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地惊现白骨,到底是什么让六旬老人对亲生儿子痛下杀手?
2003年12月25日,内蒙古察右后旗白音查干镇,郊外。
报案人因为要给父母合葬,挖开了父亲的坟,不料还没等棺材露出来,就发现了一具白骨。
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这具白骨的头颅和下肢部分已经分离。
经过初步勘验,警方发现,尸骨的两个肩关节,髋关节都有明显的切痕。
这说明,死者死于他杀,也就是说这是一起恶性的杀人抛尸案。
除了白骨,警方还在坟墓里发现了一些衣物,包括秋衣秋裤,绒衣绒裤夹克衫,还有皮鞋鞋垫腰带等,这些衣物都是男士秋冬季节的。
经过细致勘验,法医得出了一个初步的结论,死者为男性,年龄大约在25至35岁之间,身高大约1米72,死亡时间在5至8年前。
另据报案人说,1998年父亲去世一周年,他和家人上坟的时候,发现坟墓出现一个大约30厘米的洞。
由于当年闰月,按照当地的风俗不易修坟,他们就没有动土。
等到第二年的时候,他发现这个洞扩大到了1米左右,后来他们用三轮车拉了整整六车土,才将这个洞重新封起来。以后再也没出现坍塌。
由此判断,死者就是1998年被买进去的。
凶手应该没有将坟墓回填完整,在风吹雨淋的作用下,导致洞口出现坍塌。这也与白骨于海的时间对应起来。
同时,白骨旁边的鞋垫引起民警的注意。
在当地土生土长的民警,对鞋垫样式非常熟悉。平时他们下乡办案,很多大娘大姐就坐在路边手工绣制这种鞋垫。
由此警方推断,死者应该就是本地人。
于是,民警以发现白骨的地方为中心,着重调查方圆3公里以内,1998年以来外出打工未归的25岁至35岁之间的男性。
调查的范围涉及2000多户人家,8000多人,工作量很大。
功夫不负有心人。
这天,一条线索进入警方视线。
在距离白骨大约1公里的地方,有一个白山村,1998年的冬天,给村里放羊的羊倌突然失踪了。
据查,此人名叫梁兵,失踪的时候30岁,身高在1米70,平时穿戴也比较讲究,这些都和现场发现的白骨很相似。
民警立即赶往白山村。
据村民讲,梁兵给村里一个叫李正奇的人放养。
不过李正奇本人经常在外打工,平常只有她老婆一个人在家。
村里传言,这个羊倌跟李正奇的妻子关系不一般,两个人基本上每天晚上都在一起。
后来这事传到了李正奇的耳朵里,他多次表示要好好收拾一下梁兵。
据李正奇的邻居回忆,1998年的冬天,就是梁兵离开的前一个晚上,他和家人听见李正奇家传出激烈的吵架声,后来还听见摔杯子的声音,从这之后梁兵就不见了。
民警找到李正奇,他说梁兵嫌放羊挣得少,到其他地方放羊去了。
这个解释很不符合常理。
并且,民警了解到,梁兵离开时,还有接近1万块的工钱没有结。
试想一下,即使想到别处去挣大钱,走得再急,不可能不结工资吧,而且这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据查,这个李正奇就是当地人,案发当年35岁。
难道真的是他?
通过走访,在村里人眼里,李正奇还是一个比较老实的人,那这么一个老实人,会是白骨案的真凶吗?
要解开这个答案,那就必须要找到这个羊倌梁兵。
经过民警的调查,后来在隔壁的一个县城找到了梁兵。
原来,那年的冬天,梁兵和李正奇的妻子正在happy,被李正奇堵在了自己家里后,并实实在在挨了一顿打,以至于梁兵工资都不敢要,连夜逃走了。
为了躲避李正奇,他甚至改名换姓,就连父母的家也不敢回。
到此,李正奇的嫌疑被排除,案件似乎回到了原点。
那谁才是这起白骨案的真凶呢?
就在一筹莫展的时候,民警又得到了一条重要的线索。
在老龙湾村,有一位村民的女婿,从1998年冬天过后,就再也没有人看见过他。
民警赶到了老龙湾村。
据村民讲,1995年的时候,这名老人的女儿和王大壮结了婚,可婚后两人感情一直不和。
闹得最凶的一次就是在1998年冬天,之后,两人就离了婚。
可王大壮具体是什么时候走的,村民们说自己也搞不清。
民警找到了王大壮的这个岳父。
据他说,女婿王大壮是入赘上门,结婚以后小两口经常闹矛盾。没几年,俩人就离婚了。
可是王大壮还是上门闹事,没有办法,他只好出面狠狠教训了他一顿。
自那以后,王大壮就去包头打工去了,不过在几年后,好像听说出车祸死了。
为了证实王大壮岳父所说的话,民警联系了包头公安,请求他们协助调查。
不久后,民警从包头警方那里得到证实,在2002年的时候,王大壮确实死于车祸,王大壮岳父的作案嫌疑再次被排除。
好不容易得到的线索,就这样断了,案件再次回到原点。
到此时,警方已经排查了1998年秋季以来,外出未归人员173人,但这些人都已经全部查清。
案件似乎没有任何的突破口,难道说嫌疑人作案后就彻底消失了?还是说犯罪嫌疑人就不是本地人?
