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过年长辈给的红包都被爸妈没收了,心里是不是很不服气?
如果要较真,你完全可以捍卫自己的权益。
乐清一位母亲就因为取走了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钱,被老公和子女告上了法院。近日,乐清法院作出判决,不仅要把钱还给孩子,还得赔偿由此带来的利息损失。
关于压岁钱的那些法律问题
子女的压岁钱只能用在子女身上
奶奶过年给孙子孙女大红包
2002年,乐清女子紫琴(化名)18岁,经人介绍认识了大山(化名),两人结了婚。
2004年2月,女儿出生。2005年4月,又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
大山在山东做点小生意,收入不太高,3个孩子由爷爷奶奶照料。2012年春节期间,奶奶为了让孙子孙女以后的学习、生活有个保障,分别给了孙子孙女一个大红包。孙女11万多元,两个孙子各22万多元。
这笔钱奶奶用定期存款的形式分别存在3个孩子的名下,期限5年,年息5.5%。密码由奶奶自己设置并保管,存单则放在紫琴那。
她以监护人名义取走了子女的存款
随着时间的推移,夫妻俩的感情出现了问题。
紫琴觉得大山太懒,老玩游戏,生活没规律,不管孩子不顾家,这样的日子没法过下去了。
去年7月9日,紫琴一纸诉状递到乐清法院柳市法庭,要求和大山离婚。
但大山不同意,他说自己并非好吃懒做,他有自己的事业,对家庭也尽心尽职。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夫妻俩并没有到非离婚不可的地步,希望他们以子女为重,好好改善关系。因此驳回了诉讼请求。
原本事情告一段落了。但不久大山发现,子女名下的56万余元存款都不见了。
原来就在提出离婚后的10来天,紫琴去了趟银行。她跟银行说自己要买房子,急需钱,要把子女名下的钱取出来。
当时银行工作人员曾提醒她,钱已经存了2年多了,有7万多元的利息。如果按活期提前支取的话,利息只有5000多元,损失比较大。但紫琴还是执意取了款并存到自己名下。
紫琴并不知道存款密码,她是怎么把钱取出来的呢?据了解,她是凭户口本和自己的身份证,以监护人的身份取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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