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31 深圳新闻网
前面已经讲过,当明朝辽军在辽东战场上连遭败绩,形势异常严峻之时,紫禁城内也乱作一团,一月之间,两办国丧,一片哀戚。其实,万历皇帝的长期怠政,早已使得大明皇朝呈现出一片黑暗的末世景象,而“明宫三案”或可以看作是这种末世景象在宫廷中的一个缩影。“明宫三案”影响到国务运作、朋党之争、辽东战局和以后袁崇焕的命运。具体言之,所谓“明宫三案”就是“梃击案”、“红丸案”和“移宫案”。
一、梃击案
“梃击案”的“梃”就是木棍,“梃击”就是以木棍打人,因为打的这个人不是普通人,是皇太子,所以就成为一个案子。这个皇太子是万历皇帝的长子,叫朱常洛。万历帝皇后无子,妃嫔共生八个儿子,其中早死三人,实际竞争太子的只有两位:一位是宫人王氏所生皇长子常洛,另一位是郑贵妃所生皇三子常洵。万历帝长时间在立常洛与立常洵之间犹豫不决,形成朝廷大臣所谓的“国本之争”。这个梃击案,其实就是储位之争的极端表现。为更清楚地了解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有必要先把朱常洛其人简单介绍一下。皇长子朱常洛命运多舛(chuǎn),充满悲剧色彩,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二,不让入学。皇子不同于百姓之子之处,至少有三条:一是正名位,二是延帝祚,三是受教育。后者就是到外廷读书,在讲官辅导下学习,掌握治国的本领。万历帝5岁开始读书,但他一直不允许儿子朱常洛读书。谁建议让皇长子出阁读书,谁就被贬遭罚。朱常洛直到13岁时,才第一次出阁读书,然后就长期辍读。19岁时又奉旨出阁读书,以后读书断断续续,长期被禁闭在宫中。所以,他没有受到良好的系统的文化教育。
第三,太子难熬。明朝皇位继承,一般遵照以下原则:皇位继承,父死子继;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帝无子嗣,兄终弟及。我解释一下,第一句话好懂,皇位继承,父亲死了儿子继承。第二句话,有嫡立嫡,无嫡立长。什么叫立嫡呢?就是皇帝的正妻皇后生的儿子,算嫡子,有嫡子的情况下,要立嫡子,没有嫡子,才可以立其他妃子生的儿子,原则是选择其中最年长的。第三句话,就是帝无子嗣,兄终弟及。皇帝要没有儿子怎么办?只好由他弟弟来继承。后来崇祯皇帝就是这样。
第九讲明宫三案|万历帝皇后没有生子,宫人王氏生皇长子常洛,按理应当成为皇太子。但是万历帝一直想立皇三子朱常洵为太子,所以朱常洛的太子之路艰难而漫长(19年)。万历自己是6岁被立为太子的,但是朱常洛直到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19岁才被立为太子,住迎禧(xǐ)宫。朱常洛被立为太子后,还是长期笼罩在“更立”的阴影里,随时忧虑皇父会以三弟常洵取代他。从立皇太子到继位又是19年。在这19年里,朱常洛终日战战兢兢,胆小怯懦,唯恐被废。有人著《续忧危竑议》一书,署名“郑(隐喻郑贵妃)福(隐喻福王)成(隐喻更立太子成事)”,其书大意说:“帝于东宫不得已而立,他日必易。其特用朱赓内阁者,实寓更易之义。”直到朱常洛32岁时,他的弟弟福王朱常洵离开北京到洛阳封地,他才稍稍松口气,觉得太子的位子应该是稳坐了。
太子朱常洛既没有统兵征战沙场的考炼,也没有协助皇父治理朝政的阅历,更没有苦读经书的学养,甚至几乎未出过皇城,又长期受到皇父的冷落,心情压抑,寂寞寡欢,无所事事。于是借酒色填补精神空虚,长期“惑于女宠”。朱常洛的妃子很多,太子妃郭氏,才人王氏(天启帝朱由校的母亲)、贤妃刘氏(崇祯帝朱由检的母亲)等。还有两位姓李的选侍,一称东李选侍(简称东李),另一称西李选侍(简称西李)。选侍就是侍候皇帝起居而未有封号的宫女。他最宠爱的西李后来还引发了一起“移宫案”。我们还是回过头来,说说“梃击案”。
梃击事件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初四日,发生了梃击东宫太子朱常洛事件,这就是“梃击案”。这一年太子朱常洛33岁。
这天傍晚,蓟州男子张差,手持枣木棍,从东华门直奔内廷,打伤守门太监,闯进太子朱常洛居住的慈庆宫,直到前殿屋檐下才被捉拿。当时,慈庆宫第一道门只有两名太监守门,第二道门无人看守。事发后朱常洛惊恐万状,而且“举朝惊骇”。万历帝下令审讯。负责审问的为“浙党”官吏,说张差是个疯癫病人,企图糊涂结案。而巴结郑贵妃的内阁首辅、“浙党”首领方从哲也不愿深究。东林党人、刑部提牢主事王之宷(ci),通过单独提审和与刑部官员共审,使张差供出:是郑贵妃手下太监庞保、刘成“令我打上宫门,打得小爷(指太子),有吃有穿”。朝中东林党人怀疑是郑贵妃欲谋害太子,坚决要求彻底追究。事情牵连郑贵妃,朝议汹汹。