就在这时,另一路民警在另外一个村走访的时候,一名村民走过来搭讪,说他们村刘有福家的小儿子,从1998年冬季之后就不见了。
得到这个线索,民警很激动。
据查,这个村距离案发现场也只有1公里。
那在坟墓里发现的白骨,会是刘有福的小儿子吗?
经过调查民警得知,刘有福已经年近花甲。
上世纪70年代,因为家里已经有了3个儿子,小儿子出生以后,刘有福就把他卖给了山西省一户姓邢人家,取名叫邢海。
可等到邢海十几岁的时候,得知了自己的身世,加上嫌弃养父家里太穷,他就独自跑回了亲生父母的家,后来刘有福给儿子取名刘永红。
据了解,刘永红身高1米七,1998年的时候27岁,平时穿着也比较时髦。
民警拿出在坟墓里发现的衣物照片,给村民辨认。
好几个村民都反映,这几件衣物就是前几年刘永红穿过的外套,因为当时村里只有他一人有这样的衣服,所以印象深刻。
民警立即找到刘永红的父亲,他说小儿子在1998年的时候,就回山西养父家了。
这个解释不合理啊,既然刘永红嫌弃养父家里穷,还会回去吗?
并且,当时他可是偷跑回来的,他还有脸回去吗?
为了证实刘有福的说法,民警不远千里来到山西,找到了刘永红的养父。
可刘永红的养父说,刘永红自从回内蒙古找自己的养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刘有福有问题!
民警立即返回内蒙古,在村干部的配合下,以体检为名,提取到了刘有福的血样样本,火速送检,与坟墓里发现的白骨做DNA对比。
经过一个星期的等待,DNA对比结果终于出来了。
结果显示,刘有福与白骨案的死者存在父子关系,因为刘有福的其他几个孩子,孩子都在,那具白骨,只有可能是失踪的刘永红。
很快警方证实,刘永红就是被亲生父亲所杀,随即将刘有福逮捕归案。
面对铁一般的证据,刘有福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原来,刘永红一直怀恨父母把他卖到山西,刚回来的时候,还帮家里干一些农活。
可时间一久,他的恶习逐渐显露出来,经常摔盘子打碗的,整天游荡在社会上,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
他经常向父母要钱,不给钱就甩脸色给父母看,甚至摔家里的东西,那几年家里能摔的都被他打碎完了。
后来大儿子结婚,刘有福借钱给大儿子盖了婚房,这让一直单身的刘永红心里很是不满,几次追着父亲打。
有一次还拿刀逼着父母拿钱,说不拿钱就杀死他们。
不久后,刘永红因盗窃被判了三年,出狱后刘永红的脾气不但没有收敛,反而越来越怪。
本就恨父母将他卖出去,加上这次被判刑,又恨父母不拿钱走关系将他弄出来,他对父母的打骂越是厉害。
有一次,刘永红从父亲这里没有拿到钱,捡起地上的棍棒就朝刘有福的眼睛打去,结果刘有福在医院住了10天,最后还是没有保住右眼。
案发这天晚上,刘永红又在家里喝酒,他的妈妈和妹妹都躲到了外面。
无处躲藏的刘有福只好独自一人坐在床边,战战兢兢地看着恶魔一般的儿子。
喝完大半瓶酒的儿子,拿出刀在刘有福面前晃,说道,今天你要是拿钱就算了,不拿钱我这里可有刀子。
遭到拒绝的刘永红站了起来,跌跌撞撞的来到父亲跟前。可由于喝了酒没走稳,一下子就倒在了炉子上,衣服裤子都被烧了个洞。
刘有福说那一刻他下了狠心,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于是他不顾一切地上前死死掐住刘永红的脖子,直到刘永红没了动静。
后来,他找来几个儿子,将刘永红的尸体装进编织袋,拉出了家门,走了几里路,他们发现了一处坟地,就把刘永红的尸体埋了进去。
而刘有福的其他几个儿子,也供认了协助父亲抛尸的全部过程,并带警方指认了现场,到此该起案件终于水落石出。
2004年12月,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有福有期徒刑十年,他的几个儿子因包庇罪被判处缓刑。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刘永富在接受采访时也说,掐死儿子,他很后悔。
不过,周围邻居可不这么看。
他们认为,刘永红成天打骂父母,甚至打瞎了父亲的一只眼睛,就是个人渣,该死!
确实,连父母都不孝顺的人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
不还有一句古话么:天作孽犹可恕,人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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