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顺治朝历时十八年,正值开国之初,社会动荡,百废待兴,政局尚未完全安定下来,御窑厂不可能全面恢复大规模生产,所以景德镇瓷业一度萧条,产量很少。
官窑生产时停时产,所以官窑瓷器并不多见,而民窑则开始全面恢复大规模生产。此间,御窑厂施行'官搭民烧'制度。'官搭民烧'不仅为陶瓷生产闯出了新路子,同时也为后期康熙瓷器的繁荣与蓬勃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顺治一朝景德镇御窑厂改变了从前那种专为皇室烧造的旧制,代之以“有命则供,无命则止”,“官搭民烧”的办法。
从蓝浦所著《景德镇陶录》等文献中可知:“顺治八年,清室开始研习明代宫廷旧制,下令烧造黄龙碗。”顺治瓷器中一些署有“顺治年制”或“大清顺治年制”铭款的瓷器,可能就是这种情况下生产出来的。
清顺治朝御窑生产时断时续,但伴随着社会生活的需要、商人从事海外贸易的发展,景德镇瓷器民间生产活动一直没有停顿,甚至相当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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