大家注意,梃击案斗争的焦点,从表面上看是郑贵妃意欲谋害太子朱常洛而未得逞,好像是皇帝的家事,但实质上是国事,反映出朝廷中东林党与其他派系的政治斗争。尽管万历帝亲自处理结案,但这件事情始终疑云重重。此后大臣们常以此为题目,“奏章累数千百,由是门户之祸大起”。
一波才平,一波又起。在“梃击案”之后,又发生“红丸案”。
二、红丸案
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二十一日,万历皇帝病死。太子朱常洛继位,改年号为泰昌,所以习惯把他叫作泰昌帝。八月初一日,泰昌帝在登极大典上,“玉履安和”,“冲粹无病容”,就是行走、仪态正常,没有疾病的症象。泰昌帝在万历四十八年七月二十二日和二十四日,各发银100万两犒劳辽东等处边防将士,罢免矿税、榷税,撤回矿税使,增补阁臣,运转中枢,“朝野感动”。
泰昌帝是八月初一继位,九月初一就驾崩了,这当然是大事情,朝野上下议论纷纷。有人说是服红丸而死,也有人说与红丸无关;有人说旧病未愈,有人说是劳累所致;有人说是惑于女宠,是郑贵妃有意加害;有人说是用药差误。有的大臣因李可灼进红丸功,议“赏钱”;有的大臣以“李可灼罪不容诛”,议“罚俸一年”;有的大臣以“可灼非医官,且非知药知脉者”议上,将其遣戍;直到天启五年(1625年),魏忠贤上《三朝要典》,遂免可灼遣戍。李可灼这个案子,一直争吵了八年,成为天启朝党争的题目之一。
泰昌帝死后,天启帝继位。天启帝即位后面临的一个难题,就是年号问题。万历去世,泰昌即位,改明年为泰昌元年。泰昌去世,天启即位,又改明年为天启元年。这样,泰昌和天启两个年号就重叠了。后来想出一个办法,万历四十八年七月以前为万历四十八年,八月到十二月为泰昌元年,第二年为天启元年。
三、移宫案
这时的朱由校,还没有被祖父万历帝立为皇太孙,也没有被父亲泰昌帝立为皇太子,更没有出阁读过书。万历帝在世时,他始终不肯立这位长孙为太孙,也不肯让长孙出阁读书。直到临死前才留下遗嘱:皇长孙宜即时册立、进学。几天以后,泰昌帝即位,册立朱由校的仪式自然应该从皇太孙变为皇太子。但是泰昌帝并不热心册封太子,后来在大臣的一再请求下,才下旨:“钦定册立东宫,择九月初九日。”但人算不如天算,九月初一日,泰昌帝竟然驾崩。朱由校皇太孙未做成,皇太子还没来得及做,书本一天也没正式读,竟然要继承皇帝大位。这样的皇位继承者,有明一代,仅此一人。
那么,“移宫案”是怎么一回事呢?“移宫”,按照字面理解,就是从一个宫殿搬到另一个宫殿,现在看起来很简单,但在当时,却是朝廷大事。“移宫案”,包括“避宫”、“移宫”两个阶段。
再说“移宫”。朱由校避住在慈庆宫,西李却“居乾清宫自若”。而朱由校(天启)要登临大位,就必须回到乾清宫。为了让西李尽快“移宫”,兵科都给事中杨涟、御史左光斗等多次上奏,朱由校(天启)犹犹豫豫,反复无常,最后才于九月初五日下令:“先帝选侍李氏等,着于仁寿宫居住,即日搬移。”西李选侍还是赖在乾清宫不搬。据《明史·方从哲传》记载:“……于是,议移宫,争数日不决。……至登极前一日,(刘)一燝、(韩)爌邀从哲立宫门请,选侍移哕(hu)鸾宫(明代宫妃养老之地)。”而皇长子朱由校(天启)也从慈庆宫回到乾清宫。
这就是“移宫案”。
“明宫三案”——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牵涉到万历、泰昌、天启三代皇帝,但是以朱常洛为轴心人物。“梃击案”梃击的就是太子朱常洛,“红丸案”吃了红丸的也是朱常洛,“移宫案”则是朱常洛的宠妃西李选侍居占乾清宫。大家可能会说,这三个案子就是皇帝家里头的事啊?但是,皇宫无小事,这三桩案子的意义早已超越了“宫案”本身。因为:
其二,“明宫三案”加速宦官专权。《明史纪事本末》记载:“魏忠贤杀人则借三案,群小求富贵则借三案。”明末宦官魏忠贤专权,阉党跋扈,使本来腐败、黑暗的明末统治更加腐败、更加黑暗。
其三,“明宫三案”成为党争题目。明朝后期,有东林党、浙党、楚党、宣党、齐党等等,这些党与我们今天意义上的党不同,他们没有纲领,没有组织,是一些学人、官员组成的一个松散的群体。“明宫三案”就成为党争的题目,比如说李可灼进红丸这件事情,方从哲他们说李可灼没有罪,他给皇帝治病应当赏银;东林党人则说,泰昌帝的死主要就因为吃红丸,李可灼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后面要讲到的熊廷弼,他的三上三下、传首九边,都同朝廷党争有着直接的关系。
在明朝廷“宫廷三案”闹得乌烟瘴气之时,正是努尔哈赤建元、兴兵——下抚顺、清河,萨尔浒大战,又连下开原、铁岭的时期。努尔哈赤看准了时机,继续向明朝辽东重镇沈阳与辽东首府辽阳发动进攻。(《明亡清兴六十年(1583-1644)》阎崇年著中华书局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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