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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规范败诉

从行政处罚案卷看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le/dfxx/zffzdt/201010/20101000326841.shtml
发布时间:2010-10-26
 
北京《法制建设》2006年第1期 黄跃 王宏芬 曹旭

  为了使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全面、正确实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石景山区政府连续15年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近五年以来,共抽取279卷开展集中评查,其中优秀卷180卷,占总抽卷数的64%,及格卷97卷,占总抽卷数的35%,不及格2卷,占总抽卷数的1%。

  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发现执法中的问题

  1、主体资格问题

  实施处罚主体身份不清。行政执法中存在着行政处罚主体不适格,处罚不成立,以及执法人员忽视亮明身份、出示证件等环节,导致执法主体不清等问题;行政执法文书未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处罚不成立。

  在被处罚主体方面,因疏忽造成记述名称前后不一致或用简称等,导致无法确认被处罚主体资格,被处罚主体不合法;有的混淆了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概念;被处罚主体同缴款人不一致,又无说明,也是引起被处罚主体不清的原因之一。

  2、事实证据问题

  在调查取证方面认定事实不清。发现了违法事实,却未进行取证或取证不全或丢失关键证据的问题,在行政处罚案卷中表现十分突出。

  事实证据前后矛盾。在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不同法律文书中,对违法事实的基本要素记述不一致等问题,时有发生。

  事实证据缺乏质证。同一事实证据,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不同,采信一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证据不足。

  事实证据材料不齐备。被询问人笔录的意见,未顶格签字,缺少“以上情况属实”或“和我说的一样”的意思表示,询问笔录中有改动处,未加盖当事人指印,无法认定其笔录的真实性。

  主要证据缺失。行政处罚案卷中缺少被处罚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无法确认其合法身份;违法当事人不能亲自参加处罚、委托接受处罚的,无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要素不全、制作不规范,等等。

  3、法律适用问题

  适用法律法规条、款、项不准确、不完整。处罚案卷中,适用法律,或款项不分,或没有具体到款项,占整个抽查案卷的20%;有个别部门把未修改的法律、法规适用在法律、法规修改后的行政处罚上。

  超越法律规定处罚。如处罚明显低于法律规定最低限额。

  4、程序问题

  时间倒置。如有的单位处罚还未履行,在结案报告中负责人已签字同意结案处罚决定书日期和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或决定日期不一致。

  未履行告知程序或告知不全面、不准确。行政处罚中有的未告知陈述权、申辩权,有的符合听证条件的未告知听证权;有的未告知复议、诉讼的期限和途径,复议和诉讼期间等。

  未按法律规定的时限送达。在行政处罚中,忽视七日的送达时限,超期送达,或因找不到当事人不能送达的情况,依然存在

  审批程序不严格。行政处罚审批中,未实行承办人、科室、领导三级审批程序,特别是缺少主要领导的审批意见;有争议案件或重大处罚案件,无集体讨论记录;领导同承办人意见不一致,无原因、理由的说明。

  限期整改后无复查。在行政处罚中,往往下达责改通知书的同时,作出处罚决定,处罚执行完毕,便申请结案,忽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罚代管。

  5、规范性问题

  主要存在:卷内文件目录与卷内文书名称不一致;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填写不全,当事人未签字,未说明拒绝签字理由及证明人;勘验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填写不规范,特别是现场的关键细节记录不够详细;多名当事人和证人的,未逐一进行询问,分别制作笔录;当事人对违法事实的供认,或证人对违法事实的指认,事实的时间、地点、行为和行为人、数量、情节和后果等情况记述不全;取证文书上未注明取证的原因、地点、依据,取证人和被取证当事人未签名或盖章,取证文书未加盖行政机关印章;先行登记未填写物品清单,或物品清单记载的要素不全或记载错误,或未经审批,或未做处理决定;文书装订不整齐,排列不规范,无目录和页号,页码编写有漏页等问题。

  6、行政不作为问题

  在有行政处罚权的38个机构中,2005年发生行政处罚行为的单位仅有20个。近一半的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没有实施行政处罚,除去机构设置、法律设定等客观原因外,存在着行政不作为的问题。

  二、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行政执法人员不熟悉行政处罚的业务知识,是出现上述问题的基本原因。机构改革以后,领导干部、中层的业务骨干和执法人员,都做出相应的调整,熟悉业务的人员出现断档。有的领导干部提出政府能否作为拆迁的主体;罚款、罚金、滞纳金不分;法律的条、款、项、目不分等,都说明最基本的法律素质不具备。

