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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县大堡子山秦公墓地及有关问题

1992~1993年,甘肃省礼县一带的古墓葬遭到大规模盗掘,其中,礼县永坪乡赵坪村的大堡子山墓地被盗最为严重,一些珍贵文物流失海外。鉴于这种情况,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于1994年3~11月对该墓地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共探明中字形大墓2座,瓦刀形车马坑2座,基本搞清了该墓地的排列以及中小型墓葬的分布情况,并对其中的2座中字形大墓、1座瓦刀形车马坑、9座中小型墓葬进行了发掘清理。

图 一 墓葬位置示意图

1.礼县永坪乡赵坪村大堡子山墓地

2.礼县永兴乡赵坪墓区

一 墓葬形制

(一)墓地概况

大堡子山墓地位于礼县以东13公里,属黄土梁峁,东、西、南三面均为沟壑。它北依大薄地峁塬,南临西汉水,西滨固城河(图一:1)。

钻探资料表明,此墓地的范围东北至文家,西至大堡子山边缘,南至大堡子山的山间便道,东西长约250米,南北宽约140米。在此区域内排列着南北并列的2座东西向中字形大墓,编号为 M2、M3。其南端有从葬的2座东西向瓦刀形车马坑,已发掘的一座编号为K1。在墓地的东北、北部和西部山弯,有规律地分布着间距为5~7米的东西向中小型墓葬,总数在200座以上。这些墓多被严重盗扰,已发掘的9座墓是劫余幸存的完整墓葬。

(二)墓葬举例

1.K1

大型车马坑,平面呈瓦刀形,东西向,全长36.5米。坑道位于车马坑东部,长21.85、宽9.5、最深5.4米,自东向西倾斜。坑为长方形土坑竖穴,长14.65、宽12.95、深5.4 米。车马坑内已遭盗扰,从西南部残存的约2平方米的遗迹来看,坑内原有殉车4排,每排并列3乘,共计12乘。均为辕东舆西,每车两服两骖,计4匹马。据参加发掘的民工讲,此车马坑被盗掘时曾出土了许多金饰片。发掘仅获铜车饰(如车辖、车害和大量铜泡)以及锈蚀严重的铁制品。

2.M2

为中字形大墓(图二)。东西向,全长88 米,有东西两条墓道。东墓道呈斜坡状,长 37.9、宽6、最深11米。墓室呈斗状,长6.8~12.1、宽5~11.7、深15.1米。

图二  M2 平、剖面图

墓室内设二层台。其中,东、北、南三面二 层台上殉葬7人,均为直肢葬,都有葬具(有的还是漆棺),多随身葬有小件玉饰。此外,西二层台上有迹象表明,这里原来也置放有随葬品。葬具为木椁和漆棺,均朽。棺周围残留有金箔片,说明漆棺上原来镶有金箔棺饰。椁室内残存罐、鬲等陶器碎片,以及铜泡、戈、刀等铜器残片。墓主尸骸已朽,据朽痕可知,葬式为仰身直肢,头向西。墓室底部中央设腰坑,内置殉犬1只、玉琮1件。

西墓道长38.2、宽4.5~5.5米,总体亦呈斜坡状,但有8个沟槽状的台阶。在深 1.25米的层面填土中埋葬12个殉人,均为屈肢葬,头向有的朝东,有的朝西。分为生殉和杀殉两种,前者作痛苦挣扎状,后者有的头部有洞,姿势规整。多为青少年。有3个殉人各随葬玉玦1件。填土中还有殉犬1只。

该墓已被盗掘一空,仅在盗洞中发现石 磬5件。

3.M3

亦为中字形大墓。东西向,全长115米。 墓道结构与M2相同。其中东墓道长48.85、 宽8.3、最深13.5米。墓室呈斗状,长6.75~24.65、宽3.35~9.8、深16.5米。北侧二层台上现存殉人1名,东、南侧的二层台已被盗扰。墓室内漆棺、木椁及墓主已朽。墓主仰身直肢,头向西,胸、颈部位残留有大量散乱的琥珀珠。腰坑内有殉犬1只、玉琮1件。西墓道呈台阶状,长41.5、宽8.2米。填土中埋殉人7名。

