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12月,毛泽东在井冈山主持制定了一部土地法。它是对1927年冬至1928年冬土地斗争经验的总结,全文共9条,约1500字。这部土地法否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以及征收土地税、红军人员土地的耕种办法等内容。
《井冈山土地法》是党制定的第一部土地法,是第一部代表农民利益的土地法规,是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的里程碑。它指导了井冈山的土地革命,而且为其他根据地开展土地革命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充分体现出中国共产党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的立场。(左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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