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宪敏文/图
“赵书记,今天下午我们科室要去市里开会,您看车辆能不能安排一下?”
“你先填一张派车单,我来给你签,签好了你再拿去办公室等安排。”
“好!”
这是汤阴县纪委实行公车改革后,日常用车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根据汤阴县委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汤阴县纪委从2016年元旦后在全县率先开始执行车改后的新规定——“公务用车派车制”。该单位出台了《汤阴县纪委监察局公务用车暂行管理办法》,针对公务用车的派车范围、审批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了严格规定,公务出行要填写详细的“公务用车派车单”,派车单对公务用车的日期、事由、目的地、预计时间、车牌号、驾驶员、用车前后里程进行详细登记,在公务活动结束后派车单交单位留存备案。办法还规定县城区域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再安排公务车辆出行,除特殊勤务和在外出差外,公务用车一律不准在机关外过夜存放。图为县纪委工作人员填好派车单准备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