此墓已被盗掘,墓室部位曾发生过坍塌, 所以墓中只发现有较小的青铜碎片。M2 、M3统一在墓室开口以上覆盖五花土,残存厚度0.2~1米,它们很可能是异穴共丘的封土。

4.9座中小型墓

均为竖穴土坑墓,东西向,长2~5.2、宽1.4~2.7、深3.06~7.6米不等。有的墓葬在墓壁一侧掏挖壁龛,安放殉人。墓主均使用棺椁,葬式为头朝西的直肢葬。随葬品有铜器、陶器、玉器、石器等。除随身佩带小件玉、石器外,主要随葬品均放在棺椁间的西端头箱,铜鼎、簋的使用不甚规范,并流行使用仿铜陶礼器。陶器中常见的组合为喇叭口罐、鬲、盆、豆、鼎等。

二  墓地的性质和时代

1994年以来,海外陆续出现了一些有“秦公作铸”铭文的青铜礼器,许多学者将其与礼县大堡子山墓地联系起来。1993年秋,甘肃省西和县公安局缴获一批盗自礼县大堡子山的器物,其中铜鼎可辨识出个体的有7件,虽大小有别,但形制相同。标本M3 采:1,敛口,立耳,浅腹下垂,微圜底,三兽蹄足内敛,足根有扉棱。耳饰重环纹,颈饰窍曲纹,与腹部垂鳞纹以宽条带相隔。口径33、最大腹径37.6、高38.6厘米(封底;图三:2)。器腹内壁铸铭文二行6字(图四:1):

秦公作

铸用鼎

图三  铜器

1.簋(M3采:8) 2.鼎(M3采:1)(均1/6)

此外还缴获铜簋4件。标本 M3采:8,器盖抓手较大,微折沿。器身敛口,鼓腹,龙首状双耳,耳下有垂珥,圈足下有三个小兽蹄足。口沿下饰变体夔龙纹,盖面和器腹饰瓦棱纹,圈足饰垂鳞纹。口径20、最大腹径26.8、残高10.4厘米(图三:1)。器内底与盖内各有铭文二行6字(图四:2):

秦公作

铸用

以上秦公诸器因残损较甚,故未能出手。 经在押的盗墓犯罪分子在现场指认,可知此秦公诸器均出自M3。此外,M3墓室中因坍塌而被砸毁的青铜器残片较多,也正与秦公诸器的残损现象相吻合。所以,这批秦公鼎和秦公簋出自M3 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图四  铜器铭文拓片

1.秦公鼎(M3采:1)  2.秦公簋(M3采:8)(均为原大)

1995年,马承源先生从香港抢救回一批秦器,笔者有幸亲眼目睹了上海博物馆所藏的这批铜器。其中秦公鼎4件,大小有别, 保存完好。秦公簋2件。为了与大堡子山鼎、 簋区分,下文简称“上博秦公鼎”、“上博秦公簋”。

上博秦公鼎与M3 所出之鼎造型相近,但腹壁外鼓和下垂的程度不如后者显著。此外,M3 秦公鼎兽蹄足上的扉棱呈“山”字形, 而上博四鼎的扉棱既有“山”字形,又有波形,还有简约的弧形。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纹饰上的差异。 上博秦公鼎的颈、腹部均饰窃曲纹,其中颈部纹饰简单,腹部纹饰较繁复。腹内壁均有铭文字,为“ 秦公作铸用鼎” 或“ 秦公作宝用鼎” 。 上博秦公篮则与所出的秦公篮基本相同,唯器内底与盖各有铭文二行5字,为“ 秦公作宝

上博秦公鼎、 簋与礼县大堡子山的同类器相比较,形制相近,只是鼎的纹饰不同;而且,其鼎、均完好无损,这与礼县大堡子山被盗掘一空的情况应当不是一种巧合。 所以,上博收藏的秦公诸器可能就出自大堡子山。

