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报关单数据查询与读入
(注:此功能可将报关单电子数据读入到退税申报系统中,可提高数据的录入效率,此项非必操作项,如退税申报数据较少,可直接操作第二步。)
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根据报关单信息进行填写。
如有其他情形,根据需要进行相关项目录入。如零申报第二步无需录入,直接向导第三步。
①数据一致性检查。
②确认明细申报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 )规定,生产企业应根据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的出口销售额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填报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二)》“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栏(第18栏)、《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额”栏(第25栏)。预审之前,并不确定本次申报的退税数据是否都有电子信息,故纳税申报需要在退税预审确定申报数据后进行。
注:在预审确定当期数据是否都有电子信息之前,千万别进行纳税申报,否则易导致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25C出现差额!
①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点击增加后,按回车键,自动生成。
②免抵退汇总表附表录入(录入免抵退申报汇总表自动生成)。
③免抵退税申报资料录入,点击增加后,按回车键,自动生成。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录入,备案单证目录需要在基础数据采集-企业经营情况-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录入,因生成备案只能生成未确认申报的数据的,故只能撤销进行相关的操作(如票数不多单证备案自己填也可以),如预审无疑点,可在撤销数据后,操作完第二步时,进行生成。
友情提示:生产企业退税申报要求数据连贯性,为防止数据丢失,最好每个月记住要备份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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