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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最大明清古建群部濒临倒塌 巨额维修资金谁来出

  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有一处号称“南京版大宅门”的南京地区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清明古建筑群,这就是杨柳村古建筑群。这里有若干大大小小的古建筑,民间素有“九十九间半”的说法。其中有在2013年被列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三堂上”建筑,也有其他一些省、市、区级的文物建筑。

  大约从2011年开始,这里被一家江宁区政府部门下属的杨柳湖文化开发公司打造成了一个乡村旅游景点。经过六年多时间的打造、推广,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小有名气。日前被某中央级媒体评为“中国最美乡村”之一。在近期举办的江苏发展大会期间,这些古建筑也是几位嘉宾口中挥之不去的“乡愁”。

前杨柳村264号民居

  然而,有知情人却向交汇点记者反映:在外表光鲜的杨柳湖景区内部,竟藏着一块“伤疤”:有四五处古宅因年久失修,已经倒塌或濒临倒塌。马上夏季梅雨季节就要到了,这些古宅的处境十分危险。既然是文物,为何不修缮。记者调查发现,其主要原因是这些古宅修缮的背后有一笔难算的“经济账”。

  两次探访:文物级别的古宅风雨飘摇

  2017年1月中旬,记者第一次来到杨柳村进行探访。初来乍到,发现这里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区气象。经过开发、打造,这里道路通畅,环境优美,一些明清风格的古建筑经过出新、翻新,看上去十分漂亮,而且大都经营商业活动,得到了很好的利用。吸引了大量游人的驻足、消费。

杨柳村其他一些得到开发利用的建筑

  俗称“九十九间半”的古建筑经过修缮,现为江宁区民俗博物馆。博物馆的门前是一个由青石板铺成的广场,看上去古色古香。据记者观察,博物馆所处的位置可以算作是整个杨柳湖景区的核心区域。至广场附近,游人已经渐渐减少。沿着广场向东约数百米,则几乎没有什么供游人参观、游玩、消费的地方,是一个由当地村民居住的小村落。

广场向东,就来到这片破败的建筑群,形成对比

  这里的建筑有十多处,多是进穿堂式高墙深院,也是几乎和“九十九间半”同时期建造的古宅,有的建设时间甚至更早一些,距今已有约400年历史。根据现场竖立的一块介绍牌,这里的建筑群有正厅、书房、住房等共计四十余间。

  在牌子附近的一个小型广场上,也就是进入该片古建筑群的“入口”处,有一个被高高的施工围挡围起来的古建筑。围挡上有一块警示牌,上面写着“正在施工,内有监控,禁止进入”。围挡前,成为了当地居民晾晒衣物的地方。

  有一些居民住在这里闲聊,大伙告诉记者,这个围挡是当地政府部门在很多年前设施的,具体时间已经记不清,但是估计至少有四五年了,这些年来一直就是这样围着,但是看不到围挡内部有任何施工改造的迹象。

居民说围挡围了很多年却不见施工

  记者透过围挡边的一个窗户观察发现,围挡内部的古建筑屋顶为木结构,屋顶有窟洞,还挂着很多蜘蛛网,房屋内部十分破败,地面有垃圾,墙体有明显大面积破损。

围挡内的建筑有明显破损

  顺着牌子前的一条小巷往下走几十米,就来到了一处“前杨柳村264号民居”的古建筑。建筑前有一块江宁区人民政府在2013年树立的文物保护单位的石碑。这里是江宁区级文保单位。

  走进该处建筑,内部是杂草丛生,三间砖木混合结构的屋子墙体已经倒塌殆尽,部分倒塌的墙体里甚至长出了一棵树。院子里堆放着旧沙发、枯树枝等各种垃圾。眼前的这些景象很难让人把这里和一个文物保护单位联系起来。

264号院内荒芜,环境脏乱差

  居民:想按照自己的想法修缮,政府部门不让

  2017年5月上旬,记者第二次探访现场。发现和1月探访时相比,这些古建筑的状况没有得到任何改变,仅仅是内部环境问题有了一些改善。建筑本身并没有得到任何有效的修缮。眼下,夏季暴雨季节降至,这些房屋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

  据了解,这些古建筑的产权目前大多属于私人,除去部分不能满足居住条件的房屋,很多建筑里还住着人。但并不是所有的古建筑都是文物保护单位。

  根据江宁区文广新局文物科的统计,该片区除了前杨柳村264号民居以外,还有125号、230号、260号、366号、298号、274号民居属于文物保护单位。其中,类似于264号民居这样状况堪忧的建筑共有4-5处。

264号附近另一处破败的古宅

  既然是文物,也有利用价值,为何不妥善修缮呢?这些房屋的主人告诉记者,这些屋子有的是祖上传下来的,有的是几十年前父母一辈就搬进来生活的,他们小时候都是在古宅里生活、长大,对古宅有很深的感情。但随着近些年来,这些房屋的状况越变越差,他们才不得已搬出去居住。

  现在他们修缮的意愿也很强烈。但几次想按照自己的想法,联系建筑施工队来修缮屋子都被政府相关部门阻止。要求他们必须请专业的古建筑修缮单位设计,然后把方案报批,或政府部门批准后才可以修复。