大堡子山的中字形大墓与秦公诸器表明,大堡子山中心区应系秦公陵园。 陵园北部严整有序的中小型墓葬与秦公陵园一起,构成以秦公陵园为中心的秦国墓地。

在大堡子山秦公墓地的发掘过程中,曾有学者指出,大堡子山可能有两座秦公陵园,墓主分别为秦仲、 庄公。现在从最终发掘结果来看,此为一座秦公陵园, 园内有2座中字形大墓和2座瓦刀形车马坑。 值得注意的是,2座大墓位于陵园北部,2座车马坑则位于陵园的南部,并不像凤翔秦公陵园那样,中字形大墓多有自己的从葬的车马坑。在凤翔秦公陵园中,有2座或2座以上中字形大墓的陵园有5个,其中,号陵园有3座中字形墓(M1、M3、M33)。 韩伟先生曾经指出“ M1为该陵园中最大的中字形墓。 也是中字形......我们有理由判断,M3是M1之祔葬墓。这种祔葬形式应是夫妇关系的表现。 ”

1998年, 甘肃省考古研究所发掘了礼县永兴乡赵坪墓区。它位于大堡子山秦国墓地的东南方向,在西汉水南岸(图一:2) 。赵坪墓区有2座中型墓葬、 1座小型墓葬和1座车马坑,均坐西朝东。 其中M2居中,为男性墓主。西侧的M1是女性墓主。M1东侧为长条形车马坑,随葬车马5乘,辕东舆西。车马坑以东还有1座小型墓葬。 M2随葬了七鼎六簋。鼎为列鼎,颈饰窃曲纹,腹饰波带纹。使用的列鼎为垂鳞纹鼎。 两座墓随葬的一些青铜礼器形制相似,但也有各自独有的器物,这可能与墓主的性别、身份有关。如 M1随葬青铜方盒以及四轮方盒,M2随葬鎏金镂孔铜柄铁剑、青铜剑等。其中,M1 所出的铜方盒造型奇特,类似的器物还见于山西晋侯墓地西周晚期晋侯邦父的次夫人杨姑墓中,它可能是贵族妇女放置首饰、化妆品的专门用具。综上所述,赵坪 M2、M1 应属春秋早期的贵族夫妇墓。

赵坪M2 的二层台上埋葬7个殉人,M1的二层台上殉有3人。而大堡子山 M2 的二层台上也殉葬7人;M3 的东、南二层台已被盗扰,保存较好的北二层台上有1名殉人,与赵坪 M1 相同。

通过与赵坪 M1、M2 和凤翔秦公陵园的比较,我们有理由推断,大堡子山中心区内有铜兵器戈的 M2 应为秦公墓,M3 是秦公夫人墓。

国君夫妇死后比邻而葬在两周时期已成定制,如凤翔秦公陵园、山西天马——曲村北赵晋侯墓地。而大堡子山 M2、M3不仅并列相依,墓上还统一用封土覆盖,它对研究秦国早期陵寝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秦公夫妇墓出土的铜鼎、簋在形制和纹饰上都具有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的风格,如鼎腹外倾微垂,底部曲率极小,腹饰垂鳞纹、窃曲纹等。

秦公诸器的铭文字体圆润规整,已形成秦系文字的风格,它们可能是春秋时期秦武公钟、馎上秦系文字的直接渊源。

三  关于 M2的墓主问题

据《史记·秦本纪》载,殷商晚期,秦的祖先中“在西戎,保西垂”。其后人非子“居犬丘”,以善牧闻名于孝王,遂得“分土为附庸”, 邑于秦。关于西垂、犬丘的地理位置,王国维在《秦都邑考》中认为,在今甘肃省天水西南。 非子建邑之“秦”,在今天水东北的清水一带。 非子以下三世至秦仲被周宣王封为大夫。秦仲之子庄公屡破西戎,被周王室封为“西垂大夫”。庄公之子襄公因护送周平王东迁有功,被平王封为诸侯,并赐给“岐以西之地”。襄公十二年“伐戎而至岐,卒”。《史记·秦始皇本纪》所附《秦纪》谓其葬于西垂。其子文公在位  50年,亦甚有所作为。文公卒,《秦纪》亦云  “葬西垂”。文公之子静公“不享国而死”,其称静公乃系追谥,所以他不可能做“秦公”器。

