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人可以投保?
》16至65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
本保险的特点:
》生死保障,如意保险。
》交费灵活,服务周全。
》保险期间:20年。
》交费方式:年交或一次交清。
》保费自动垫交:保单现金价值的余额足够低交所欠保费
,即使您未按期交费,本公司可为您作自动垫交保费处
理,保单继续有效。
》借款:投保人可按保单现金价值余额的70%申请借款。
投保利益:
当被保险人生存至第 5、第10、第15周年的生效对应日
时,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保险金额的 10%给付生存保险
金;当被保险人生存至第20周年生效对应日时,本公司
按保险单载明保险金额的70%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
保险金。
本简介仅供参考,一切权益以保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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