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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论人生》——  晓虹转摘
   “人为万物之灵”。怎样做一个人,才能真正的万物之灵呢?这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在实际上都有自己的选择,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明确地讲出自己做人的道理。然而,这却是古往今来的思想家,都曾呕心沥血地探求的道理啊。
   老子对于怎么样做人的问题,作出了许多论述,在五千多字的《老子》书中,可说是占了大部分。他所讲的做人的哲理,实可谓流芳百世。直至今天,中国人所珍重的传统美德,主要是老子的人生论所奠定的。例如,为什么要为人民服务?为什么要提倡无私奉献?为什么要反对奢欲?为什么讲家和万事兴?这些道理老子都讲的非常透彻。所以了解老子的人生哲理,对于今天人生科学的建设,对于人类文明发展,都有非同小可的意义。

一,人类在自然中生存蕃衍

 道生之,而德富之。物刑之,而器成之。是以万物尊道而贵德。道之尊,而德之贵也;夫莫之爵,而恒自然也,道:生之畜之;长之遂之;亭之毒之;养之复之。生而弗有,为而弗寺(志),长而弗宰,是谓玄德

 ----《老子》第51段“道生之,而德畜之”,依道而生,侍德而存。这是说:人,是依道,靠德而生存的。

 人类属于万物。万物生成发展的道理,也都是人类发展的道理,也都是人类生成发展的道理。例如:“有无相生”的道理;“浴神不死”的道理;“反也者道之动也,弱也者道之用也”的道理,等等。

人类作为万物的一类,还有人类特有的道理。例如:“复众人之所过,能辅万物之自然”的道理,按此道理,而造出规范,使人人有所效法,有助于人才的成熟,有助于事业的成功,有助于促物之茁壮成长,这就是“物型之而器成之”的道理。

每个特定的人生旅程,又有其共同的人生道理。人们都要依人生道理行事,而体现人生价值,这就是恃德而存。

既然人类自身的生存都与道、德分不开,它们是多么的珍贵呵!所以老子提出“万物尊道而贵德”的命题。

  老子认定,道理之所以崇高,德行之所以贵重,并非封了什么爵位,而是贯穿自然-道、德是人所生存的依据,这是自然而然的,不是什么人的意志所决定的。爵位可以封赐,也可以剥夺,道德的尊贵却是无需封赐,又不可剥夺的。

那么,它们是怎么样自然而然的呢?老子举例说:“有道是:婴有生而蕃衍(‘生之,畜之’);幼能长而成人(‘长之遂之’);人正直而安适(‘亭之毒之’);老得养而归根(‘养之复之’)。”这些都是自然而然的。

老子认定人生旅程自然而然的过程,是人生的道理,尊此道理而体现于德行,那就是:人生而不图名利之有;处事则不凭主观意志;待人则不去宰制他人。这些都应该是人的崇高德行的规范,叫做“玄德”。

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而人类的蕃衍却是不知其限的。虽然人间也有败类,他们不顾人生道理而纵横作恶,会给人类带来人祸,但大多数的人是希望本真地渡过人生的,所以人类能够世代相传自然而然地蕃衍不息。

然而,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它的蕃衍与其它动物的蕃衍不应该是一样的。不同点在于有思维活动的人类,不是被动地受自然支配,它可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主动地调整与自然的关系,使之和谐,彼此服务,而让人类不仅蕃衍不息,而且不断进步,繁荣昌盛,一代比一代过得更加美好。

但人类要达到确实是一代比一代过得更美好,则有一个前提:人要做本真的人。老子说:“贵为身于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拓天下。”(第13段)即是说:作为人,只有重视立身于为天下,那样才可以立足于天下,努力于为天下的事业,那样便可以开拓天下,创造天下的新局面,也就是真正地使人类一代比一代强,一代比一代更美好。所以“为天下”是人的本真所在。反过来说,作为人,如果立身不是为天下,他在天下就没有立足之地;如果不努力于为天下,他就不可能开拓天下的新局面,不可能创造更加美好的人间。

老子在这里讲的“天下”,是指人、事、物的总称,相当于今天人们说的“大自然”。若人能立足于天下,人类当然能够蕃衍不息了;若人能不断创造天下的新局面,人类当然能够得以不断进步而一代更比一代好一代更比一代美了。反过来说,若人失去人的本色,不能立足于天下,更不能开拓天下,便失去了人的本真。没有本真的人作为前提,人类便难免和其它物种那样,被自然的变化而淹没、淘汰。若果如此,人类也会灭绝的。

总之,人类在天下(大自然)蕃衍,保持人类的真正本色而为天下,是人类蕃衍不息,一代强于一代的保障,这是老子的人类观。从中亦可窥见天下”是“尊道贵德”原理中首要的客观要求。

二、人生旅途的自然过程

出生入死。生之徒(途)十有三,死徒(途)十有三。而民生生,动皆之死地之,十有三。夫何故也?以其生生也。盖闻善执生着,陵行不辟(避)兕虎,入军不被兵革。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夫何故也?以其无死地焉。

—《老子》第50段“出生入死”,即是说,作为人,都有出世而生长,归宿于老死的问题。

老子认为,生长、成人、老死,这是一般人生旅程的自然过程,是不能违背的。出生长大阶段和衰老至死阶段,大概十分之三的途程,就是青壮年华了。生而长大,赖父母养育栽培;衰老归寿,靠子女孝敬奉养;青壮年华时自然就承担着供奉老者和养育后代婴幼的责任。每个正常的人生,都有此自然的过程。也正是这自然过程,决定了人类的连环繁衍,千秋万代而不止。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正常的对待人生的自然过程。正常与不正常的人生态度,是对立的。人间的种种争端,根源就在这里。

