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暖问题,大家先来看一下。国家规定供暖温度在35~50℃之间,并且最大不应该超过60℃。根据《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的规定,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供水温度不应大于60℃;民用建筑供水温度宜采用35~50℃,供回水温差不宜大于10℃;工作压力不应大于0.8Mpa。这是技术规定。
那么,大家注意看一下自己家的进水温度是多少呢?例如,我家的进水温度是37度,也就是人体温度。进水温度如此之低,使得出水温度不热,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暖气不暖和了。在家里开着暖气却还需要穿棉袄,这真的让人费解,也让人怀疑交暖气费的意义何在。
暖气公司总是循规蹈矩,但为什么不能更人性化一点呢?例如,在寒冷天气时,能不能适当提高供暖温度,而在温暖时降低几度呢?这种灵活性难道会造成什么问题吗?
有人会指出东北的供暖室温低于20度就不收费,而在我们这里却不起作用。我们是否应该调整国家规定呢?若此事发生在北京,估计这种温度早已引发轩然大波。
欢迎大家一起来讨论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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