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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故事(78)——八〇〇年革命

美国故事(78)——八〇〇年革命

 鱼到飞鸟

文|毕蓝

随着1800年的来临,“联邦党”与“共和党”的斗争进入白热化。但是,我们不能从二百年后的角度看当时的形势。所谓“联邦党”和“共和党”的称谓有点过于简单也过于现代了,由它们组成的“第一政党体系”(First Party System)与今天美国的“政党政治”相去甚远。最本质的不同是,现代人把“政党”(Party)看成政治的必然产物,“国父”们可是把它当洪水猛兽的。在那个“绅士政治”的环境下,说自己是“某党”的人实在有点不太光彩,因为“党”代表着某个集团的利益而不是全体人民的利益,它对当年的绅士们来说还是个很难接受的概念。即使在“联邦党”和“共和党”基本成形之后,双方都否认自己是始作俑者,都指责对方首先拉帮结派。甚至两党的领袖,汉密尔顿和杰斐逊,都不认为自己搞起来的这一摊儿叫做“党”,他们觉得他们只是团结了一群有共同理想的人为美国的未来而战斗。从这个角度说,1800年大选的意义非同寻常,它改变了人们对“党”的看法,标志着以华盛顿和亚当斯为代表的“无党派”政治永远结束了,他们追求的“共和”价值将不得不通过“民主”来体现,而不是像过去那样主要依赖于领袖们的智慧和美德。

《美国宪法》的设计者们(Framers)什么都想到了,就是没想到“党”。他们挖空心思想要制衡的是“派”(Faction),正如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10篇里说的那样,一个更大规模的联邦政府可以有效地限制“宗派之争”。“派”与“党”的区别在于,“派”是为了某个比较单一的主张临时聚集起来的一拨人,它严重依赖某个领导者,在达到目的或领导者不能再领导的时候往往就烟消云散了;“党”有明确的、长远的目标,是系统的、永久的组织,它不会随着某个领导者的消失而消失。这样看来,“联邦党”更像“派”,“共和党”更像“党”,这是由汉密尔顿和杰斐逊的性格决定的。汉密尔顿是“精英”的代表,他的天才成就了他,但同时也阻止了他与普通人的交流。如一位学者所说:他从来没有跟美国人民融为一体。这位来自社会底层的“国父”,只在乎精英阶层的认可,根本不屑于向普通民众解释他的主张:解释了你们也听不懂,瞎耽误工夫。反正我是最棒的,你们听我的就对了!尽管历史证明了他的正确,但他没得到人民的支持和理解。“联邦党”从来没像“共和党”那样扎扎实实地建立基层组织,而是严重依赖华盛顿的支持和汉密尔顿的判断力。当这两样都出问题时,“联邦党”就死定了。杰斐逊的“共和党”虽然不像现代的政党那样组织严密,但他和麦迪逊在全国都建了支部,第一个支部竟然建在“联邦党”的大本营纽约。“共和党”领袖特别在乎民意,顺民意而动。对错不重要,选票才重要,他们已非常接近现代的政治规则了。出身上流社会的杰斐逊和麦迪逊愿意放下身段,亲近人民,不管他们的真实目的是什么,他们得到人民的拥护是理所当然的。也许,命中注定,“党”必定战胜“派”。那么,那部忽视了“党”的宪法怎样在“政党政治”中生存下去呢?它又怎样在强大的政党面前维持对权力的制约与平衡(Checks and Balances)?这些问题的答案花了美国人二百年的时间,而这一切都起源于1800年的大选。

1800年,人类走进十九世纪。但是,就在新世纪降临之前两个星期,1799年12月14日,67岁的乔治·华盛顿离开了人世。本来,他不应该走得这么早。12日,他偶染风寒,出现炎症。仔细调理不是什么大问题,但那时候的医生只会做一件事:放血。结果,在他身体里的血被放掉将近一半时,他彻底垮了。他走得很从容,也很勇敢。他在遗嘱中释放了他名下所有的奴隶。跟整天嚷嚷着人人平等却到死都没释放过一个奴隶的杰斐逊比起来(他只释放了他的几个私生子),华盛顿是“讷于言而敏于行”的君子。当他去世的消息传到波士顿,在没有任何人组织的情况下,两个小时之内,所有的店铺都关了门,整个城市瞬间陷入死一般的寂静和沉痛的悲哀。在费城,众议员约翰·马歇尔代表国会向华盛顿致颂词。他引用华盛顿的老战友亨利·李(Henry Lee)将军的那句著名的话:他是“战争中的第一人,和平中的第一人,他同胞心中的第一人。”(First in war, first in peace, and first in the hearts of his countrymen.) 这位带领美国走过四分之一世纪的领袖,终于没看到新世纪的曙光,但他身后的国家将在新世纪里走向辉煌。也许,正因如此,他从人变成了神,变成了画像、雕塑、纪念碑,没有缺点,没有感情,没有个性。他似乎也刻意塑造了这样的自己。当一位画家企图让他敞开心扉以便捕捉到他的神韵(你可以在一美元钞票上看到这位画家为他画的像),他拒绝了。画家抗议道:“你应该让我忘记你是华盛顿将军而我是个画家。”华盛顿冷冷地说:“你不应该忘记你是谁或谁是华盛顿将军。”他就这样冷漠地面对世界,但世界永远无法忘记他。对于真正了解他的人来说,一切都是那么简单。阿比盖尔·亚当斯的一句话应该是对面具下的他最好的总结:“简单的真相就是对他最好、最伟大的颂歌。”(Simple truth is his best, his greatest eulogy.)那个会哭、会笑、会闹、会跳舞、会追女人、会发脾气、会爱、会恨、会嫉妒、会发疯、会温柔、会伤心、会沉默的人,那个压抑着自己强烈情感的人,那个曾让每个人感受到他的存在的人,他真的来过,真的在这个星球上走过。这,就是简单的真相。

