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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氏的起源与古代婚姻

《姓氏的起源与古代婚姻》

广西  贺州   董全吉

 

摘要:同辈的男女之间婚姻,摒弃原始不同辈份男女杂乱的性交关系;一个氏族的一群兄弟和另一个氏族的一群姊妹之间的交互族外群婚与炎黄近亲部落的的形成;一个内部不能婚配的血缘亲属集团——氏族便产生了,姓是区分不同氏族的标志符号。姓这一氏族符号,也就为母系氏族分若干亲族,得以联系与区分的纽带。姓是母系氏族的部落区分,氏族扩大之后,再分离开来,另建立新氏族,与新的姓。姓也就成为一个小部落,或者称呼为邑,或称呼为国;由于炎黄时期的“媵婚制”子女跟随母姓。没有以氏区分,作为父系血缘的标志,氏的产生也就自然随着父系氏族的成熟期而形成。就如陆终的二儿子参胡,即惠连,到了董姓部落,由于居董邑,后裔依然跟随母姓,所以,依然没有区分父系的标志,没有大的管理人员就无法记载其后裔。对偶婚------“媵婚制”-----“一夫一妻”制婚姻的演变,认识了氏是姓的支系,是父系氏族晚期用以区别子孙之所由出生而区分姓的标志符号,最后姓与氏合二为一。本文以古代婚姻关系论证姓氏的起源,并进一步揭示董姓源于董姓氏族部落。

一、内部婚配是人类最早的婚姻制度

远古人类的旧石器时代,新发现的旧石器时代遗址约有三四百处。北自黑龙江、内蒙古,南至云南、广西,西起青海、西藏,东抵沿海诸省。据不完全统计,其中,举世闻名的周口店北京猿人、陕西陈家窝蓝田猿人化石的年代大致距今六七十万年。公主岭蓝田猿人化石的年代,约在距今 80 100 万年之间。云南元谋猿人化石的年代较早,距今为170 万年。山西芮城西侯度遗址的年代则距今 180 万年。远古社会经历了原始人群、母系氏族社会和父系氏族社会三个发展阶段。婚姻制度从低级形态逐步向高级形态演化,社会结构也渐趋复杂。

《吕氏春秋?恃君览》:“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不同辈份男女之间处于杂乱的性交关系。

《管子?君臣》:“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别,未有夫妇匹配之合,兽处群居,以力相征。”《列子?汤问》:“长幼侪居,不君不臣。男女杂游,不媒不娉。”随着人类思维的进步,开始形成长幼、辈份的意识;人类伦理、道德观念的启萌。逐渐摒弃不同辈份男女杂乱的性交关系,原始人群内部的婚配也过渡到局限于同辈的男女之间婚姻。

同辈的男女,彼此既是兄弟姊妹,也是夫妻。这种同辈间的婚配关系,较无辈份限制的杂交关系相对稳定。原始人群实行内部婚配,是人类最早的婚姻制度。

《创世纪》传说:“远古时代,洪水泛滥淹没了大地。仅存兄妹两人躲藏在一个大葫芦内,侥幸生存。洪水消退之后,世人都淹死了。兄妹二人找不到配偶,只好彼此匹配成婚。他们生育九男九女。因为当时世间还没有其他人类,所以九对兄妹又互为婚姻。怒族终得以繁衍”。    

原始人群内部男女两性关系从无限制的杂交,演进为同辈份的血缘群婚,是人类婚姻史上的一大进步。它不仅使人类的体质、体能有所改善,而且也是原始人群的组织趋于巩固,因而促进了人类社会的发展。

二、族外群婚代替内部婚配与姓的产生

1、族外群婚的形成与姓的产生

《左传》所言:“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原始人的血缘家族,经过几代繁衍之后,由于人口不断增加,引起食物来源匮乏,生活受到影响,因而必然分裂出新的血缘家族。新的血缘家族依然施行内部的血缘婚。内婚制虽然能保持原始人群的相对稳定,但婚配的男女之间血缘关系太近,致使繁育的后代易患先天性疾病,或体质不良,智力低下,与自然界抗衡的能力因而减弱。内婚制对人类进化的危害极大,其严重后果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血缘内婚制向氏族外婚制的转化是社会性质变革的关键因素。

