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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调查报告

四川巴中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调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进一步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有效机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国家统计局巴中调查队通过走访市县(区)农业、林业等部门,深入3个乡(镇)7个村13个村民小组377户农户、20户经营耕地面积30亩以上的大户(公司),对全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和座谈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流转现状及特点

截至2013年末,全市实有耕地228.83万亩,林地1082.67万亩,其中,流转耕地41.0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17.9%,流转林地68.2万亩,占林地总面积6.3%

近年来,巴中市以“巴山新居”建设为抓手,着力推进新时期新农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步伐逐渐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情况也不断发生新的变化,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流转规模扩张化。据市农业局统计资料显示,2011年至2013年,全市农村耕地流转面积分别为36.53万亩、37.14万亩和41.07万亩,2013年较上年增速、增量分别达10.6%3.93万亩,增速比2012年高8.9个百分点,增量比2012年多3.32万亩。

二是流转模式多样化。近年来,巴中市积极探索,总结出农村土地流转四种模式,即:“土地入股保底分红”模式,采取企业投入为主、农民投入为辅的运作方式,农户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参与保底分红。“合作开发共建共赢”模式,采取企业、农户共同建设产业基地的运作方式,企业无偿提供物资、技术,农户无偿提供土地、劳动力,收益按农户70%、企业30%进行分成。“统一流转租金递增”模式,由乡镇和村社将农户土地集中流转出来交给企业统一经营,土地租金采取逐年递增的方式对农户进行补偿。“亩产折价扣减成本”模式,采取科学评估、动态折算,动态补偿的运作方式,评估出流转土地的亩产量并计算出亩产收益,扣除劳动力等生产成本后作为农户补偿标准。

三是流转主体多元化。在农村土地流转中,除农户间零星小规模流转外,农业企业、专合组织、私企老板、经营大户、下岗职工等作为业主,纷纷参与到农村土地流转中,主要发展规模化、产业化的蔬菜、茶叶、水果、林木、生猪、土鸡、水产等种植业、养殖业项目,成为推动全市土地流转的主要动力。

四是流转年限长期化。调查结果显示,20户大户(公司)土地转入平均年限为6.3年,8年及以上的10户,占50%146户土地转出农户,转出年限平均为2.1年,8年及以上的74户,占50.7%80户土地转入农户,转入年限平均为3.9年,8年及以上的38户,占47.5%

五是流转原因差别化。调查结果显示,20户大户(公司)在回答“流入耕地主要原因”时,有30%的选择“能增加收入”,有25%的选择“有种植技术”,有20%的选择“没有其他就业门路”,有10%的选择“有多余劳动力”,有10%的选择“机械化水平提高”,有5%的选择“规模化经营”。转出土地的146户农户,有78.1%的选择“外出务工无暇顾及”,有17.1%的选择“年龄和身体原因”,有2.1%的选择“流转后效益提高”,有2.7%的选择“其他”。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立足市情,以稳定为基础,不断探索创新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机制,促进产业规范发展,主要体现在: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全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将各县(区)土地流转工作纳入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赴外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为全市土地流转工作积累经验。

二是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在考察学习、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巴中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巴中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方案》、《巴中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规则》和《巴中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指导价格》等配套政策,确保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是积极搭建交易平台。在全市12个重点镇、8个中心村挂牌成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搭建统一、公开、规范、高效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为流转双方提供合同范本、业务指导等服务,共发布土地流转信息600余条。

四是着力构建调处机制。各县(区)均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形成了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三位一体”的农村土地纠纷处置机制,调查结果显示,2013年共调处农村土地纠纷233件,调处率达96%,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调处86件,占调处总数的37%

(二)主要成效

通过以上举措,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在促进农业园区建设、产业结构优化、土地效益提升、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促进农业园区建设快速发展。近年来,巴中市通过招商引资等措施,加大农村土地流转力度,先后建成巴州区柳林镇艾文博银杏园4800亩,水宁寺镇天津浩湖猕猴桃园1500亩,通江县大兴乡贾家梁村茶叶园1120亩,民胜镇鹰嘴村葡萄园800亩,平昌县翼展农业科技园1300亩等标准化、规模化农业园区,为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二是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通过土地流转,第一产业内部构成发生明显变化,结构不断优化。如巴州区水宁寺镇三皇村有耕地1300余亩,转出342亩用于种植优质猕猴桃,通江县大兴乡贾家梁村转出土地1120亩种植茶叶,形成了以粮、油、果(茶)为主的农业产业新格局,产业结构得到明显优化。

三是促进土地利用价值明显提升。通过土地流转实施整理,将大量边远、零星、分散的土地变成适宜耕种的良田好地,既解决了部分农户不愿耕种、不能耕种造成土地撂荒的矛盾,又吸引了大量业主进行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种植,促进了“小而全”传统农业向集约化现代农业的不断转型。据调查,通江县大兴乡贾家梁村转出土地1120亩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0.3亩左右,农户完全有劳力、有时间全部耕作,有效避免了土地撂荒现象的发生。

