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审核流程
办理事项: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审核工作
办理依据:1、《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2、《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 3、《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暂行规定》4、《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办理时限:每月上旬受理医院交来的结算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表的审核工作
办理部门:医保中心医疗审核科
办理程序:
一、申报
定点医疗机构报送费用汇总表、个人结算表等资料二楼政务公开大厅医保中心审核科,要求字迹清晰、印章齐全。
二、业务审核
审核科对报送资料和医疗费用发生情况进行业务审核,科长复审,转交财务科。
三、财务审核
财务科对报送资料和医疗费用进行财务审核,科长复审,送主管主任。
四、审批
主管主任审批,并在结算汇总表签字。
五、告知
财务科通知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
六、费用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持业务结算单据到财务科结算费用。
办理电话:84907578(审核科1108房)
84907621(财务二楼大厅)
医疗费用审核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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