 人们逐渐发现,各血缘家族之间男女通婚所生子女,无论在体能和智力上多优于同一血缘家族男女婚配所生子女。人们终于觉悟到,婚配男女的血缘关系越远,生育的子女越强健。开始,逐渐排除血缘最近的同胞兄弟姊妹间的婚配,以后又排除血缘较近的旁系兄弟姊妹间的婚配。最后,血缘家族内的男女,不论是否同辈皆禁止婚配。这样,一个内部不能婚配的血缘亲属集团——氏族便产生了,姓是区分不同氏族的标志符号。

族外婚,就是一个氏族的一群兄弟和另一个氏族的一群姊妹之间的交互群婚。男子外婚到另一氏族,死后埋在本氏族的公共墓地里。这种婚姻关系虽然还不稳固,但毕竟使氏族明显有别于过去的血缘家族。在这种群婚的形态下,子女仍然是只能确认生母而不能确认生父,氏族成员的世系也只能根据母系的血统来决定。同一始母祖生下的若干后代,便形成为一个氏族。母系血统是维系氏族存在的纽带。氏族扩大之后,再分离开来,另建立新氏族。彼此通婚的氏族则组成部落。
  这种群婚多是以野合形式进行的。《周礼?地官司徒下》:“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贵州通志》卷七:“花苗每岁孟春,会男女于野,谓之跳月。择平壤地为月场,鲜花艳装男吹芦笙,女振响铃,旋跃歌舞,谑浪终日,暮挈所私以归,比晓乃散。”
     
群婚在华夏民族也曾盛行。春秋时期,上至天子后妃,下至庶民百姓,仍保留群婚之遗风。据《月令?仲春之月》记载:“仲春通淫”之时,人们停止工作,纷纷前往大牢祠祭祀求子之神“高禖”,天子、后妃也须参加。入夜,男女皆寝于庙后。
  母系氏族社会初期的婚配,以集体方式进行,没有一定的场所,多在野外结合,亦无固定的配偶,年龄和辈份的限制也不严格。但是氏族成员之间的婚配则是严格禁止的。
    
族外婚是人类婚姻关系史上的重大进步,较之内婚制下的同辈婚配具有更深远的意义。

    2、炎黄近亲部落的形成

距今约十至二三万年的旧石器时代中、晚期,远古社会由原始人群阶段进入母系氏族社会。
  母系氏族社会里,存在着按性别和年龄区别的简单的不稳定分工。妇女则从事采集果实等公益劳动。因为当时的采集经济比渔猎经济收获稳定,成为氏族成员生活资料的重要来源,所以是维系氏族生活的基本保证。中国古代关于女娲氏炼石补天,积灰止水的传说,生动地反映了母系氏族社会受人尊敬的妇女领袖带领先民对自然界进行艰苦卓绝斗争的情景,歌颂了妇女在社会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妇女在生育上的特殊作用,以及氏族成员的世系均按母系计算,更使妇女在氏族中具有崇高的威望,居于主导的地位。

《尔雅?释亲》:“男子谓姊妹之子为出,女子谓晜弟之子为侄,谓出之子为离孙,谓侄之子为归孙”。母系氏族实行族外婚,一个氏族可以同其他许多氏族通婚,或在两个氏族之间通婚。《尔雅》中所说的就属于后者。因姊妹之子必须离开自己的氏族到对方氏族中去婚配,故曰出。出之子,不生于己族,但是以辈份而论为孙,故曰离孙。因兄弟婚配至对方氏族,与对方氏族女子所生之子,又要回到兄弟的氏族来婚配,故曰侄。侄之子又生于己族,所以称归孙。

男子虽与外氏族女子婚配,但死后仍归葬于本氏族的墓地。血缘纽带始终维系着氏族的所有成员。部落由互相通婚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氏族组成。它是母系氏族社会最大的社会集团。有的部落与氏族之间还有胞族作为中介形态。胞族由氏族及其派生出的女儿氏族组成。氏族有自己的住地和活动区域。所以,各部落之间也有一定的界限。越界就会发生纠纷,甚至引起流血的战争。

《国语?晋语》云:“昔少典氏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少典氏和有蟜氏是两个互婚的氏族,经长期繁衍,逐渐分化,遂产生以黄帝和炎帝为始祖的两个近亲部落。