老子对持正常的人生态度的人,称为“善执生者”,对持不正常的人生态度,称作“生生”,即寄生而生,为“自生”(第七段)而生。

“生生”的人,违反“出生入死”的自然过程,违反出生而长成人、成人至归宿于老死的道理,他们出世而生,靠成人供养而长,到了成年,却只为自己的生活而生,乃至对他人强行剥取,身强力壮,还要靠他人供养,不承担扶老携幼的责任,甚至辱老欺幼。这就是出而生长,继而寄生,只为自己的生活而生,所以老子称此为“生生”。他认为人类中大概有十分之三是这样的人。这种人表现出“自视”、“自见”、“自伐”、“自矜”,即“只顾自己”、“自我显扬”、“自我夸耀”、“自高自大”,不可能有什么建树。本质上就是“自生”者的贪欲、“有欲者弗居”;“贪欲的人实际上是亡命之徒。”(“居”:生也,弗居,即为不生,等于是死了的尸体,参见第22段)这种人是“不知常”的,“不知常,妄,妄作,凶。”(第16段)这就难免“动皆之死地”,即难免妄动之时而致死的地步了。人间的“强梁者”,正是这样的人,所以他们是“不得其死”的。他们不是老至该死之时而死,而是在青壮年华妄作而凶死,所以是“强梁者不得其死”,是“不道早已”。——心想着自己生活得很好而比别人长命,到头来是妄作凶死而短命,究其根源,就是生而寄生终至夭亡,可谓内其身而身亡也。

“善执生者”,即善于把握人生的人,依人生旅程的自然过程,遵循出生而长成人,成人至归宿于老死的道理,所以“清”而又“静”,即是无贪欲而不妄躁——“清净无为(违)”。他们“自知”、“自爱”而“自宾”;“自均”、“自正”而“自化”,即是说,“自晓己之本分”、“支护己之尊严”,“自我选择”而得其所适;“自我调节”而与他人协作,“自我矫正”而与社会和谐,因而能“依人生自然过程而衍化”——出世而生长,归宿于老死,青壮年华奉天下。这样的人,生的光明磊落,死而无所顾惧,于是勇往直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兕牛,虎豹都怕他。打起仗来,敌军见他豪迈气概,无法施其刀刃。这是什么缘故呢?是因为他没有“自生”者那种贪生怕死的致命弱点。“外其身而身存”也。

上述是《老子》第50段的大概意思。总而言之,人生旅程有必然的自然过程。不循此自然过程的人少,但他们凶多。依此自然过程的人数多,这是人类的吉祥。老子对于“善执生者”绘声绘色的描述,褒扬之情,溢于言表,可见他对两种人生态度的价值判断是非常鲜明的。言下之意是,作为人,要善于把握自己的生命,依人生自然过程而生活,本真地渡其一生,那才是壮丽的一生!

三,     道之真伪决定德有上下

《老子》第63段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而奉有余。孰能损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老子讲的“天之道”,是指自然的客观恒道及其所决定的道理;“人之道”,是指人间的客观恒道及其所决定的道理。老子认定,天之道与人之道应该是相应的。与天之道相符合的人之道,是真道理。例如,天之道是利而不是害,人之道就应该是“为而弗争”――做实事奉天下而不争名夺利。

但是有另一种所谓“人之道”,是与天之道相违的。例如,“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有人却创造出了与此完全相反的“损不足而奉有余”的“人之道”,实行“损有余而补不足”。

由此可见,人间的种种道理中,,确实有真有伪。人间道理的真伪,决定了人之德行有上下之分,这就是“上德”和“下德”。

《老子》第38段说:

上德不德(得),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得),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违),而无以为也;下德为(违)之,而有以为也。上仁为(违)之,而无以为也;上义为(违)之,而有以为也;上礼为(违)之,而莫之应也,则攮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也,而乱之首也。前识者,道之华也,而愚之始也。是以大丈夫,居其厚而不居其薄,居其实而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这一段是《德》篇的首段,对“德”作了概要的论述,也深刻的说明了道理的真伪对立是如何决定上德和下德的对立。

老子提倡的是上德。它的实质(内涵),是在得道的基础上,遵循道理的行为,是识道与行道的统一。它的表现(外延)有三:一是“不得”,――不图私利,无奢欲;二是“无为”,即无违――不违反道理;三是“无以为”――不带主观成见而探客观规律。这三方面密切联系,缺一不可,是有机的统一体。首先要排除贪欲的干扰(“不得”)才能不带主观成见地认识客观规律,这就是识道而“无以为”;一旦识得了恒道,变成了道理,就坚持真理而不违反它,这就是行道而“无为”,即无违。所以老子说:“上德不德(得),是以有德(得)”;“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也”。

下德,是与上德完全相反的。他的特点是贪欲而不能识道,总是违反道理行事。具体地说,一是“不失德(得)”,爱贪图私利,总怕失去什么,与上德中的“不得”对立;三是“有以为”,爱带着追逐私利的偏见,不可能认识真正的道理,不能按真理行事,与上德的“无以为”对立。所以说,“下德不失德(得),是以无德(得)”;“下德为之而有以为也”。在老子心中,“义”、“礼”之类,同具下德的特性,皆属下德,实则是没有得道而缺德。

对于“仁”,老子另有看法。他认为仁作为慈爱,并非图私利,因此没有贪欲驱使的偏见;但“仁”并不是建立在认识人间交往的恒道的基础之上,而难免违反道理而无法实现,所以说“上仁为之,而无以为”。它具有“为之”的特点,而区别于上德;又具有“无以为”的特点,而区别于下德。下德固然是“失德”,“上仁为之”亦不成其德。因此,老子只承认上德为德,不承认下德及一切违反道理的所谓德。

“失德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失”是离开的意思,一连四个“失”字,“仁”离道和德还不是那么远,而“礼”是离开道和德最远的东西。但这样的“礼”却是老子所生活的谴责,说“礼”是人间忠信衰薄的集中表现,是世间动乱的祸首。此可见老子反对的,绝不是人间交往中的礼貌,而是作为贵族分封制中的礼制。礼貌,体现了人间的互相尊重,这是老子一再提倡的;礼制,体现了贵族分封等级及其特权,而严酷地置广大老百姓于奴隶的地位。所以老子抗议礼制而主张彻底废除贵族分封制,代之以平等、均平的遵道管理的大道制。

老子进一步指出:过去人们离开道而论德,离开道与德的必然联系而论仁、论义、论礼。这些理论,通通都是假道理,都是把道理当做装饰的花,许多蠢事都有此萌发。

老子认定,天之是否能美好,决定于是否尊道贵德而管理天下。离开道而论德,离开道理来讲德性,那么德行就没个标准,结果像礼制那样的胡作非为,都被说成是德性,这就根本不分是非。因此,“道”必须落实到“德”中,真正的人,真正“大丈夫”,也就只能是“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绝不能把道当做是装饰的花,而必须“爱以身为天下”,只,才能开拓和谐的天下,创造美好的人间。

