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最高权力的边界

最高权力的边界

     自然法赋予人有保护自己和其他人类财产生命的权力,也赋予人有处罚违反自然法的罪行的权力。当个体和其他人同属一体,构成一个社会的时候,个体就自动把这两个权力交给了社会。

        人们最初联合成为社会的时候,自然拥有社会的全部权力,他们运用全部权力为社会制定法律,委派官吏来执行,这个就是立法权,也是社会的最高权力。没有这个最高权力,法律就不具有其成为法律所绝对必需的条件,即社会同意。除非基于社会同意和社会授予的权威,没有人能享有对社会制定法律的权力。

 

        自然赋予人对自己和其他人有保护的权力,也有处罚罪行的权力。但是自然没有赋予人支配他人生命财产的权力,也没有专断奴役他人的权力,所以人也不能交给社会这个权力,他本来就没用的东西怎么给别人呢?这就是立法权的边界,最高权力不是绝对专断的权力。

 

        以自然法为原则的法律,保障自然赋予人的平等、自由、独立,保障每一个人的权利,这本来就是人组成社会的初衷。使用绝对专断的权力,不以确定的有效的法律进行统治,就违背了这个初衷。绝对专断的权力毫无限制,在它的统治下,还不如回到那个很不稳定的自然状态,起码你不会被奴役,也能享有保护自己生命财产不被侵犯的权力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公共权力的边界应该止于何处?
离开了国家你什么都不是吗?
洛克的自由观
关于法律的名言警句
约翰洛克〈政府论〉的解读
洛克自然权利学说:政府权力来源及其合法性的朴素推演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