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原矿品位是指入选处理的原矿中所含铁金属量占原矿处理量的百分比。处理原矿品位是由选矿厂取样化验的加权平均数求得。其计算公式为:
处理原矿品位(%) = 处理原矿含铁量(吨) ×100%
处理原矿量(吨)
计算说明:
(1)母项处理原矿量,应与选矿金属回收率、选矿比等指标中的相关数据一致。
(2)处理原矿量,以进入选矿厂并经过称量或其它测定方法测定的原矿量为准,并折合为干量数计算。
(3)进入选矿的原矿,需进行手选或磁滑轮、焙烧选别的,其处理原矿量应以简单选别前的计量数为准。
铁精矿品位是指选矿厂最终产品铁精矿中所含铁金属量占铁精矿量的百分比。它是铁精矿的质量指标。铁精矿品位应由取样化验的加权平均数求得。其计算公式为:
铁精矿品位(%) = 铁精矿含铁量(吨) ×100%
铁精矿量(吨)
计算说明:
(l)母项铁精矿量应与选矿金属回收率、选矿比等指标中的相应数据一致。铁精矿品位按全铁计算。
(2)铁精矿量以扣除水分后的干量计算。
尾矿品位是指尾矿中所含金属量占全部尾矿量的百分比。它是反映选矿过程中金属损失情况的指标。尾矿品位应由取样化验的加权平均数求得。其计算公式为:
尾矿品位(%)= 尾矿含铁量(吨) ×100%
尾矿量(吨)
计算说明:
(l)尾矿量以扣除水分后的干量计算。可以用平衡法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尾矿量(吨)= 处理原矿量(吨)一铁精矿量(吨)
(2)尾矿量及其含铁量、包括简单选别工序的尾矿和沉淀池、浓缩机流失的数量及其含铁金属量。
(3)尾矿品位应与理论金属回收率等指标中的相应数据一致。
选矿金属回收率是指选出的铁精矿金属量占处理原矿金属量的百分比。它反映选矿过程中金属的回收程度。选矿金属回收率分别计算实际回收率和理论回收率两个指标。
其计算公式为:
实际金属 回收率(%)= 铁精矿量(吨)×铁精矿品位(%) ×100%
处理原矿量(吨)×处理原矿品位
理论金属回收率(%)= 铁精矿品位(%) ×(处理原矿品位(%)一尾矿品位(%)) ×100%
处理原矿品位(%)×(铁精矿品位(%)一尾矿品位(%))
计算说明:
(1)实际金属回收率是选矿过程中实际回收金属量所占的百分数;理论金属回收率是用来验证实际回收率的精确程度,检查生产技术管理水平高低的指标,两者的关系是:
实际金属回收率= 理论金属回收率一选矿机械损失率
在正常情况下,理论金属回收率总是大于实际金属回收率,即机械损失率总是正值。如果机械损失率过大或出现负值,则说明在计量、取样、化验等方面有不准确的地方,应及时检查并改进。
(2)为了便于综合汇总,理论金属回收率的母项为原矿金属量,其于项为理论精矿金属量,它是以理论金属回收率与原矿金属量的乘积反求而得。
(3)铁精矿量以扣除水分后的干量计算。
(4)对于采用在进入磨矿机前先由磁滑轮、重介质等粗选工艺的,其实际回收率可采取下列分段金属回收率的连乘积,然后再用精选回收率的子项数字反求母项数字。
分段金属回收率的计算公式为:
粗选实际金属回收率(%) = 选出矿石量(吨×选出矿石含铁品位(%) ×100%
处理原矿量(吨)×处理原矿含铁品位(%)
精选实际金属回收率(%) = 铁精矿产量(吨) ×铁精矿含铁品位(%) ×100%
入磨矿石量(吨)×入磨矿石含铁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