老子的这种论述,对中国的文化是影响巨大的。直至今天,人们还常用“假仁假义”表贬斥不真诚的人,对那些表面上彬彬有礼内心里怀着鬼胎的人,则斥为“衣冠禽兽”,这是对假礼者的贬斥。

上德的三种表现,即“不得”、“无为”、“无以为”,也就是上德的三大要素。其中“无以为”,在上述得道的道理中,已作论述,“不得”和“无为”下面分节论述。

四、“是故不欲,碌碌如玉”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后两个“德”字,通“得”,不德即是不得,有德即是有得。不得便能有得这是辩证统一的。“不欲”,是不得的心态。

老子认定,做事不是带有着图私利的目标,专心致志的把事做好,则能首先认识这件事的规律性是怎么样的再按照他的规律去做。这样便能把事做好,获得成功,这就“有得”了。不得与有得这是这样辩证统一的,也充分体现识道与行道的统一,所以“不得”属“上德”的第一要素。人们有了这上德的品格才能保证事事成功,万事如意。

相反地,“下德不失得,是以无得”。“下德”的人,即缺德的人,做事时一心一意地贪图私利,一事当前,便想着此事会使自己失去什么东西,不愿付出任何代价,自然也就不花心血去调查研究而识其道,也就无从在得道基础上行道。虽然是按人家的经验去做事也可成功,但又不愿付出应有的劳动去做,这就不可能把事做成了,到头来是“无得”。一毛不拔的结果,是一事无成,空空如也。这种人,自以为聪明,其实是太蠢。

可见,“不得”必然带来“有得”;“不失得”,必然带来“无得”。

这种辩证关系,《老子》第40段中说:“浴得一以盈”,“其至之也谓······浴毋已盈将恐渴。”

“浴”,即沐浴。在老子看来,人类在自然中繁衍,人人皆沐浴于天地之间,身受天地之润泽,而各有其分,因此要各守本分。所谓守本分,就是照恒行事;得一分之浴,尽一人之责,这才符合上德的要求,也就是德与浴的和谐统一,这就是“浴得一”,“浴得一”,能满足人的要求了,这就是“浴得一以盈”。所以人们应该为此而“知足”。

如果人们企图超越自己应得的东西而多得,这样会适得其反,连该得到的也得不到。这就是“浴毋以盈,将恐渴”。老子以生动的比喻说明了这个得与失的辩证法。他说:“故至数舆,无舆。是故不欲,碌碌若玉,珞珞若石。”(第40段)即是说:“一个人妄图要坐几辆车,到头来是一辆车也坐不成。毕竟还是那不欲的德性,晶莹发亮如玉璧,质朴坚硬如宝石。”

老子对于“不欲”的德性,如此倾情赞颂,是因为“不欲”是上德三大要素(不得、无为、不以为)之中,它占着首要的地位。“不欲”即是“不得”的心态,它决定着“无为”和“无以为”,是上德的核心部位,根本所在。所以它铭刻在世世代代中国人心中。直至今天,忠于职守淳朴敦厚的人,仍被称为“守本分”的人,而受众人尊敬。

“不欲”的反义,即“可欲”――任情纵欲,一个人在私欲恶性发作的情况下,是根本不讲什么道理的,事事横着干,所谓横行霸道,所以老子认定“可欲”是最大的罪过,是万恶的根源。详见下述。

五,“知足不辱,知止不殆”

老子认定每一个人都应该得到合理的利益,人们应该相互保障各人的合理需求。因此他说:“知足之足,恒足矣”就是说,如果明了得到合理需求就满足,这就有普遍的满足,人人都能得到合理需求而满足了。

因此老子提出知足不辱,知止不殆的命题。《老子》第44段说:

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害?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在一般人的心中,有名有利,总是好事,得则为利,失则为害,这似乎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老子却认为:得到名誉和财货,其中也有何德为利何者为害的问题。称王称霸,巧取豪夺,似乎是可以大大的得了,可是,太慕名必有大耗费,多积财必有大损失,总之是“强梁者不得其死”,周天子曾不可一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然而曾几何时?朝中频繁相废除(“朝甚除”—第53段)的结果,是诸侯争霸,霸者“挟天子而令诸侯”,造成“田基芜,仓甚虚”,(同上)田园荒芜无人种,仓库空虚而无谷。岂不是大害吗?所以,一个人要“知足”,才不至困辱,要懂得适可而止,才不致危险,才可以长久。这是生命与名利的辩证关系,也是人生的辩证道理。

老子认为,人的“不知足”,是人间最大的祸根。他说:“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惨于欲得。”就是说:“再没有比贪得成灾更惨的怨咎”。

这固然是对朝中争夺王位动刀枪和侯王贵族争权夺利频征战的强烈抗议,却也提示了贪欲是万物根源的道理,从反面证实了“知足不辱,知止不殆”的人生哲理。

不同时代,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足”,自己的“足”是怎样的呢?老子多次说要“自知”,要认识自己所处的时代及时代决定的合理需求和应尽的责任,要“自知而不自见”,“自爱而不自贵”,(第74段)要在自知,自爱的基础上“自宾”――依据自己的条件,进行自我选择,站到适当的位置,而体现自己的价值,这就是适得其所。

“不辱”,指不自辱和相辱,人人能适得其反,得一份“沐浴”,尽一份责任,则不致有耻辱,即不自辱,亦不辱人。老子说:“不辱以情,天地将自正”,即是说:“不相辱而动以情,被扭曲了的人问,便可自然矫正了。”老子就是这样把知足和不辱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的。

