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打官司时,遇到对方说会找关系,你还会认为并相信法庭是公平的吗?
「法律解答」
在劳动争议纠纷中,有些用人单位或老板会对劳动者这样说:“你去劳动仲裁吧,劳动局、法院我都有熟人,你告不赢的。”
在此时,很多劳动者会心生忧虑,老板平时这样或者企业那么大,确有可能存在人脉关系导致劳动仲裁委和法院不支持自己。
在其他案件与纠纷中,也会遇到类似这样的情况,弱势一方往往会自认为对方有更多的人脉、资源或者财富可以帮助对方达到颠倒黑白的目的。
那么这种认识,真的对吗?
笔者深不以为然。
核心原因是我没关系。
同时我也相信法院是公平的,至少大部分是相对公平。
当然,我认为,找关系和公平是同时存在的。
打官司并不是说你可以享受到法律赋予你所有的权利。
用专业的词汇来表述,即实然与应然的问题;用更通俗一点的方式表述,课本上的知识跟社会生活上的知识不一样。
由于案件数量每年递增,而法院的编制数量有限,人员配备有限,每个法官审理案件加班加点996、007才是正常的工作状态。在我码这篇文章的周日还能接到来自某法院的法官电话跟我进一步探讨了解案情。可想而知,法官有多累多忙。他们大多疏于照顾家庭,甚至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
有些案件标的小到只有十几元,法官以及书记员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走一遍,缺少一步都不行。而法院内部还有各种考核体系、管理体系以及会议,更会让法官以及工作人员心力憔悴,有时候心有余而力不足去认真的看案卷材料和进行案例检索。
因此,在实践中,你会遇到不会打一天电话都没联系上法官。
你会遇到,法官对你提交的申请不予处理和采信,解释不多或者让你自己想明白。(可参考,《为什么有时法官不配合调查取证?》)
你会遇到,洋洋洒洒写了一堆,法官可能对此视而不见。(可参考,《为什么劳动仲裁申请书、起诉状要写得简明扼要?》)
你会遇到,在法庭上激情演讲被法官打断,心中多有情绪无处发泄,希望自己心中的冤屈得以抒发。(可参考,《在庭审中滔滔不绝就可以打赢官司了吗?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但是以上这些,并不枉法。
好多次客户问我有没有关系,我只恨自己为什么没有关系,如果我有的话,可能我就可以顺利接下这个案子。
很多客户看到我在法院做过,认为我会有关系所以来找我。
其实并非如此。
收钱打招呼,对于双方都有法律风险。往后,每个夜晚都会生活的心惊胆战,这个雷会不会爆,什么时候爆?因为新闻是真实存在的,今天这个被查,明天那个被查。
譬如轰动一时的李铁贪污受贿案,牵扯出多少足协的官员无论在职的还是离职的。一旦出事就会彻底的去查。不要轻易的认为,国家什么都不管。这是错的。
在接触客户咨询时,也有多次客户问我,他有关系可不可以去找一下,我说为什么不。
我允许客户去找关系是希望向公检法的办案人员传达一个观点:秉公办理。希望他们愿意花点心思和时间认真看一下案卷材料,尤其是辛苦作出的法律文书、提供的证据、观点逻辑以及案例检索报告。即便我去找关系,也是希望达到前述目的。
我怕的是法官不认真,不尽心不尽责,因过于忙碌无暇处理一些重要的细节或者法律规定。
毕竟法官也是人,不是神,如果他不够认真,就不可能做到与时俱进、面面俱到的公正。
这一点,在法院工作过、参与过审判实践的我切身经历心知肚明,知道法官要什么,知道法官想什么。(可参考,《法律依据很多,为何有时法官会视而不见?》《你找的律师、遇上的法官,可能不懂法?》)
至于那些找关系的时候,希望和法官做交易、希望法官枉法裁判,我想是有的,但是逐渐在减少。
想要法官做到绝对的忽略所有的外在因素,作出毫无任何人情因素绝对公正的裁判,尤其是法治化程度不高的地方,是不可能的。
譬如你是法官,遇到原被告分别一个是你的发小,另一个是你不认识的人。你能做到完全不偏向你发小吗?
而且许多地方县城、市区就这么大,大部分人抬头不见低头见,有些地方上市企业独此一家更是天天有案子、天天开庭,想要完全不受影响,太难了。
因此,对于当事人而言,要明白本就不存在绝对的公正,我们能做的,尽力而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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