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也是知乎上经常提问的一个问题?
由于无法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要求终本案件,我该怎么办?
我只能说你真都没有办法?你需要思考的是,法院真的找不到被执行人吗?还是真的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这是非常主观的工作,你仔细想想再说。
关于“终本”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案件是否“终本”决定权在人民法院。
这里就有个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申请人如何知道终本的条件呢?
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并不一定给你讲明明白这个事情,有些地方法院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完成自己的规定动作,就立即终本,我说的是有的,而不是全部。甚至还不到6个月的执期就把案子终本了。其基本的理由就是:穷尽了全部手段,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故终本。法官还在终本裁定中告诉你如果发现新的财产线索,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这流程走下来,看似法院也没有啥毛病,至于是否能恢复执行,就看是否能找到被申请人新财产线索。实践中,终本和恢复执行法院不会一并办理。
本律师建议过段时间再去申请恢复也不迟,案子只要在法院,事情就没有结束。
在这里作为申请人首先要学习涉及“终本”的法律规定。第一个规定是:2016年11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二个规定是:2018年5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学习完这2个规定后,申请人就完全明白,执行法官“终本”是否符合法律了。
实践中,执行法官在接到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按照内部的工作流程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如果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查封、扣押的财产,就会做出限制消费,纳入失信人名单。被执行人乘机,高铁出行、星际酒店住宿等等都受到到限制。这些工作是法院执行法官的标准动作,这些工作完成了,法官的执行工作就算暂时完成了。
敲重点:案件会不会“终本”决定权在法官,就看你如何“玩”了?
随后法官就会约谈申请人做出终本的裁定,终本的裁定不是申请人可以左右的,而是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做出的决定。到了这一步,你的案子暂时就算结案,案卷就会静静地躺在法院的档案室里,如果你发现新的财产线索,就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如果你委托律师是专业的执行律师,那他会让你案子一直执行下去,直到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为止,或者给你把债权落到实处为止。
不过,在实践的执行中,过上一段时间后,你要求恢复执行的,人民法院都会给你恢复执行,但是不一定会有你期望的执行结果,因为,执行法官也需要有“米”做饭,没有被执行人财产,就等于执行法官做着无“米”之炊。
敲重点:谁申请,谁举证是一般规律,法官给你执行不到位不罢休是也是一般规律。
要记住这样一个逻辑:除了人民法院按照规定采取的执行措施外,谁申请,谁举证,也适用于执行程序的案件。这里的举证,就是你提供给法院的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据,有些这证据法院找不到,律师却可以找到,甚至案外人也许就有,这个我不说,你也懂得'’如果法官非要把这个案子执行位标榜案件,执行不到位死不罢休,那.........。
执行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多年的案件代理中,我深刻理解:执行的结果好坏在于自己,如果你遇到的“光脚”的被行人,那执行就难度很大,不是法院不去执行,而是你遇到的是没有能力偿债的被执行人。所有的民事活动,前期尽调非常重要,对方的人品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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