在老子的人生哲理里中,“知足不辱”是与“知止不殆”联系在一起的。在《老子》第32段中讲述了“知止不殆”的道理:“天地相合,以俞甘露。民莫之命,而自均焉。始制有名,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这段话是说:“天地之间,相互融合,引导人间甘露滋润。民众不用强制命令,将自我调节(自均)而和谐。创设新的制度而有行为规范,这样大家都明白举止,明白举止,便以诚相待。”这个“殆”字,有两层意义:一是指危险;二是贾谊《新书》中讲的:“志操精果谓之诚,反城为殆。”所以“不殆”就是不反诚,是以诚相待的意思。“知止”是知行为的举止。懂得行为的举止,懂得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可做的。这对自身来说,就没有危险,对他人来说就是以诚相待,都属于“不殆”。

上述可见,“知足”是指欲望的合理性;“知止”是指行为的合理性。欲望的合理,易导引行为的合理。欲望的合理。则既不自辱又不辱人;行为的合理,则对己没有危险,对人以诚相待。两者都产生自受的后果和涉及他人的积极地社会效应。这就是“知足”与“知止”的相关意义。后来有人把这种相关意义引申为“知足常乐”,而成为众口皆碑的格言。

有学者认为,老子提倡“知足”是反对进取,这是一个大误解。事实上,老子不仅不反对进取,而且大力倡导进取。如说“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拓天下”,要人们献身于为天下,开拓天下的新局面,这就是进取,老子主张那些被扭曲了的天下而进行社会大改革,(详见后述)这就是高声呼唤进取。

还有的学者认为:老子反对“可欲”,就是反对个人的欲望,若定个性。这也是很大的误解。老子是十分注重人的个性、人的尊严、人的自由的。他认为,凡是正常的人都不应该受到强制。人在不受强制的情况下,才能任自然而适得其所。《老子》第32段中否定“敢臣”就是反对强制;强调“自宾”,就是要民众自由的发挥个性,基于理性,通过自我选择而“不失其所”,体现各自的价值。

为什么自由的发挥个性进行自我选择而又必须建基于理性?因为人人皆有个性而自尊,自尊者也应尊人。不能因为强调发挥自己的个性,而扼杀他人的个性,所以自由和平等不可分割的。因此,老子又提出“民莫之命而自均”,就是说民众不用强迫命令,而能自我调节。通过自我调节(自均)使自己与众人处于平等的地位才能和众人和谐相处。是每个人的个性都能得到发挥。所以没有“自均”,没有“自宾”。没有自我调节,就不可能自由自在的自我选择而得其所适。因此当强调发挥自己的个性和自由之时,不能任情纵欲,不仅妨害他人的自由和个性,到头来连自己的个性和自由也会丧失掉。所以反对“可欲”,即反对任情纵欲,实际上也可保障个性的自由发挥。

六、“以其无私而成其私”

如上所述,老子反对“可欲”,并非否定个人的欲望,要人们去做苦行僧,而是要天下人都能“甘其食、,其服,安其居,乐其俗,”要满足每个人的合理要求,让人们都能享受人间幸福,而不是一些人任性纵欲,更多的人则忍饥挨饿,为此,老子讲述了许多实际道理之外,还在哲理上提出“以其无私而成其私”的命题。

     《老子》第7段说:

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退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不以其无私欤,故能成其私?

这是闪耀着社会辩证法光辉的篇章。

任何个人,作为自然的个体,是不可能没有自己的需求,利益、欲望和尊严的。最简单的例证是:那个人吃饭不能为这个人止饥;这个人穿衣不能为那个人御寒。所以“私”在天下总是客观的存在着。但任何个人,又都是组成社会的个体,是不可能离开人类社会而存在的,所以“公”在天下也总是客观存在着。因此,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中,无论以公否私,还是以私否公,都是违反客观真理的。公与私,只能是辩证地统一。“以其无私而成其私”就是反应这种辩证统一的科学论断。

对于以其无私而成其私的命题,老子是以“退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作例证的。“退其身”,则先天下,先天下之忧而忧者,站在时代的前列,必定是先进的人这就是“身先”。反之,时时处处想争先,出风头,往前钻,把心思花在投机取巧上的人,自以为得志,众人却有公论,视其为落后的人可谓进其身而身后了。“外其身”,置其身于度外,则一心为公共利益和事业而努力,如遇灾害。奋不顾身,与众同心,协力抗灾,而致转危为安,如此为众人利益作出贡献,必受众人所崇敬,而保有个人的尊荣,没有丧失人的尊严即是使自己得以保全,这就是“身存”。反之,则社会有事,如遇天灾之时,只顾自身安危,不顾他人死活,结果是离群偷安危更甚,且被众人斥之为贪生怕死之辈,而尽丧个人尊严,在众人面前而站不住脚,这就不是“身存”,而是身失了。“贵为身于为天下,若可寄天下”呵!

因此,老子提出“不自生”的命题:

“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长久者,以其不自生也,故能长久”。老子认为,天地运行,沐浴万物,但天地没有意志,不存在为自己生存的问题。正因为它不是为了自己生存,所以能长久生存。老子虽然否定天命,认为它没有意志,但天地作用的神秘观念,还在纠缠着老子的头脑。实际上,在天地的奥秘没有完全揭开之前,神秘观念必终会纠缠人的。直到现在,“对天发誓”,“苍天有灵”等词汇还相当普遍的流行。不管怎么说“天长地久”是事实,“其不自生”也是事实。老子以此比喻“退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的道理,则是可以发人深省的。从中得出“以其无私而成其私”的结论,是可以成立的。

与“不自生”相应,老子又提出“为人”、“予人”。这是同一个命题的两种说法。

《老子》第68段中说:既以为人已愈有;既以予人矣,已愈多。

既:尽的意思,这是说,尽了全力为民众,自己生活更充实;尽是用来给人了,自己所有就更多。这是“以其无私而成其私”命题的具体展开。接着老子作结论说:

故天之道,利而不害;

人之道,为而弗争。

客观的恒道是施利万物,而不危害万物;

人间的道理是为民做事,而不与民争夺。

这应该是千古不朽的至理名言。

然而,这个“弗争之德”,却长期受到责难。有人认为,“弗争”说明老子否定斗争,否定矛盾的斗争性。这是一种过敏人们在“斗争哲学”的思想指导下;片面强调斗争是无条件的。天下能有无条件地存在的东西吗?没有的。无条件的讲斗争必造成人祸,这已经是有深刻历史教训的了。就是说,天下没有无条件地存在的斗争性已有足够的历史见证。何况,“弗争”本来的意义是不与众人争夺名利,并不是否定必要的斗争。阐明老子的哲学概念,要从《老子》书中的事实出发。“弗争”与“不争”“无争”同,《老子》书除第68段中说了“人之道为而弗争”之外,还有五处说到“不争”或“无争”:

第3段:“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之货,使民不为盗。”

第8段:“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之争。”

第66段:“天下乐推而弗压也,非以其无争与,故天下莫能与争?”

