息的,也要在沟通中体现并让对方承认。
能通过微信联系到对方,可通过文字聊天、语言对话、直接通话三种方式让对方承认;能通过电话联系到对方,可通过短信、通话方式让对方确认该事实;能在现场联系到对方,可通过录音录像方式让对方承认。
笔者推荐用录音方式取证,因其隐蔽性和可获得即时反馈之特点,较不容易引起对方怀疑,也没有给对方反应时间,有助于对方说出心里话。
保险期间,无论有无还款记录,若能联系到对方,建议都通过以上方式进行取证来保证我方主张的事实被法官采纳。
2、不能联系到对方。
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但若对方缺席审判,被告没有抗辩,事情往往又回到了原地,也即“谁主张,谁举证”,法官很难仅凭转账记录就支持该转账系借款的主张。因此,在只有转账记录,无借条、聊天记录、录音、人证等其他证据证明该转账系借款且又无法联系到对方的情况下,若执意起诉,要做好败诉之心理准备。
所以,在借给别人钱时,要记得留证据。
标题所讲的是如何追回借款。官司打赢后,事情并没有结束。拿到生效的法律文书后,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将查封冻结其名下所有财产。若查到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其债务,对方将被限制高消费或拉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还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届时将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另友情提示,若有人跟你讲,仅凭转账记录可以不当得利之案由起诉对方让对方归还借款,我可以负责任地跟你讲,这个人不是律师或者是不及格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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