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本管理规定是为加强非生产性物料管理,包括常用与非常用工具、生产辅助材料、量具、维修产品、化学品、劳防用品及其它常用易耗品等非生产性物料的申请、采购、领用、收发管理等。以便于生产运营部门及时配备必要生产工具及设备维修等需要物料,同时加强生产核算,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工具、生产辅助材料、量具、维修产品、化学品、劳防用品及其它常用易耗品等非生产性物料的申购、领用、收发。
3.职责
采购部负责采购所有生产工具、生产辅助材料、量具、维修产品、化学品、劳防用品及其它常用易耗品的采购。
仓库或使用部门负责申购所需物料;采购物流部经理负责审核申请需求。
仓库负责所有物料的收发管理。
4.定义
无。
5.参考文件
无。
6.程序和方法
6.1 申请:
申请人需填写采购申请单,列明具体的品名、型号和规格(难以描述的产品,最好有样品和图片),审核者需要予以确认。
6.1.1 直接用于加工生产零件的常用易耗品由仓库管理员根据库存情况提出申请,由仓库主管签字后库管员提交采购员,获采购物流部经理审核批准后采购。
6.1.2 其它生产辅助材料、包装材料、不常用及专用性强的工具由使用者咨询库存后,库存没有或不足的提出申请,经申请部门领导审核后交仓库库管员提交采购员,获采购物流部经理批准后采购。
6.1.3 维修电器类由设备主管向仓库咨询库存后, 库存没有或不足的提出申请,经生产部经理审核后交仓管员提交采购员,获采购物流部经理批准后采购。
6.1.4 常用化学品(油漆、机械油、汽油、柴油、皂化油等)和劳防用品,由仓库管理员据库存情况提出申请,经仓库主管签字后由库管员提交采购员,获采购物流部经理审核批准后采购。
6.1.5 量具由质检部门咨询库存后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核,获采购物流部经理批准后采购。
6.2 采购
6.2.1 负责采购的部门无论是直接采购,还是委托采购,都必须确保采购物料的质量,不得购进劣质物料,以次充好。
6.2.2 凡新添门类,在试用中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立即退换;凡长期使用的品种,应指定生产厂家,采购质优价宜的工具。
6.2.3 建立采购周期给相关部门共享,方便其他部门提出申请的确切日期。
6.3 收发管理
6.3.1 物料到货后,按照供应商送货单清点确认后登帐。如是维修电器类需通知申请人员加以确认,随后登帐妥善保管。
6.3.2 仓库须对每个班组建立一本台账,包括内部,外包和外包内做班组,认真登记所有领取记录,不得漏记或记错。每月需要针对所有班组出具一份易耗品消耗报表,邮件发送给生产部经理,财务经理和采购物流部经理。
6.3.3 凡是进出仓库物料必须登记在册,保证帐物一致。
6.3.4 记录每月收发记录并汇总电子表单交财务核对。
6.4 领用
领用时领用人先填写领料单,班组长签字确认后来仓库领用或借用所需工具及物料。
6.4.1 所有常用刀具领用时根据岗位需求,每次领用不能超过 2 件(包含 2 件);如前次已领用,经组长批准后,以旧换新。若无法提供旧工具,以遗失处理。
6.4.2 其它不常用、专用性强的工具以借用方式领用,使用完毕后交组长确认工具是否完好,如完好及时归还仓库进行消账,归还时应保持工具清洁。如长期未归还,导致刀具损坏、遗失的通报生产负责人。
6.4.3 辅助工具按照岗位配备,一般来说领用时每种不能超过 1 件(包含 1 件);如先前已领用,经组长鉴别批准后,以旧换新,新工具记录到班组个人账目。
6.4.4 量具领用规定:所有量具到货后全部由量具管理员领出,记录账册,随后由量具管理员自行保管。
6.4.5 维修电器等备件领用规定:
6.4.5.1 电器元件入库后仓库人员通知设备维修人员, 根据实际情况领用,填写领用单,由设备主管签字确认,多余元件放入仓库储存。
6.4.5.2 维修类货物如机床配件、电动工具、电线等,更换下的电器元件如果可以维修使用,由设备部维修后入库,如不能使用做报废处理。
6.4.6 化学品领用规定:
6.4.6.1 化学品货物一律到化学品仓库领用,领用不得超量,经组长批准后领用。
6.4.6.2 油漆及辅助化学品不得领用后长时间放在生产区域,经组长批准后领用。
6.4.6.3 油类按需要量领取,不得超量领取,经组长批准后领用。
6.4.7 劳防用品领用规定:(见附件)
6.5 废弃旧工具处理:
交回的废弃旧工具统一由库房保管,不准外流。
仓库视废弃旧工具的量与仓库废料统一处理。
6.6 处罚:
工具损坏或遗失,如无其他正当理由,责任由领用人承担。
7.有效期
至分发新的文件为止。
8.记录
生产性物料请购单/Purchase Request for Non-productive mate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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