第70段:“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弗与;善用人者为天下。是谓不争之德······”

把《老子》所有讲到“不争”的,排列在一起,不用多加解释,就可明白:“不争”是一种德行,“不争之德”,明明是指不争名夺利。帛书《老子》乙本第8段中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有争。”这个“有争”,帛书甲本为“有静”,其它通行本为“不争”,皆可通解,难断原文如何。若依帛书《老子》乙本作“斗争”,这段话可译成:“上等好人有如水。水善于施力,万物却是有争的。”水和其它万物是不一样的,它的特点是善于施力,好人应该像水那样施利益于他人,不能像其他生物那样有争有夺,这才能保持人作为万物之灵的本色。如此说来,“不争”就是“有争”的对立概念,这就更能说明“不争”就是不争名夺利了。

好人不争名夺利,却要为社会争取进步,为人类争取公平合理。“不争之德”是《老子》论述大道社会的管理原则中讲的。老子提议以大道制度改造贵族分封制度,提出了大道制度下社会管理的原则,其中之一就是大倡不争之德,这也可见不争之德包含着艰苦卓绝的斗争。

七、“上德无为”即无违

“上德无为”。老子的“无为”是“上德”的一个要素,是极重要的哲学范畴,它反映的是不违反客观规律而行事,既不违反恒道和道理,简言之,无为即无违,或不违。

“恒”和“无为”这两个概念是同时提出来的。《老子》第2段说:“有无之相生······恒也。是以圣人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可见这是两个不可割裂地联系在一起的相关概念。老子以“恒”表述客观世界的运动规律。在提出“恒”这个概念的同时,提出“无为”的概念,“无为”的意义,显然是不违反“恒”。

对于“无为”,《老子》有专论,从其伦理逻辑中,亦可见“无为”即是无违。第47段末句:“弗为而成”,接着在48段说:

为学者日益,闻道者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违)。无为(违)而无不为。将欲取天下,恒无事。及其有事也,又不足以取天下矣。

“弗为而成”的“弗为”,是指认知中不违反事物的本貌;此段专论“无为”,是指实践中不违反道理。老子认为,两者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只有不违反事物本貌而论成理,才能得道;只有得道,才能行道。从认知中的“弗为”到实践中的“无为”,就是从识道到行道,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从求学至达道。一方面是不断学习,增加知识,多识道理,叫做“为学日益”;另一方面是在识得道理的基础上,不断减少私欲、淫志之类,这就是“闻道者日损”。

“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知识,道理积累越增多,则私欲淫志之类越减少,不断增知而不断减欲,乃至“不欲”,这样就能对人生、对天下产生正确的根本看法,而确认为人必须按道理行事,天下应该依道而管理。这样的人在具体行事中就能做到“唯道是从”,而达到“无为”的境界,复归人的真实本色,而成得道真人。

此可见老子认定:“为学日益,闻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乃是人生旅程中,作为本真的人的生活逻辑。这逻辑也说明了怎么样才能进入“无为”的境界而作一个本真的人。

《史记·老子传》记载孔子求教于老子,老子便以真人的生活逻辑教诲孔子。老子说:“君子盛德,容貌若愚,去子之骄气与多欲,态色与淫志,是皆无益于子之身,吾所以告子,若是而已。”老子对于为学而不闻道的孔子的这种教诲,可作“以至于无为”的附注。

老子论述了怎么样进入“无为”的境界后,接着论述了为什么要进入“无为”的境界。他说:“无为而无不为”:不违反道理,便没有做不成的事情。这样,老子便把在认识论中的“不为而成”,发展成在实践论中的“无为而无不为”了。

为什么“无为”便能“无不为”?老子认为:“有了本真地迈步人生而依道理行事的根本观点,那么,即使碰到了不懂的东西,不知其中道理,也能“望相随(“唯望唯”---第21段)而识道,不贪不躁,坚守清净,三思而后行,不懂就先学懂它,先弄清个中道理,在按道理行事。有了这样的品格,还有什么事是做不成的呢?

老子在提出“无为而无不为”命题之后,即举例而阐明说:“将欲取天下而恒无事”。将来想要治理好天下就要坚持废除奴役。“将欲取天下”,是老子拟议中的大道制社会的体现。“事”,即奉侍,“无事”,原义是不奉侍,这里引申为不受奴役。老子时代的贵族奴隶制度下的主仆关系,是主人可以任意主宰奴仆,奴仆必须恭顺地奉侍主人。因此,废除奴役,就很自然地被提炼为“无事”了。“恒无事”就是坚持废除奴役。为什么要这样呢?老子认为,“天之道,犹张弓也: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第79段)所谓“取天下”就是治理天下,(“取”,通“治”---依蒋锡昌说)也就是管理天下。要把天下管理好,就必须遵循“天之道”,遵循天下固有的客观秩序:政治上的平等,经济上的均平。总而言之就是“恒无事”,废除从上到下的层层分封和从上到下的层层奉侍,让广大百姓不再受奴役。如果大道制度取代贵族分封制之下,还有众人奉侍贵族而受奴役的情况,那就不能算是取天下了,故说“及其有事也,又不足于取天下矣”。老子还说过:“将欲取天下而为(违)之,吾见其不得已。”(第29段)就是说,想要治理天下而又违背天下的客观要求,我看他肯定达不到目的。总之,违背天下自身的道理,就不能管理好天下。

从老子阐明“无为”的例证中,足见他讲的“无为”就是不违反“天之道”,简言之,即“无违”。老子认定不违反平均、平等的原则,不违反“无事”的道理,他所设计的大道制度的一切都能实现了这就是“无为而无不为”的一个例证。