大堡子山秦公诸器的时代为两周之际,故M2的墓主只能在庄公、襄公和文公之间加以辨析、确认。

庄公处于西周晚期的宣幽之世。西周礼制甚严,庄公被封为“西垂大夫”,应不敢僭越称“公”。而且,《秦纪》所列的秦之诸公世次及葬处,亦未言庄公而自襄公开始,这与秦武公钟、馎的铭文中先祖自襄公开始相一致。由此可知,文献上的“庄公”只能是追谥,大堡子山秦公诸器上的秦公不是庄公。

文公在位长达50年,不仅武功显赫,文治也颇多建树。有的学者认为,上博秦公鼎的铭文中,“秦”字有不同写法。其中“

”组年代较早,应为文公早期器;“ 
组年代较晚,应为文公晚期器。有的学者则认为,“
”和 “
”的差异所示之时代早晚与上说相反。事实上已有学者指出,上博秦公器铭文“虽有不同的书写风格,但无法区分出早晚”。

秦公鼎的铭文均只有6个字,若果真是文公早、晚期所铸,则其在位50年间,文字水平没有较大的发展。而宝鸡太公庙出土的武公钟、馎的铭文长达135字,且已是成熟的秦文字体系。武公与文公相差仅40年左右,却发生了质的飞跃,这是很难让人理解的。此外,武公钟、馎的铭文颂扬其先祖襄公“受天命,赏宅受国”,传世的秦公簋追述其前“十又二公”,这表明,秦人有称扬其先祖之美的习俗。如果此乃文公作器,他是襄公的第一代传人,而其不同时期的铸器均不言襄公,这未免不合情理。另外,文公是春秋早期秦君,而大堡子山秦公诸器有浓郁的西周晚期风格,它与文公之世显然有着不应忽视的时差。所以,大堡子山所葬之秦公恐非文公。

秦襄公跨越两周之际,其所作秦公诸器仍具有西周晚期风格也是情理之中。但这些礼器铸造粗糙,纹饰草率简约,已具有春秋早期铜器的特点。此外,传世的秦公簋追述其前 “十又二公”,大约铸造于桓景之世。此簋 1919年出于天水西南60公里处,而大堡子山正位于天水西南63公里。联系到秦公簋铭文开篇的“丕显朕皇祖,受天命,幂宅禹迹”之辞,可以推测,该器做成后被送往西垂,用来祭享襄公陵庙,所以出土于襄公陵墓附近,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大堡子山M2的墓主可能是秦襄公。

上博秦公鼎和大堡子山秦公鼎应是秦襄公始国后不同时间所铸。但他毕竟只享国五年,所以,铭文的简约应系建国初年能力有限所致。关于器铭书体的多样性,有学者认为是因书手不同而风格各异,此说不无道理,这也反映出襄公建国后在文化方面的比较和筛选。

四 余  论

1.大堡子山秦国墓地的发掘表明,秦陵规划有自己的特色,如墓上封土、中字形墓、 一公一陵、夫妇异穴合葬、坐西朝东的墓向等,这些原则多被后世秦陵所遵循。

在大堡子山1994年发掘了11座墓葬和1座车马坑,1998年发掘了3座墓葬和1座车马坑。其中,不仅2座大型秦公夫妇墓和2座中型贵族夫妇墓使用殉人,2座小型墓也使用了殉人。1998年发掘的从葬5乘的车马坑中殉御人1名,由此推知,秦公陵的车马坑也很可能殉有御人。可见,秦陵中使用殉人的现象非常普遍,这与两周时期其他诸侯国国君墓基本不用人殉形成强烈对比。这种葬俗当与史载秦人来自东方及其与殷人的密切关系有关。

2. 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不其簋的器主就是庄公,但大堡子山襄公器铭与不其簋铭的巨大差别,使我们有必要对此作一重新审视。礼县赵坪墓区春秋早期贵族夫妇墓出土了大量青铜礼器,不仅在鼎、簋的级别使用上明显僭越,其品类的繁多、器物造型的瑰丽也不逊于襄公诸器,然而,这些器物均无铭文。 它与襄公诸器器铭的简约一起表明,建国之初,秦人囿于自身社会文化水平,铜器的铭文尚处于初创阶段。很难令人相信,煌煌152字的不其簋是襄公建国前的秦人所作。