这两个氏族部落不断的繁衍扩张,其后代顺着河流向东迁移,在各地定居并建立城邦。炎帝氏族顺着渭水、黄河两岸,一直发展到今河南及河南、河北、山东三省搭界的地域。这里的许多古国,发申、吕、许、厉山、共等,都是炎帝的后代建立的。黄帝氏族顺着洛水、渭水及黄河的北岸,随着中条山及太行山山根,一直有迁移到北京附近的,迁移路上也建立了许多城邦,如芮、骊戎(传说这个氏族的首领是位女子)、虞、虢、焦、滑、霍、杨、韩、魏、荀、贾、狐、耿等等。

   3、姓是区分氏族的符号与部落的形成

《白虎通·姓名》中记载:“姓者生也,人禀天气所以生者也。”。氏族社会的早、中期为母系氏族,即建立在母系血缘关系上的社会组织。母系氏族同一氏族的成员都是同姓的,子女也从母姓。《说文·女部》: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人母感天而生子,故生天子,因生以为姓。说明从生母而姓。《说文·女部》所列的古姓,如婚、嬴、妫、妘、姺、燃、妞、娸、媀、、妄、娥、娃、姒、婤、始、、嫪、姜、姬、等,皆从女,可知是母系氏族的姓。于是,随着人口的增殖,原来的氏族除继续分离出血缘氏族之外,在氏族内部又出现若干母系亲族。姓这一氏族符号,也就为母系氏族分若干亲族,得以联系与区分的纽带。

氏族扩大之后,再分离开来,另建立新氏族。氏族是血缘组织,通过母系血统维系。在群婚的形态下,子女只能确认生母,而不知生父。《公羊传》说:“圣人皆无父,感天而生”。《史记?殷本纪》说:“三人行路,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是为殷商先祖。《史记?周本纪》说,周始祖后稷名弃,其母出野,“见巨人迹,必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史记?秦本纪》也说:“玄鸟损卵,女脩吞之,生子大业”,即秦之先祖。所谓“无父”,“感天而生”,实际是母系制婚姻形态的反映。

《国语?晋语》云:“黄帝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惟青阳氏与苍林氏同于黄帝,故皆为姬姓”。25 宗其实就是 25 个氏族,后来发展成 12 个胞族,进而结合成部落。青阳氏与苍林氏当是黄帝部落的中坚。《路史·后纪八》记濮、罗、归、宾、越、慎、麋、芈蛮,皆芈分也

4、图腾、祭祀与继承

母系氏族社会盛行图腾信仰。原始人类认为某种动、植物与氏族有一定的血缘关系,并且是他们的祖先。图腾既以氏族始祖的形象出现,因而是伴随着母系氏族以及族外婚制产生的。神话昆仑山,也是上古祭天观象的神山。马司光注《太玄·中》昆仑者,天象也;《集韵》昆仑,天形;清代毕源注《山海经》昆仑者,高山都得名之。这是以龙祭日于高山得名,《海外北经》记有钟山之神曰烛阴,视为昼,冥为夜,吹为冬,呼为夏,身长千里……居钟山下,这烛阴即烛龙,钟山何处?《淮南子》云钟山,昆仑也;吕思勉、童书业《上古史辨》(七册)烛阴钟山,作苍梧之崇山。九嶷苍梧山也是众帝祭天的神山,有众帝之台,帝尧台,帝丹朱台,帝舜台(《海内南经》),即帝舜葬于阳,帝丹朱葬于阴,又有帝药八斋有巫山,十巫从此升降,有昆仑稻,百谷自生,冬夏播种,鸾鸟自歌,凤鸟自舞的热带景观(《海内经》)。这就难怪《楚辞》记载的昆仑苍梧钟山连为一体了,《楚辞》中多记有乘龙而上的昆仑,庄忌《哀时命》愿至昆仑之悬圃兮,采钟山之玉英;屈原《离骚》云朝发韧于苍梧兮,夕余至于悬圃朝吾将济亍白水兮,登阆风而羁马。这苍梧之钟山阆风悬圃,就是登昆仑为神祀天的圣地。

 自中石器时代开始,母系氏族社会进入发展时期。中石器时代是旧石器时代向新石器时代的过渡阶段。人类除利用天然洞穴居住之外,又开始营建房舍。在河谷台地水源便利之处,逐渐形成村落。母权制已深入氏族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并形成明确的制度。子女的血统世系是按照母系计算的:氏族的祖先是女性,由女性世代相传。即由母祖传给母亲,母亲传给女儿,再由女儿传给孙女,依次类推,长久绵延。