上述可见,“无为”是什么意思,老子有他明确的论述,无需人们多加揣度。此段“无为”专论中,老子是把“为学”、“闻道”、“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而恒无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他认定通过做学问、达道理、充实自己、修炼自己,实践中就能进入无为的境界;进入无为的境界,便没有做不好的事情。例如,治理天下而坚持平等、平均的道理,天下便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这里,明确的展示了“无为”就是不违反道理的意思,也明确地展示了把科学态度与奋斗精神结合起来的进取观念。

《老子》除了在第48段对“无为”做了专门阐述之外,还有共它段落也涉及到。在《老子》书中,“无为”若按我依帛书校定补缺的《老子新编》共出现了10次(通行本一般为十二次),若能解作“无违”,则不会有过去那种难于通解的困难了。

坚持实事求是则需以老解老,《老子》书中共有40多个“为”字,其中有的是泛指行为,如“为无为”中的前一个“为”;有的是专指顺自然的行为,如“为学日益”中的“为”,这种行为老子有时又用“辅”;有的是专指逆自然的行为实则是“违”。例如第64段:“圣人欲不欲,而不贵难得之货;学不争,而复众人之所过,能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从文义连贯来看,这个“为”,与顺自然的“辅”相对,显然是特指逆自然的行为,即是“违”,若把它解成顺自然的行为,或泛指行为,这句活便无法通解了。

此外,《老子》中还有其他九个“为”字,都宜解作“违”,才能顺利成章,否则难于上下文通顺,兹录如下:

第29段:“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夫天下,神器也,非可为者也。为之者败之,执之者失之。”

第38段:“下德为之”;“上仁为之”;“上义为之”;“上礼为之”;

第47段:“弗为而成”;

第64段:“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这些都说明,《老子》中,有些“为”字是非读作“违”不可的。40多个“为”字中,属“违”的“为”共有20个,除十个“无为”的“为”之外还有其他10个。“为”与“违”不仅音同且义通,《老子》书中亦无例外,是不应该有什么问题的。

《老子》第27段说:“善行者,无达迹”。善于行事,则没痕迹。“无达迹”之行为,可理解成不留下伤痕的行为。想事、办事、和遂事---办成了事都没有违反道理,对自然的事物,不留下任何痕迹而保持其原有的自然性,人之所为,不过是辅助它的自然性,不是违反它的自然,这样的行为,亦可叫做“无”之“为”。无之为属“善行”。善行者,按道理办事,这与从事不违反道理,在现实上完全是一码事,所以说,“无为”也就是“善行”,是把科学态度和奋进精神结合起来的最有作为的行为,这就是“无为”因而可以“无不为”,善于处事,便没有做不成的事情。

汉朝以前的人理解“无为”,都是指按道理而不违反道理行事。

《庄子·天地》说:夫子曰:“夫道,复载万物者也,祥祥乎大载;君子不可以不刳心焉。无为为(按:当作“言”)之之谓天,无为言(按:当作“为”)之之谓德。这里庄子在强调道是违反不得的,从而讲无为的重要意义。“无为”被认定是言、行的标准,“无为”道而言之叫做天---符合客观实际,“无为”道而行之,叫做“德”。很明白的表明:“无为”即是不违反“道”。

《庄子·天道》说:“静则无为,无为也则任事者责矣······以此进为而抚世,则功大名显而天下一也。”以“无为”的状态“进为而抚世”,则必有卓越的成果。这“无为”显指按道理而“进为抚世”。这段话生动地解析了老子的“无为而无不为”。

《庄子·庚桑楚》说:“出为无为,则为出于无为矣。”这里讲的是正确的认识与有效行为的关系:办事之能“无为”,是因为这样的行为来自认识上的“弗为”。办事所以能不违反道理,是因为认识上没有违反恒道。这可说是庄子对于《老子》“上德无为而无以为”的解释,是对《老子》“故从事而道者,同于道:得者同于得,失者同于失”(第24段)的申述。

韩非子《解老》,把“无为”直接解为“循理而举事”。

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论六家要旨》说:“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势,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因物与合。”这里讲的“无为”是指对待事物,不抱先成的主观倾向,“因物与合。”审时度势,“因循为用”。总而言之,是行事不违反道理,识事不违反恒道。

高诱序《淮南子》说:“其旨近老子,淡泊无为,蹈虚守静,出入经道。”他认定“无为”属于“出入经道”,做什么事都依据道理。三国之后,特别到南北朝时,社会的长期动荡,而至消极颓毁的思潮风行,加之佛教的影响,开始有人把“无为”解作无所作为,显然是以佛解老的论调。但有当代学者据而进行批判,对老子的“无为”亦加笔伐。把“无为”说成是“什么事情都不做的消极颓毁思想。”经过长期的争论,近几年似乎不见坚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了。本无需再提起它,但其影响所及,至今仍有不少人以为老子的学说是颓毁思想,不得不提起那不切实际的判断对于文化传统的摧残,是要让人们重新认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而使之发扬光大。

“上德无为而无以为”。做事不违反道理,是因为不抱主观成见。这确是可以永放光芒的科学名言。关于“无以为”——不抱主观成见,《老子》另有一说:“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第49段)即是说:“圣人坚持不抱主观成见,以百姓的意愿为意愿”。圣人在天下也,歙歙焉,为天下浑心,百姓皆注其耳目焉,圣人皆孩之。”(同上)即是说:“圣人生活在天下,广泛汲取意见,集中天下人的心愿。百姓都乐于向他反映意见,圣人都如小孩那样恭听。”这与上述的“复众人之所过”——重现众人之所经历,亦即总结众人的实践经验,以推动自然过程的发展,是完全一致的。

  当代中国人的“从群众中来的群众中去”等民主的科学决策思想,是与上述这些传统一脉相承的。

      祗愿人类的行列中有更多这样的圣人!

      祗愿人间的决策者都能成这样的圣人!

