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4季度已经结束了,伙伴们要开始申报4季度企业所得税了吗?
特别提醒,2015年度所得税年度申报结束后,国税部门将对小微亏损企业进行检查,大家一定要认真申报第4季度企业所得税,如发现纳税申报有误的,及时在4季度预缴或2015年年度申报时进行调整,否则有可能被征收滞纳金的啊~
今年小伙伴特别要注意的是,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新优惠政策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这意味着小微新政只适用于今年10月1日之后产生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2015年第4季度预缴新老政策如何衔接呢?
(一)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全额适用减半征税政策;
(二)2015年10月1日(含)之后成立,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全额适用减半征税政策;
(三)2015年10月1日之前成立,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分段计算2015年10月1日之前和10月1日之后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10月1日之前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适用减低税率政策;10月1日之后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才适用减半征税政策。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15年10月1日之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10月1日至12月31日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
2015年度新成立企业的起始经营月份,按照税务登记日期所在月份计算。
(一)查账征收小型微利企业
企业预缴申报2015年第4季度所得税时,填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A类)》之《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第2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及其下第3行“其中:减半征税”,按以下情况填报:
实际利润额≤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
当《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A类)》第9行≤20万元时,第2行等于第9行×15%的积,同时,该金额填入第3行“其中:减半征收”。
2015年10月1日后成立的小型微利企业
第2行等于《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A类)》第9行×15%的积,同时,该金额填入本表第3行“其中:减半征收”。
2015年9月30日前成立,实际利润额介于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
当《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A类)》20万元<第9行≤30万元时,第2行等于第9行×15%×(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第9行×5%×(2015年10月1日之前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
其中第9行×15%×(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同时填入本表第3行“其中:减半征收”。
为简化计算,企业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比例查询表》(附后)计算填报该项优惠政策。
(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税小型微利企业
企业预缴申报2015年第4季度所得税时,填报《企业所得税预缴和年度申报表(B类)》)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及其下第18行“其中:减半征税”,按以下情况填报:
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
当《企业所得税预缴和年度申报表(B类)》第11行或第14行≤20万元时,第17行等于第11行或第14行×15%的积,同时填写第18行“减半征税”。
2015年10月1日后成立的小型微利企业
当《企业所得税预缴和年度申报表(B类)》第11行或第14行≤30万元时,第17行等于第11行或第14行×15%的积,同时填写第18行“减半征税”。
2015年9月30日前成立,应纳税所得额介于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
当《企业所得税预缴和年度申报表(B类)》20万元<第11行或第14行≤30万元时,第17行等于第11行或第14行×15%×(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第11行或第14行×5%×(2015年10月1日之前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其中第11行或第14行×15%×(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同时填写第18行“减半征税”。
为简化计算,企业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比例查询表》(附后)计算填报该项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比例查询表
1. “企业成立时间”:企业根据其不同成立时间所在行次,查询申报税款所属期的对应优惠情况。
2.“优惠率、其中减半”:优惠率主要指企业同时享受低税率优惠、减半征税优惠的综合优惠情况,“其中减半”是指所享受减半征税的优惠情况。以这两个优惠率与本期累积实际利润额/应纳税所得额的乘积填写附表。
转自:大信江都财税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