  房屋主人告诉记者,两种修复方案之间不仅仅是一个“手续”的问题。对房屋修缮的价格也有着巨大的差异。按照居民自己的设想,修缮这些房屋和农村建房区别不大,费用大约几万元,最多十几万元;但是如果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修,最少要五六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由于房屋主人大多是当地农民,这笔高昂的修缮费用是他们承受不起的。

  房屋主人希望,能够得到政府部门帮助,具体说可以直接由政府部门、文物部门对房屋进行修缮,或者给予他们一定的经济支持或者补助,但至少已经三四年之久,关于这个问题一直没有进展。这些文保单位级别的古建筑就这么一直荒废着、破败着。

  调查:究竟该由哪个单位来管这事?

  居民按照自己的设想出资修房,相关部门出面制止。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修复又无力负担,究竟该由哪个单位来解决这个矛盾呢?

  记者在采访中也从一些居民口中得知一些他们自己的想法:有部分居民认为,凡是景区都有核心区和边缘区,杨柳村古建筑群从“外表”上来看之所以得到很好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是因为那些古建筑都在景区核心或靠近公路边,保护好、开发利用了,能带来商业效益;而“前杨柳村264号民居”等建筑之所以无人问津是因为这些房屋都在景区边缘地带,本来就少用游人,不能产生商业效益。

前杨柳村264号民居

  据了解,杨柳村现在由江宁高新园下属的杨柳湖文化开发公司整体开发、打造。这是一家国有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杨柳村的旅游、经营。有一定门票收入,还不时在景区举办一些商业活动,比如春节期间的“上元灯会”。而从行政区域来看,杨柳村则属于江宁区湖熟街道杨柳湖社区管辖。

  居民的说法是否成立呢?记者今年1月曾联系杨柳湖文化开发公司的负责人了解情况,但对方表示临近春节,工作太忙,没有时间接待记者。今年5月10日,记者直接来到该单位,负责人在外开会,一位公司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该工作人员表示,“前杨柳村264号民居”属于文物,他们公司无权过问,应该由文物部门处理,建议记者向文物部门了解情况。

  记者转述了部分居民的想法,但该工作人员表示:其他古建筑之所以得到很好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是因为那些都不属于文物。前期经过街道牵头,已经进行了产权置换,建筑的产权已经从居民个人变成国有,然后交给他们公司整体开发打造。

  那么,“前杨柳村264号民居”等文物为何不能进行产权置换呢?记者了解到,主要是因为价格(补偿方案)的原因,街道和产权所有人之间一直没有达成一致。居民认为,街道方面给出的待遇太低,甚至比江宁区内其他街道的类似方案也要低不少。

  但在客观上来说,湖熟街道在江宁全区范围内属于经济相对落后的欠发达地区。

江宁区文广新局:修缮这些古宅比重建要贵多了

  据了解,我国《文物保护法》第21条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此外,《文物保护法》还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

  但是在杨柳村一些古宅的主人看来,他们的房屋正是因为“文物保护单位”这个大帽子,导致他们虽然作为房屋产权人却丧失了对自己房屋最基本的维修权。

  江宁区文广新局文物科科长周鹏告诉记者,多年来他们一直在关心这些杨柳村古建筑的问题。但要想妥善处理好这一问题,不是哪一个人,哪一家单位出力就能“搞定”的,需要一个“合力”。

  首先,从管理上来看,街道、社区、开发公司还有文物部门,存在一些交叉、重叠的地方。也有一些管理的“真空地带”和“死角”。

  从文物部门的工作角度看,去年底,他们找了某大学有资质修缮古建筑的设计团队到杨柳村进行过现场测量,拿出了一个初步的修复方案。要想修复包括“前杨柳村264号民居”在内的4-5处古建筑,要花费近2千万元。不算施工、材料、光是设计费就要1百多万。这笔高昂的修缮费用也是一个直接的问题。

前杨柳村264号民居

  “可以说,修房子比重建一个一样的新房子要贵好几倍!”周鹏进一步介绍说,首先,修复文保单位的古建筑不是什么人、什么单位都有资质进行的,需要有文物修缮资质的专业单位来进行。其次,从具体施工上来看,不是什么材料都能用,要保持文物的原有风貌,修旧如旧,就要用到专业的材料。“要先把旧房子拆掉,每一块砖、每一块瓦都要标上记号,然后看哪些材料能用,不能用的要找到同年代同类型的材料来补上。”

  记者提出一个问题:既然《文物法》有规定:“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那么,在各方短时间内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出于保护文物的目的,能否赶在夏季暴雨季节来临之前,由政府部门对这些状况堪忧的古建筑进行“抢救修缮”呢?

  对方没有多说。

  法律界人士指出:《文物法》的规定有一些不是太具体的地方。比如,在实际操作中“是否具备修缮能力”究竟该如何界定?由谁来界定?“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这里的“帮助”如果具体成货币补贴又该是多少钱?

  据了解,目前全国各地在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上做得比较好的是广州市。当地已经率先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设立专项保护资金,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人可以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修缮、保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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