三、男方走婚形式的松散型对偶婚

母系氏族社会的繁盛时期,在氏族内部形成若干母系亲族。生产工具的改进以及劳动技能的熟练,使人们以比较小规模的集体为单位从事生产成为可能。在这样的集体中进行生活也更便于管理。

1、          松散型的对偶婚

群婚制盛行的时候,实际上就已经存在某种或长或短时间内比较固定的成对配偶的同居。以后,由于妇女主动要求比较长久地与某一个男子结合,于是就逐渐向对偶婚转移。对偶婚形态下的夫妻关系不是独占的同居,两性的结合仍比较松散,多采取以女方为主的男方走婚形式。

母系亲族有过继养女的传统习惯。母系亲族实行外婚制。外婚制多以走访婚的形式进行。妇女有自己的居室,接待来访的男配偶。男子夜晚至女方住宿,清晨即离开,返回自己所在的母系亲族生活和劳动。这种走访婚对男女双方都没有任何约束。如果情投意合,配偶就比较固定,延续的时间也长。若感情破裂,随时离异,双方毫无留恋之情。但是配偶双方绝不能属同一亲族。因为实行走访婚,男女之间离异无常,加之男子暮至晨归,所以子女一般很难确认生父。子女由母亲抚养,父亲并无抚养子女的义务。父与子不是同亲族的人,因而从世系上也就没有共同的血缘纽带,即使相见,亦如陌生人。在母系亲族里,凡是长辈的妇女都是自己的母祖或母亲,长辈的男子则是自己的舅祖父或舅父。

2、主动婚配的对偶婚

在母系氏族社会的繁荣时期,婚姻形态已由群婚转化为对偶婚。男子主动到女方家过婚配生活,这种形式或可称之为从妻居。因为配偶关系不固定,男方可以另寻女伴,女方亦可别觅新郎。男子为博得女子的欢喜,常送些生活用品、装饰物等。此外,也往往为女方亲族进行服务性的劳动,以示对女方的酬谢。

四、父系氏族初期的媵婚制

母系制转化为父系制,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妇女与父系制的斗争,其间充满错综复杂的矛盾和激烈的斗争,始于婚姻关系的改变。这种斗争的遗迹,仍长久残留在许多少数民族的婚俗中。

1、子女依然跟随母亲,保留母系氏族的习俗

父系制时期,从妻居改为从夫居。丈夫在家中主宰一切,妇女变为丈夫的奴隶。妻方的家族也减少了一个劳动力。这对于妇女及其家族都十分不利。失去自己娘家的依托,又无力与夫家直接抗争,于是就采取不落夫家的手段。“不落夫家”,是母系制向父系制过渡时期,妇女们斗争所采用的一种重要形式。所谓“不落夫家”,就是新娘在婚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住在娘家,而不在夫家久住。不落夫家的时间,长短不等。少者二三年,长者竟达七八年以上。男子为了缓和矛盾,最初也被迫接受不落夫家的做法。
    2
、炎黄时期的媵婚制子女跟随母姓

“招郎入赘”是母系制向父系制转变期间婚姻制度的一种过渡形态。炎黄时期“招郎入赘”表面仍是从妻居。但与母系氏族社会繁荣时期的从妻居,又有本质的不同。从各地瑶族所保留的不同的招赘方式,可以看出父系制曲折发展的端倪。只要男子不愿继续过招赘生活,就可用交纳礼银的办法来缩短上门的期限,或将亲生子女留一个给岳父母顶替礼银。确保子女的父系血统,是父权制与母权制斗争的焦点。因为子女具有父亲的血统,才能使父系的血缘关系得以延续,财产亦不致落入他人之手。

《帝王世纪》:“帝喾三妃,陈丰氏之女庆都生伊尧于丹陵,从母伊姓”,《国语》说青阳,已姓,从母得姓 闻一多《伏羲考》说颛顼高阳氏与其妻家女禄高娲氏连姓,从母得姓 炎帝长沙厉山国的姜姓母系氏族,通过入赘婚招来五帝姬姓之君为婿,他们都生子从母得姓,接受了龙图腾的传代,形成了母系继嗣制的亲族集团。而后,炎帝之女,又以氏族并入的媵婚制,偕同入主中原立国,建立了以龙为传代的联盟政权。