八、倡导“玄德”与“恒德”

《老子》中多次提到“玄德”。第51段对“玄德”作了比较完整的界定: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即是说:“人生而不求名利之有;从事而不凭主观欲志;已有所长而不宰制万物,这就是崇高的德行。”

“生而不有”,是指人生目标;

“为而不恃”,是指做人准则,亦即行为准则;

长而不宰”,是指生活态度。

   老子认定,正确树立人生目标,核心的问题,是“不有”,不图占有名利。围绕这个问题,老子作了许多论述:“不得”、“不欲”、“知足”、“知止”、“自知”、“自爱”、“自宾”等等,都是围绕这个问题而展开的。老子关于上德不得的论述,实际上阐明了正确的人生目标。“为而不恃”,核心问题是“不恃”做人处事,不依恃自己的主观欲志,不依恃自己特殊的地位,而应在识道的基础上行道,做到一切通情达理。老子说:“夫唯道,善始且善成”(第39段)只有遵循道理,才能善于开拓,而且善于成功。老子关于“上德无为而无以为”的论述,实际上确定了根本的做人准则。

   为人的生活态度,关键是“不宰”,不宰制他人,也不主宰万物。老子曾把人间关系分作四种;他说“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誉之;其次,畏之;其下,悔之。”这是说:最好的是,根本不知有彼此之分;其次的是彼此相亲相誉,亲切而且互相尊重;在其次的是,彼此存有戒畏;最糟糕的是互相欺侮。所谓“长而不宰”,就是不因自己的长处,去欺侮他人,宰制万物,而要保持和谐协调。现实生活中,宰制或说是强制是不可能持久的,终究是达不到目的而没有好结果的。所谓“强梁者不得其死。”所以宰制不过是一种虚妄的、“自以为”的生活态度。

   老子认为,为人能有玄德,是要靠修炼而成的,所以《老子》第10段便专门论述了修身达德的问题。老子说:

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抟气至柔,能婴儿乎?修除玄监鉴,

能毋有疵乎?爱民治国,能毋以知乎?天门启阖,能有雌乎?

明白四达,能毋以为乎?生之畜之,生而弗宰,是谓玄德。

这里首先提出六个问题,实是列举了修身达德的六项原则:

第一,“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

“营”:指谋求;魄:古指附体的精神、精力。这是说要使自己的追求与自身的精力相一致,既是理想与自身实际额的一致,不造作,不强求,要切合实际。这和第40段中说的“浴得一以盈”相一致。得一分浴,尽一分责,以浴德相合为满足。这也和在第32段中讲的“自宾”一致。自宾也就是依据自身的实际条件,进行自我选择而使自己摆在适当的位置,使得其所,则安居乐业,不失其所者久也(第33段)。简言之,要切合实际地树立理想。

 第二,传气至柔,能婴儿乎

 至柔,指高度柔和。中医学认为,人体有营、卫二气,均为水谷所化。营气属阴;卫气属阳,因其弥散力强,又称悍气。此二气散布全身,内外相贯、运行不息,对人体起着滋养、保卫的作用。如阴阳失调,阳盛阴虚则情绪烦躁,阴盛阳衰,则精神不振,皆为病态而至人体失真。反之,阴阳高度柔和,则至为本真。老子据此卫生科学知识,认为聚结二气而至高度和谐贯通,方为正常的本真的人,并认为初生婴儿是最本真的。因此做本真的人就要和婴儿那样具有人的真正本色。这种本色,在《老子》第55段中作了详细的描述,并以婴儿的三个本色而引伸出入的三种德性:

 其一,“知常日明”:懂得人生常道为精明。此与婴儿最本真,不会妄作遭凶的本色相应;

 其二,“益生日祥”。超越自我而助益其他生灵,总是以豪迈的步伐奉天下,必然对人类,包括自己在内带来吉祥。此为婴儿的“精之至”而有极旺盛的生命力的本色相应。旺盛的生命力的意义,不仅能使自己矫健的生活,而且能使人类不断繁衍,这是大吉大祥。

其三,“心使气曰强”。这是说,一个人能以自己的理性观念支配自己的意气、情绪、欲望,使之和谐协调,便是强而有力。此与婴儿的“和之至也”的本色相应。“心使气曰强”,与“自胜者强也”(第33段)是一个意思:克己制胜者是强而有力的人。这种人的理念为什么会支配自己的情欲,而至内在和谐呢?《老子》有一系列的论述。综而论之:是“自知”“自爱”“自宾”,---自知己之本分,自爱己之尊严,从而自我选择其所适。这种人又为什么能外界达成和谐协调呢?老子亦有所论:“自均”、“自正”而“自化”。即是说,心使气者,自我调节,自我矫正度一生,也就自然而然地在人间衍化---少享育教老有养,青壮年华奉天下。这样便自然而然的与人和谐协调了。

 第三,“修除玄监,能毋有疵乎?

 修洗心境而清如明镜,能做到没有任何瘢疵吗?“修出玄监”,是指经常休养、洗涤,而能纯真地反映事物的心灵,就像玄妙的镜子那样明切,没有不洁的污迹。要求一方面是“修”、另方面是“洗”,即如“为学日益,闻道日损”的道理,“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

 第四,“爱民治国,能毋以知乎?”

爱民众而治国事,能做到不用巧伪暗计吗?这是对作为社会管理者的得道真人的要求。“毋以知”,在《老子》第64—65段中作述:

(圣人之)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述,能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作为。故曰:为道者,非以明民也,将以愚之也。夫民之难治也,以其之也。故以知知邦,邦之贼也;以不知知邦,邦之德也。恒知此两者,亦稽式也。恒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与物返也,乃至大顺。

《老子》原无章段,这是连在一起的一段话,后人分章,将其作两章。                                                         

 从这段论述中,可见老子心目中正常的社会管理者,在修养上,应该坚持两条原则(“稽式”):

 其一,“非以明民,将以愚之也”。不要以为比民众高明,宁可认为比民众愚笨,由此而得出与“爱民”联系着的原则;

 其二,“以知知邦,邦之贼也;以不知知邦,邦之德也”前一个“知”字,指智,特指巧伪暗计;第二个“知”字,指治理,管理。老子认为,民众的经验是丰富的,且各有各的经验,因此管理好众人的是并不是那么容易的。这就要求社会的管理者,不要用巧伪暗计去治理一个“邦”(老子拟议中的大道之邦)这样才能使这个邦搞定,反之会把这个邦搞坏(“邦之贼”)这就是治国应有的原则。

老子的这两条原则,建基于“复众人之所过,能辅万物之自然“的理论。老子认为,一个人的经验总比不上众多人的经验;一个人想的,总部不上众多人想的那样丰富。只有在重现众人之所经历,即总结众人的实践经验,才能辅万物(包括人间社会)的自然发展。作为圣人的学说应如此,作为对待众人的态度亦应如此,对待社会管理更应如此,这就产生了老子修身达德中的”爱民治国毋以知“的原则。

  第五,“天门启阖,能为雌乎?

