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中秋节,突然来了一条不爽的新闻。
9月6日当天,在泰山举行的第28届泰山国际登山节上,一名据说来自天津的30岁左右男子,身穿印有“大日本帝国海军”字样的T恤出现在现场,迅即被现场群众包围,并在推搡间被扯掉衣服。该男子则称自己在日本比在国内时间长,在日本就是这样穿。
就这么个事件,成为今天的大热点。有网友对该男子行为表示愤慨,称其所穿衣物系日本军国主义的标志,作为受害国的人民今天容忍了他,明天可能会有更多这样的人;更有网友直接表示:你可以试试去以色列穿个有纳粹标志的背心,看有什么结果。不过也有人不赞同周围民众的过激行为,称穿什么衣服是个人自由,不违纪不违法,别人不应横加干涉。
其实,早在2001年,演员赵薇刚出道不久,就上演了一场“日本军装风波”。之后,在一次活动中,赵薇被泼粪。而在2005年,哈里王子曾因在化装舞会上扮作纳粹军官的样子而引起轩然大波,针对其行为如此缺乏常识的抗议接连不断。英国王子哈里因身着纳粹军装,引发欧洲群情激奋,这个可怜的王子除了被勒令向公众道歉外,还被老爹发配到自家的农场打扫猪粪。而英国某保守党领袖也曾因身穿纳粹服装,模仿希特勒行礼的私人照片流出,而被党内停职处分。
实际上,在西方,希特勒及纳粹组织是极端邪恶的代名词,而纳粹礼作为对希特勒个人崇拜的具体化被多国法律明文禁止。不止如此,一切与纳粹有关的元素都是敏感词,不光在公开场合行纳粹礼、佩戴纳粹肩章会有牢狱之灾,私人场合模仿希特勒的形象也会招致非议。
更值得一提的是,西方很多国家都立法,明文禁止使用纳粹标志,对任何公开否认二战成果,美化、颂扬及为纳粹辩护等行为追究法律责任。这和言论自由并不相悖。
比如,根据奥地利颁布的《禁止纳粹法》、《制服禁止法》及《徽章禁止法》等法,任何涉及纳粹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包括行纳粹礼、使用纳粹标志等行为,严重者可判处5至10年,甚至20年最高有期徒刑。制定类似法律的还有德国、比利时、法国等11个国家。比如,德国刑法就认定,公开为希特勒辩护,颂扬纳粹暴政将被断定是对牺牲者尊严的侵犯,可处3年以下徒刑。而任何可能会隐射希特勒的元素,包括“向希特勒致敬”的字母缩写等都被禁止使用。
德国教育法还明确规定,历史教科书必须包含足够内容的纳粹时期历史,让学生对纳粹的罪恶有明确认识。学生行为若出现偏差,学校会高度重视。一名英国小学生因在二战角色扮演会上,精心打扮成希特勒的形象而被学校劝回家,老师对家长解释称孩子此举极度不当,希望能换掉衣服。澳洲一小学校长也因学生模仿希特勒装扮参加着装比赛夺冠而公开道歉。
2012年,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法律,对宣传及公开使用纳粹以及其他极端主义标志的行为进行严惩。
因为明确的立法,欧洲的纳粹主义才变成了过街老鼠,不敢在公众场合肆无忌惮地出现。面对现今日本右翼分子对军国主义的鼓吹,中国是不是应该学习一下欧洲,明确立法禁止日本军国主义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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