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2-24 来源:山西法制报
12月16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案件源于婆婆和儿媳妇由于在孩子的教育抚养方面发生分歧,而双方又缺少沟通,以致发生争执,儿媳妇竟踢断婆婆三根肋骨被判刑。
家住丰县欢口镇的姜媛,在外人看来衣食无忧、婚姻生活美满幸福。可是姜媛生下儿子彬彬后常因为孩子的事和婆婆张海霞闹意见,慢慢的姜媛和丈夫的关系也越来越紧张。今年年初,姜媛和丈夫冷战闹离婚,因彬彬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没办成。姜媛带着儿子彬彬回了娘家。今年9月20日,念孙心切的张海霞找了几个人强行从姜媛那里将彬彬带回了家。姜媛追到婆家和张海霞争抢彬彬,继而还厮打在一起。在打架的过程中姜媛的踢打造成张海霞三根肋骨断裂。
法院认为,姜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姜媛自愿认罪,积极赔偿,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遂判处姜媛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