炎帝龙族之女与黄帝父权制国家结盟的媵婚制,据《礼记·婚礼》的解释“古嫁女,必以侄娣从,谓之媵”,就像尧帝嫁女于舜,《尸子》云尧妻之以皇(女皇),媵之以英(女英),九子事之。这就在黄帝父权制社会,出现了“母系继嗣制”的亲族集团和甥舅结盟的政治局面,形成了依父权制主政,依母系传递龙图腾的特殊社会形态。

同时,《史记。五帝本纪》:黄帝居轩辕之丘,而娶於西陵之女,是为嫘祖。嫘祖为黄帝正妃,生二子,其後皆有天下:其一曰玄嚣,是为青阳,青阳降居江水;其二曰昌意,降居若水。昌意娶蜀山氏女,曰昌仆,生高阳,高阳有圣德焉。黄帝崩,葬桥山。从黄帝的不同后裔,也可以说是与不同的部落女子婚配; 而炎黄时期经过漫长的过程,炎帝与黄帝也不是专指一个人,是一个部落的首领称呼。炎帝:帝生于姜水。(《说文》)因姓姜,以火德王,称炎帝。一云赤帝。一云有焱氏。始作耒耜,号神农氏。一云农皇。以起烈山,亦号烈山氏。一云厉山氏。一云连山氏,一云朱襄氏。初都陈,後居曲阜,在位百二十年,传八世五百三十年。所以,假如是一个人是不可能有那么久时间的。而炎帝的历史在《通鉴外纪》记载最详,该书说帝临魁元年辛巳,在位六十年;次帝承元年辛巳,在位六十年;次帝明元年丁亥,在位四十九年;次帝直元年丙子,在位四十五年;次帝厘一曰帝克,元年辛酉,在位四十八年;次帝哀元年巳酉,在位四十三年,帝哀又名青阳;帝榆罔元年壬辰,在位五十五年。那么黄帝与一个是方雷氏之女,一个是彤鱼氏之女,一个是嫫母。是不是不同一个黄帝的婚配所为呢?

 五、父系氏族晚期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与氏的产生

剩余产品开始属于母系氏族或亲族集体所有,但是随着对偶婚逐渐向比较稳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转化,剩余产品最终成为家庭的私有财产。

    大约在距今 5000 年左右,遍布中国大陆的氏族部落,先后进入了父系氏族社会。农具的改进,尤其是犁耕的出现,增加了劳动强度,使男子在生产中日益发挥更大的作用,最终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男子在参加畜牧业生产之后,也很自然地居于主导地位。父系氏族社会仍延续母系氏族社会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父系氏族社会按男方血统计算世系,则是与母系氏族社会的本质区别。在父系氏族社会里,男子成为社会和家庭的主宰,财产由确定生父的亲子继承,妇女沦为男子的附庸。

经济地位决定社会地位。男子是经济生产的中坚,成为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因而他们在财产的分配上就具有较前为大的发言权。但是,在母系氏族制度下,子女的世系按女方计算,男子无子女可言。他们不论投入多么巨大的劳动,创造多少财富,也仍由母系成员继承。他们迫切需要与婚配的女子保持长久稳定的关系,以确认自己的亲生子女。于是,他们千方百计地改变从妻居的不利处境。所以,男子必须确认自己的子女,并改变世系的女性血缘传统,最终按男性世系,将财产传给自己的亲生儿子。男女在生产中所处地位的变化,直接引发了男系与女系财产继承权的矛盾,乃是导致父权制取代母权制的社会原因。《说文解字》释曰:“巨也,家长率教者从手举杖”。所谓“教”,即是说对家庭拥有绝对的支配地位和统治权利。手中所举之杖,正是家庭权力的标志。《礼记?表记》云:“母,亲而不尊”。在父权的统治下,母亲虽是子女最亲近的人,但在父权的淫威下,失去了母系氏族社会时期的尊贵地位。妻子必须严守贞操,以确保子女的父系血统。
1
、抢婚与交换婚

男子在生产中的作用增大,社会地位日益提高,采取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武力抢婚,另一种则是交换婚。以力役支付妻子的身价,也是交换婚的一种形式。演变到用生产、生活用具和家畜等实物作为支付妻子身价。

