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自田螺姐姐原创作品
情人节过后的一天讲个暗恋的故事给你们听,很傻很天真,但真的很心动。
暗恋过一个人算不算情人?如果算,我也算曾经有过情人的。
我不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虽然故事才是生活的主题曲。
匆匆那年
01
初三那年,我喜欢一个数学成绩很好的小哥哥,那个坐在我前排有着飘逸的乌发、俊秀的外表、桀骜不驯的笑容,经常一身迷彩服。那时候我眼里最有品、最帅的男生非他莫属。
数学很渣的我,问他数学题成了一天中最开心的事,对他的好感如同野草一样疯长。
我那时是英语和语文课代表,表面上似乎也很讨巧,骨子却异常自卑。
那时候的我又矮又小,貌似很多愁善感,经常有班里的调皮蛋不交作业把我气哭。
而喜欢一个男生,让我更加自卑,怕自己不够好,怕笨拙的自己被他嫌。
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数学学习上,想争口气,超过他,想用一流的成绩引起他的关注。
背里傻傻的、偷偷喜欢,却不敢说。
校园的每一次偶遇都不是偶然,是我总结他的路线和作息时间刻意偶遇的。
教室里的每一次出风头,都是我故意而为,我想让他看到我。
我不敢看他的眼晴,我不敢在他面前大声说话,我把自己低到了尘埃里。
临毕业的时候,我告诉他我喜欢他,鼓起勇气托一个男生给他传纸条。
他没有任何反应,我从忐忑、焦躁到凉凉。
我有一个特别好的闺蜜,闺蜜也知道我对他的秘密。
直到有一天闺蜜支支吾吾告诉我:那个男生向她表白了,但她对他没感觉。
我的天瞬间崩塌,但我对闺蜜说:没事,喜欢谁,不喜欢谁是每个人的权利。
然后在无数的夜里,哭到肝肠寸断,不能自己。
我想是我不够好,不够优秀,所以他才不喜欢我,这一切都是我的错。
然后我和他上了同一所高中,却再无交集。
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对一个人掏心掏肺,无所畏惧,用情至深。
十年之间
02
十年间,我已经忘了他的样子,却依然记得心动和喜欢。
十年间我再未对任何人赤裸裸表白,整个人也凉凉淡淡,不温不暖,再不轻易流泪。
再次见面已经是在同学聚会里,我已嫁人,你已娶妻。
52度的白酒我多喝了几杯,我问他:你还记得XX吗?
他一脸懵懂,我不由的有点潸然,她不是他曾经的蒙娜丽莎么?
我终于明白了,年少轻狂压根不懂爱情,只是懵懂的好感,但是记忆是沙子,总会不自觉间弄疼你的眼晴,无关爱情、无关感觉,只是最初的心动
而我那时只是小丑,在黑暗中兜兜转转戴着面具跳舞的小丑。
我以前因为苦涩的暗恋,让自己低到泥土中而自愿沉陷,无法自拔。
而现在我们以平等的态度相处,没有不安,没有恐慌,依然亲切,却再无心动。
也或许,只有彻底放下一个人,才会有如此的风度和坦然。
分别之时,我们轻轻拥抱,无关爱情、无关喜欢,没有解释,没有言语。
曾经的小女孩长大了,足以有力量掌控自己的生活。
新不了情
03
如果暗恋算初恋,这算是婚姻之前的唯一恋爱经验吧。
此去经年,再也没人能轻易撩拨我的动心和喜欢,终归我心性薄凉。
大大咧咧,玩笑不断,却再无入心,自此没心没肺。
我曾想为自己过往的傻气和经历写一本小说,只是想了放、放了想,终成夙愿。
自打之后,我就笃定爱情有则好,没有亦欣然,我只想在余生之年找一个让我安心、放心、知冷知热,再也不让我流泪的另一半,即使没钱没势也心甘情愿。
终于找一个真心实意、老实忠厚的男人男人结婚生子,过岁月流年,感情如风干的彼岸花,远远离岸。
婚姻里没有想象中的美好,也没有别人口中的恐怖,特别平淡,但是盈盈微语,柴米油盐,一家四口,特别心安。
能从贫瘠的小山村在省会城市安家,我已特别满足,生活终归是苦中夹杂甜。
我无数复盘曾经的暗恋,得出一个理论:未必是我有多喜欢,只是求而不得更难堪,说到底,人是最爱自己的,尤其是自己的羽毛。过分爱惜自己羽毛的人势必会画地为牢,走入偏执。
不妨换一种方式,换一种态度,你会发现其实没有想象中喜欢,只是时光再无归期。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