  言谈举止,能不逞雄而谦让吗?“天门”,是指人体的眼耳口鼻天生孔窍,这些器官的开合姿态,即成人的表情可表现一个人对事物的态度。老子以次比喻一个人言谈举止的态度对于这种态度的要求,就是不逞雄,而要像女人那样温和谦让。

 第六,“明白四达,能毋以为乎?”

 明白事理而四方通达,能不带主观性吗?“以为”即是主观认为,主观成见,“上德无为而无以为”,只有不带主观成见,才能正确认识客观事物,正确认识了客观事物,才能按道理办事,而不违反道理,不违反事物的客观要求。

以上可说是老子提出的修身达德的指南,综合起来是六大原则,简言之是:切合实际树理想,执生乐业往前奔;聚阴阳二气而柔和,固守本真无强求;心如明镜无污迹,光明磊落无奢欲;爱民治国无暗计,一心为公不谋私;言谈举止不逞雄,待人谦让不骄傲,知识广博无成见,实事求是不违道。

老子认定,明此修身,日积月累;修身不贪图占有名利修炼而成,则已有特长,亦不宰制他人,而是更好的“为天下”这就是玄德了。玄德是具有深远意义的,它与贵族分封制下的礼教是完全相反的,也正是这样的相反,才是至美而顺自然的。所以说“生之蕃之,生而不有,长而不宰,是谓玄德”,又说“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也,乃至大顺。”

 老子认定,要使天下太平,就要普及德性,树立人间公德,老子称之为“恒德”。《老子》第28段说: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恒德不离。恒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恒德乃足。恒德乃足,复归于朴。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恒德不忒,复归于无极。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夫大制无割。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说的是雄与雌的对立统一,蕴含着刚柔,强弱,躁静的矛盾。老子以其道冲律的观点,认为对这一类的矛盾,要在认识雌雄双方特性的基础上,把握住足以制其于统一的方面,达到协调结合,和谐统一。“天下之交也,()恒以静胜()”(第61段)故老子认定“静为躁军”,静是矛盾的主方,因此说知雄守雌能为天下溪。溪,指两山之间的川溪,故以溪汇两山之水而成流,,来比喻雄雌的和谐结合。据老子说,要做到天下合流如溪,则“恒德不离”,即离不开德性的普及,而树立人间公德,使人人“尊道而贵德”。人之所谓尊道贵德,就是复归人性,乃至如新生婴儿那样本真,故说“恒德不离,复归于婴儿”。婴儿即赤子,“含德之厚者,比于赤子”。赤子的特征,前以有述,老子认定,如果人们都能像新生生命那样本真而不为后来欲念所扭曲,那就是人性的归,德性的普及,天下也就有了公德。有了行为的共同规范,天下便可合流如溪了。“善人,善人之师;不善人,善人之资。”真正善良的人们,应该是看到善于不善双方的特性,及其可取之处,而善于创造良好条件,将其合流如溪,便能和谐协作,源远而流长,无可阻挡。青山下,绿水边,潺潺流水诉衷情,绵延万里入江海……在那动荡不安的年代,这真是令人神往的清新境界,安乐社会。

 老子生活在贵族分封统治的时代,他认为扭曲人性的后天欲念,主要是贵族等级造成的荣辱观念,因此,老子认为,不应该让荣与辱的驱使来扭曲人们的本真,应该探讨,把握荣辱观念,消弭荣与辱的矛盾。若使天下人皆能虚怀若谷,不计得失,德性便充分普及了,普天之下,复归朴实。因此说,“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恒德乃足。恒德乃足,复归于朴”夕阳西下,黄昏入夜,高山旷谷,宁静幽深,其中蕴含万物之生机真实高山旷古之胸怀呵,然而,有多少人能理解哲学家的这种胸怀?

 在那处处争权夺利的社会里,要让人人虚怀若谷,不计得失那是很困难的,亦是办不到的事。于是,为此呕心沥血的又设计了逐步普及的方案:“修之身,其德乃真;修之家,其德有余,修之乡,其德乃长;修之邦,其得乃丰;修之天下,其德乃溥。”(第54段)。首先是强调修道于身,要造就一批修道于身的“天下式”即人间楷模,也就是“若可拓天下”的“圣人”。圣人之所以是天下楷模,也就在于识道行道,能识别道理,明辨是非,把握黑白,导引方向。他们“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具有普及德性而始终不谕的精神,能达到无为的境界,而促成“太上不知有之”的,即根本不知有你我彼此之分的,最美好的人间关系。这就是坚持复归于“无”的境界了,故说“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恒德不忒。恒德不忒,复归于无极。”

“恒德”是这一段的主题词。老子首先讲“恒德不离”指普遍的必要性;次说“恒德乃足”,申明普及德性的方针;再论“恒德不忒”,是说普及德性的具体做法。这是一套完整的通过普及德性,树立社会公德,改造社会风貌,而创造美好人间的理论。

“恒德”的根本点就是“朴”,让人们保持先天的本真,而成后天的质朴。质朴并非无所作为,它蕴含着巨大的才能,发挥出来便能造就伟业而开拓天下。圣人们正是发挥这种才能,领导人们去建立最好的社会管理制度。这种制度,既然是“朴散”的产物,当然是“无割”的了。在依大道之理建立起来的制度下,是没有“畏之”,“诲之”的,没有彼此戒畏,没有依强欺弱的,同心协力,高度和谐的“安乐,均平,大同”的社会。

老子的恒德论,在当时多少带点空想性,然非毫无意义,它在私欲恶性膨胀的浪潮中,如在广漠无垠的沙漠中有块绿洲,让人们总还可以望到生机。而在 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在精神上推动人类文明的步伐,就有更大的启迪意义。二千五百多年前的呕心沥血,如今该到善报之时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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