一夫一妻制家庭建立在父权的基础上。丈夫居于绝对的统治地位。他不但掌握经济大权,也具有对妻子和子女的控制权。一夫一妻制婚姻远较对偶婚巩固,夫妻关系稳定,家庭也不易破裂。一夫一妻制家庭建立在丈夫奴役妻子的基础上。

2、氏是区分贵贱的标志

《玉篇》。按,秦汉以前,“姓”和“氏”不同,“姓”为“氏”之本,“氏”自“姓”出。夏、商、周三代,氏是姓的支系,用以区别子孙之所由出生。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

《通志·氏族略》 曰:三代以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妊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三代之后,姓氏合而为一,皆所以别婚姻而以地望明贵贱。注“贵者有氏 ”: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若夫保姓受氏,以守宗祊,世不绝祀,无国无之。

春秋以前,贵族之姓承袭自远祖,因此百代不变,比较稳定;氏为贵族得自与自己血缘关系较亲近的先人,而且还会随著封邑、官职的改变而改变,因此会有一个人的后代有几个氏或者父子两代不同氏。另外,不同姓之间可能会以同样的方式命氏,因此会出现姓不同而氏相同的现象。

战国时, 宗法制度瓦解,姓氏制度也发生根本变革。这时氏开始转变为姓,战国以后,百姓遂成为民众的通称。姓氏制度的演化,反映了贵族的没落,平民地位的上升。

秦汉以来,姓氏合而为一。《通志·氏族略》载,“秦灭六国,子孙该为民 庶,或以国为姓,或以姓为氏,或以氏为氏,姓氏之失,由此始……兹姓与氏浑为一者也。”自此以后,姓即氏,氏即姓,姓氏或氏姓成了姓或氏的一种书面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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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父系氏族保留母系氏族的姓

   姓是母系氏族的部落区分,氏族扩大之后,再分离开来,另建立新氏族,与新的姓。姓也就成为一个小部落,或者称呼为邑,或称呼为国。有的国的命名,其实不全是新的命名,而是古母系氏族部落的称呼。

早在祝融八姓之前,就有许多姓,并不是由八姓分出许许多多的姓,而是陆终的六个儿子,因媵婚制而到了六个部落,最后,又分化或者再次媵婚制,而形成祝融八姓,也是因为后裔跟随母姓而已,并不是陆终的儿子当了部落的首领,就命名为姓。

从舜帝时期开始,赐氏成为居于主导地位的部落的特权。最终,由于,不再是贵族而失去封地,失去了氏。也那就是氏的被消灭。但是,其姓依然存在。《通志·氏族略》:若夫保姓受氏,以守宗祊,世不绝祀,无国无之 由于母系氏族形成同一氏族的成员都是同姓的,子女也从母姓。因此,氏不同。而由于炎黄时期,子女依然随母姓,没有以氏区分,作为父系血缘的标志,氏的产生也就自然随着父系氏族的成熟期而形成。就如陆终的二儿子参胡,即惠连,到了董姓部落,由于居董邑,后裔依然跟随母姓,所以,依然没有区分父系的标志,没有大的管理人员就无法记载其后裔。

4、董姓出自董姓部落

我也在《姓的弱化、氏的突起、姓氏混合通用的历史进程》、《祝融八姓的拨正与董氏的历史变迁》、《对古代晋国太史董狐的新研究》等论证,董姓的三个来源,《元和姓纂》记载:“陆终的二儿子叫参胡,即惠连,因住董地(今山东濮城),其后裔子孙就以居邑名称为姓氏,称董氏,世代相传至今。”。参胡是到董姓部落最早的官员,那时却没到赐氏的时期。而陆终大儿子名樊,赐己姓,封在昆吾国,己姓后裔飂叔安之子,《国语。卷第十六》记载:“董姓,己姓之别受氏为国者也。有飂叔安之子曰董父,以扰龙服事帝舜,赐姓曰董,氏曰豢龙,封之鬷川,当夏之兴,别封鬷夷”。到春秋时期源于姬姓部落后裔的董狐。《左传·昭公十五年》记载:“辛有,周人也。其二子适晋为大史,籍黡与之共董督晋典,因为董氏。”。参胡、董父与董狐的董姓都与董姓部落有关。董姓出自董姓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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