还有学者认为,“秦在襄公七年受封为诸侯始国以前,制作大型铜礼器当皆借用周室之熟练铸铜工匠和书艺精湛之史官书佐为之,故其形制、纹饰、铭文书风均与周季无别,秦庄公所作之不其簋与其铭文便是佳证”。此“借用”说恐无法解释襄公诸器的形制、纹饰均与周季无别,而铭文却自成体系这一现象。事实上,铭文的制作不仅仅是技术问题,它有着深沉的文化底蕴。作为一个自非子开始崭露头角的独立的文化共同体,秦人拥有自己的发展历程。所以,集中体现其生产力水平和意识形态的青铜礼器的铭文,也不能脱离其既有社会文化水平和特点。

此外,不其簋铭就内容而言,与庄公联系也较为牵强。论者谓簋铭中“伯氏”系庄公长兄。事实上,庄公兄弟五人,“其长者曰庄公”,本纪的记载已很明确。又铭载,伯氏赐不其“弓一矢束、臣五家、田十田”。其中一次赏赐土地1000亩,其赏不可谓不重,若伯氏系庄公长兄,他以什么身份允此重赏?联系亦记载与狁战事的虢季子白盘,不难发现,不其簋铭与虢季子白盘铭具有因果逻辑关系,不其簋铭中的白氏应即虢季子白,亦即《后汉书·西羌传》中的虢公,他与多友鼎铭文中代王宣赏的“武公”相类,均为周室重臣。又论者谓不其簋铸于“秦仲未去世、庄公未即位之时”。但这时与戎抗争的主角应是秦人酋长秦仲,即使庄公与戎战,则显系秦仲所使,代表秦仲所战。即使有赏赐,受赏的也应该是周之“大夫”秦仲,而非庄公。

不其簋器身与盖分离,若不其簋是庄公所铸,对于炫耀战功而铸的青铜礼器必不会轻弃。庄公一直活动于西垂,而不其簋却随葬于山东滕县后荆沟的春秋早期贵族墓中,这种现象本身就说明,不其簋应与庄公无涉。

绘  图:赵吴成

拓  片:周佩珠

摄 影:张宝玺

[1] 李朝远《上海博物馆新获秦公器研究》,《上海博物馆集刊》第7期,上海书画出版社,1996年。

[2] 韩伟《论甘肃礼县出土的秦金箱饰件》,《文物》 1995年第6期。

[3] 陕西省雍城考古队《凤翔秦公陵园第二次钻探简报》,《文物》1987年第5期。

[4] 韩伟《略论陕西春秋战国秦基》,《考古与文物》 1981年第1期。

[5]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考古系《天马——曲村遗址北赵晋侯墓地第四次发掘》,《文物》1994年第8期。

[6] 卢连成、杨满仓《陕西宝鸡县太公庙村发现秦公钟、秦公镈》,《文物》1978年第11期。

[7]  陈平《浅谈礼县秦公墓地遗存与相关问题》,《考古与文物》1998年第5期。

[8] 王辉《也谈礼县大堡子山秦公墓地及其铜器》, 《考古与文物》1998年第5期。

[9] 同[1]。

[10] 同[1]。

[11] 西周至东周初的八代晋侯夫妇墓无一使用殉人,上村岭虢国墓地亦无人殉。浚县辛村卫国墓地的82座墓中,仅有2座墓葬各使用了一名殉人。北京琉璃河燕国基地中虽有个别墓使用殉人,但据研究,使用殉人的墓葬的墓主多是股遗民,或者是曾与殷王朝有密切关系的部族的遗民。

[12] 李学勤《秦国文物的新认识》,《文物》1980年第9期。

[13] 同[7]。

[14] 同[12]。

[15] 田醒农、雒忠如《多友鼎的发现及其铭文试释》, 《人文杂志》,1981年第4期。

[16] 万树瀛《滕县后荆沟出土不其簋等青铜器群》, 《文物》1981年第9期。

(责任编辑:郑彤 )

来源丨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文/戴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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