四是促进农村剩余劳力有效转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将一大批农业劳动力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许多农民离开土地务工经商,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通江县民胜镇鹰嘴村发展葡萄园800亩,季节性雇用该村180余名劳力从事除草、施肥、修枝等农活,按时上下班,每月领工资,原来的纯粹农民变成了现在的“农业工人”,该村农民每年在葡萄园的劳务收可达140余万元,有效解决了“人往哪里去,钱从哪里来”两大难题。

五是促进农民收入大幅增加。调查数据显示,146户转出土地的农户,以当年稻谷市场价格按每亩300-350公斤折算,每年转出土地保底收入户均3300元左右;就近到土地转入方务工,季节工每天工资100-120元,长期工每天60-80元,全年平均可收入7000-8000元,仅此两项收入就比流转前户均增收6000元左右。

(三)农户(业主)意愿

通过对377户农户、20户大户(公司)共397名受访者对土地流转情况的意愿进行梳理归纳,主要是:

一是希望提高流转组织化程度397个受访者中,认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处于自发状态的占91.2%,农户(业主)迫切希望通过中介组织或信息平台牵线搭桥加快土地流转步伐。

二是农户对转出土地意愿强烈。已转出土地的146户农户中,145户农户愿意继续转出,占99.3%,仅有1户农户表示不愿继续转出土地,仅占0.7%

三是近半农户对转入态度谨慎。已转入土地的80户普通农户中,47.5%的农户计划维持现有土地面积,不愿意再增加转入土地面积。

四是大多数大户愿意继续转入20户大户(公司)中,75%的看好今后规模化种养业,表示愿意增加转入土地面积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三、面临困难及问题

一是流转收益期与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存在矛盾,纠纷难化解。个别规模较大、投资较多的土地流转项目,未对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到期后,该流转土地上的农业产出权益作出明确规定,易引发土地权益纠纷并难以化解。

二是未签订流转土地复耕的相关协议,土地难复耕。个别土地流转项目在流转土地上修建了永久性的建筑物,流转期满后由谁复耕、复耕费用由谁支付等都无明确约定,部分流转土地将难以复耕。

三是土地流转口头协议多书面协议少,农户难维权。除少数规模较大的土地流转项目,业主与农户签订了书面协议外,农户与农户间大量的土地流转行为,只有口头协议,无书面协议。

四是业主投资建成的厂房、设施无产权,权益难保障。按照相关规定,允许业主在流转土地上建设一些临时性生产厂房,但不办理相关产权证明,土地流转合同期满后,厂房及生长物的归属无法界定。

五是流转耕地多数种植经济作物,口粮难自给。大规模、连片集中的流转土地,绝大部分用于种植非粮作物,部分流转农户口粮难自给。

六是流转土地因业主缺少资金或技术,效益难发挥。在土地被大户(公司)流转后,很多农业项目初期投入资金额度较大,见效慢、周期长,在实施过程中均不同程度存在资金周转困难。

七是流转业主的投资评估论证不充分,风险难控制。部分大户(公司)对流转土地的开发利用存在前期的论证评估不科学、不充分,盲目上马,风险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遗留问题较多。

八是土地流转后相关惠农政策不配套,补贴难享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土地流转后的各类惠民政策应该补贴给种粮农户,但在土地流转后,惠农补贴资金仍由原承包农户领用,从而不能充分调动种粮大户(公司)的积极性。

九是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较强,顾虑较多,观念难转变。农村的社会保障还较薄弱,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保障和最后防线,部分农户宁愿少赚钱,甚至亏本或者荒芜也要坚守自己承包的土地,造成部分土地难连片成块。

四、对策措施及建议

(一)加强监管,推动农村土地有序流转

要严格执行《巴中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巴中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规则》和《巴中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指导价格》等相关政策规定,加强对流转期限超长、无土地复耕协议、无书面流转协议等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有序推进。

(二)积极创新,探索制定土地流转新机制

一是探索制定奖励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农户转出土地,同时给予规模转入土地的大户适当补贴,提高种养大户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二是探索建立流转耕地种粮面积保障机制,即按流转耕地面积的多少,确定一定的种粮比例系数,使流转耕地越多,种粮面积越多,以从根本解决农民口粮不足问题,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三是探索实施耕地撂荒的惩罚机制,根据撂荒耕地的面积、撂荒时间等因素,制定耕地撂荒的处罚办法,综合确定处罚标准,促使撂荒土地农户自己耕种或实现有效流转。四是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市场化改革路径,通过充分调研,按照自愿、协商、有偿、公正、规范的原则,在“一户一宅”和面积限额的政策约束下,积极稳妥开展农户宅基地市场化改革试点,将宅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移权划归农民所有,让农村宅基地既可以交易,也可以继承,切实增加农民的财产权收益。五是探索为流转土地上的固定资产确权颁证,使其能参与融资,缓解大户(公司)资金周转问题。

(三)强化服务,切实规范土地流转程序

一是进一步强化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职能,抓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解释、引导、指导、协调、监管等工作,做好流转程序审批、合同签订办证、流转登记备案及流转档案管理,调处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按市场化原则有效配置土地,推行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机制,实现公平、合理交易。三是建立土地流转供需和市场价格等信息库,为土地流转转出和转入双方提供高效、准确的信息服务,搭建经营项目、生产基地与流转土地之间的桥梁,提高土地流转交易成功率,真正做到流而有向、流而有序、流而增效、流而无忧、流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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