  2、执法人员数量相对不足。如:城管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2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具有300多项处罚职能,城市道路建设,交通管辖的道路、路口急剧增加,而人员相对固定,加上行政处罚量大,很难作到件件案件精益求精。

  3、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不能及时到位。石景山区共有执法人员2600余人,且人员流动快,很难使每一个执法人员都经过严格的上岗培训后再执法,加上新法相继出台,全员培训不能及时到位。

  4、法律设定与地区经济差异的矛盾。建筑施工、无照经营取缔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低限也是几万元的罚款,对小型企业、个体经营户,因资金短缺,很难承受巨额罚款,导致依法处罚难以到位。

  5、执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通讯、网络等现代科技发展,出现许多新的问题,找不到合适的法律依据,凭习惯做法办事,对一些新类型的疑难案件把握得不够准确。

  6、条块标准不一。市区案卷评查,依据《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但一些垂直领导的部门,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文书格式,有的不符合《行政处罚法》要求,评查标准不统一。

  7、不作为。一是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二是执法相对人是党政机关的,处罚很难落实,故多采用协调办法,督促整改;三是一般行政处罚程序复杂,易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为了不影响部门荣誉,慎重处罚;四是处罚管理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矛盾,以指导、督促整改代替处罚的现象越来越明显;五是不举报不处罚的管理模式,因种种原因,当事人不愿举报,致使侵权现象严重存在。

  三、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建议

  1、加强对领导干部、业务骨干、一般执法人员分层次的培训。要采取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培训,鼓励自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学理论水平。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通过听辅导讲座、观摩交流等途径,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

  2、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各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要严格审核案卷,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的功能作用,奖优罚劣,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区政府法制办在搞好案卷集中评查的同时,还要进行个别检查和指导,及时纠正行政处罚案卷中存在的问题。

  3、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对执法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以及因执法环境变化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调查研究,努力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4、狠抓行政处罚文书的规范化。《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有明确规定的,各部门在制作文书时要严格遵照执行;个别业务系统使用的与上述“标准”要求不符的,要尽快予以修改;对“标准”没有明确规定的,要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在执法工作中根据具体情况逐步加以完善。

  5、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这次案卷评查中几个部门未能送出参评案卷的原因,主要是其中一些部门虽有行政处罚权,但迄今未行使或至少是一年内未行使,对发生的违法问题只采用协调处理的途径解决,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处罚力度不够。各执法机关要积极运用行政处罚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以保证国家法律的充分实施。

  6、发挥法制机构的作用,加强监督。注意发挥法制科长或法制干部的监督作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培训,做好部门案卷评查工作。

  7、正视问题,积极整改。各行政执法机关要针对本部门案卷评查中检查出的问题,认真总结,加强培训与考核,从强化依法行政程序意识入手,确保行政处罚的及时、合法、有效,并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文书制作水平。

  (作者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执法文书不合法败诉
    案情:
    某儿童食品厂将桂圆、山楂、腐竹等原料加工生产成"精力"糖果200多箱,在未进行逐批卫生质量检验的情况下,以每盒9元多的价格上市出售了,并在产品说明书中宣称其是儿童营养食品,具有助长发育、启发智力、补充营养、增进食欲等功效。经群众举报,当地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对该糖果进行了检查。结果表明:每克糖果中含病菌数最多的超过国家标准300倍,而且糖果中还掺用滑石粉,为不合格食品。
    据此,卫生行政部门依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食品厂作出了"追回、销毁售出的及库存的所有糖果,吊销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该儿童食品厂对此处罚不服,向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告生产?quot;精力"糖果,细菌含量严重超标,并擅自掺用滑石粉,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情节严重。被告对原告作出行政处罚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是,被告所出具的行政处罚文书中,将违反《食品卫生法》第9条第3项、第11项的条款,表述成了"违反《食品卫生法》第9条第3款、第11款",引用法条表述错误。对此,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对儿童食品厂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告重新作出行政处罚。
分析:
    这起卫生行政部门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其原因不是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和行政处罚缺少公正等原因,而是行政处罚文书中引用法律条款表述不清的一个低级错误。执法人员出具的执法文书,是监督执法最直接的证据,它的表述须准确、严谨。 
法律、法规的结构与一般公文的结构不同,最突出的特点是条文化。一部法律、法规是根据内容的需要,结构分编、章、节、条、款、项、目等,执法者须苦练基本功,牢记法律条款,规范执法文书,确保监督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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