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广场舞“攻陷”篮球场之后,前段又出现了老年暴走团,每天会成群结队的在马路上暴走健身,看着就让人担忧。然而担忧还是变成了现实悲剧...
2017年7月8日5时22分许,位于兰山区涑河北街与临西十二路交会东5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经过现场调查:出租车驾驶人董某驾驶鲁QT***2号出租车,沿涑河北街由东向西行驶至临西十二路交会东50米处时,因操作不当,与正在晨练的行人丁某、王某、商某发生碰撞,致使丁某、王某、商某受伤,其车辆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商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身健体是好事,不管是去跳广场舞还是加入“暴走团”,参与者都通过较低的付出和成本,获得了较高的幸福感、获得感,这是殊为可贵的。但前提是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的公序良俗,行为一旦逾越红线和规矩,破坏了社会秩序,那就会遭遇其他人的质疑和诟病,甚至成为众矢之的。
对于这起事故中的“暴走团”而言,看似有组织,实则无规矩。人多不能成为不守规则的理由,集体活动更要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当他们集体走上机动车道的那一刻,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更为自己的生命安全埋下了安全隐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失去规则意识,不遵规守矩,注定行为与风险同行,悲剧是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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