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余莉
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辞不直则烦也。二曰色听,色不直则赧也。三曰气听,气不直则喘也。四曰耳听,耳不直则惑也。五曰目听,目不直则眊然。
“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听讼,审理诉讼案件。古人对于诉讼案件的审理和用刑都非常慎重,所以用“听”字。什么是“听”?《释名》:“听,静也。静,然后所闻审也。”“听”就是静,心静才能够闻听审慎。《广韵》解释:“断也。”听讼,也就是断讼。听讼时必须静下心,才能够闻听审慎,做出明智的判断。
《周礼·秋官》中记载“五听”审狱法。所谓“五听”,指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通过五种方法听审狱讼,获得诉讼者的实情。
“一曰辞听,辞不直则烦也。”什么是“直”?《广雅》:“直,正也。”如果言语不正直,则辞多而寡要。说话很多,但是言不及意,都是为自己开脱、找借口,闪烁其词,甚至前后矛盾。第一是就其言辞判断,言语不正直则辞多而寡要。
“二曰色听,色不直则赧也。”“色”,颜气。“赧”,惭愧。《了凡四训》中说,一个人业障深重有很多表现,其中一个表现就是“见君子而赧然消沮”,看到君子有德行、修为,自己很不好意思、羞愧,甚至脸红的说不出话。第二是就其神色判断,面带惭色,则内心有愧。
“三曰气听,气不直则喘也。”什么是“喘”?《说文》:“喘,疾息也。”第三是就其生气判断,心中不安,则喘气急促。
“四曰耳听,耳不直则惑也”。第四是就其听力判断,如果理屈,则耳听不清提问,就会迷惑。
“五曰目听,目不直则眊然”。“眊”,不明的样子。《说文》解释:“不明貌。”第五是就其眼神判断,内心慌乱,则眼神游移、模糊。如果嫌疑人对答流利,面不改色,心气平和,耳聪目明,举止稳重,就可以考虑他所说的是实情,总之要留心、留神,避免冤案。
——摘自《群书治要·周礼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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