华盛顿的去世是对“联邦党”的沉重打击,杰斐逊说:他们再也没法躲在华盛顿的影子里了。当他们独自面对“党争”时才发现,他们已经失去了太多。其实,从亚当斯成为总统的第一天起,斗争就到了让人难以忍受的地步。费城的政客们因党派而互相为敌,本来的熟人、朋友在大街上若远远地看见都会赶紧躲开,换条路走,就怕见面打招呼。只有在迎面撞上、无处可躲的情况下,大家才会手触帽沿勉强行个礼。人性被如此扭曲,两党之间的你死我活可见一番。当然,“联邦党”的困境主要是自己造成的,那个臭名昭著的《外国人与煽动叛乱法》基本上为他们敲响了丧钟。尽管亚当斯在外交上取得了重大成就,但胜利来的太晚了。“共和党”告诉人们:“选亚当斯就是选战争,选杰斐逊就是选和平。”这真是超讽刺。事实是:亚当斯与法国签的条约为美国赢得了和平,而杰斐逊上台后拒绝与英国续签和约,直接导致了1812年的战争。但是,没有人能掐会算,谁说得漂亮咱听谁的。此时此刻,杰斐逊是众望所归。

如果说,华盛顿是神,那么,杰斐逊就是迷。他的世界你真的不懂。不仅因为这位“人民的人”(People’s Man)过着贵族般的生活,不仅因为他的奢侈是建立在奴隶的劳动和巨额债务上,不仅因为他声称相信普通人的智慧却从来不曾真正与普通人交往过,不仅因为他做为《独立宣言》的作者却在“独立战争”中没有开过一枪,不仅因为他高喊着自由却在入侵的英军面前仓惶逃窜,不仅因为他反对“党争”却建立了美国第一个政党,不仅因为他崇尚和谐却支持血流成河的“法国革命”,不仅因为他强调州权却在上台后大大加强了联邦政府的权力,不仅因为他反对中央银行却利用它成就了自己最辉煌的政绩,不仅因为他说的和做的完全不在同一个频道,也不仅因为他的原则和行为分别属于两个世界。这个谜更重要的表现是他对上级和朋友的背叛。他给华盛顿当国务卿时处处与华盛顿作对;他给亚当斯当副总统时做的唯一的事就是把亚当斯赶下台。于公,他对总统不忠;于私,他对朋友不义。但是,他真诚地相信,华盛顿和亚当斯背叛了共和原则,把美国领上了歧途,他要拯救这个国家;他也真诚地相信,为了崇高的理想可以不择手段。他是能带着这些信念过测谎仪的。最奇怪的是,后世似乎更在乎他说了什么和写了什么,而不是做了什么,他的历史地位似乎完全建立在那55个闪闪发光的英文词上(“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你见过这么幸运的迷吗?

“共和党”开足了火力猛轰亚当斯,而亚当斯好像天生就是活靶子。他似乎承担了所有本不应该完全由他承担的罪责(比如《外国人与煽动叛乱法》),但同时,他没有得到任何本该完全属于他功绩(比如与法国的合约)。“共和党”说他想当国王,大家就信,为什么呢?因为他有儿子。说来也巧,美国前五位总统中,除了亚当斯,其余四位或者没孩子,或者只有女儿。只有亚当斯有儿子,而且他儿子后来还真成了总统,可见男性继承人有多可怕。也不能怪革命人民警惕性高,反正,总统有儿子非社稷之福,你让亚当斯到哪说理去?带着“原罪”的亚当斯,倒霉就倒霉在他交了个好朋友杰斐逊,因为这个好朋友还有个更好的朋友麦迪逊。在亚当斯任总统期间,麦迪逊已经从众议院退休回家了,这给了他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领导“共和党”全力对付亚当斯。麦迪逊跟亚当斯没有私交,他整起亚当斯来可不讲一点情面。问题是,麦迪逊凭空造出来的那些话即使他自己信,杰斐逊也不应该信,因为他太了解亚当斯的为人了。你可以说亚当斯不是个出色的总统,但你不能说他不是个出色的人。他的诚实、正直、坚毅,他高尚的道德,在“国父”群里绝对是数一数二的,他的人品完美无暇。然而,杰斐逊一句都没为亚当斯辩解,他听凭麦迪逊和他的党用最恶毒的语言攻击他的朋友。不仅如此,他身为副总统,居然花钱买通那个叫詹姆斯·卡伦德(James Callender)的著名记者,向他透露政府机密,还让他污蔑亚当斯要跟法国开战,然后当终身总统。还记得卡伦德吗?汉密尔顿的“雷诺兹丑闻”是他曝的,现在又造亚当斯的谣。根据《煽动叛乱法》,他被判九个月监禁。他在蹲监狱的时候好像忽然想明白了很多事,问杰斐逊要更多的钱。杰斐逊不给,他就到处说是杰斐逊让他写文章骂亚当斯的。杰斐逊不承认,他干脆把杰斐逊当初写给他的信登在报纸上。在铁证面前,杰斐逊忽然得了“失忆症”,完全认不出他的亲笔信。在今天,副总统贿赂媒体诽谤总统是重罪,但杰斐逊的时代法制不健全,没人把他怎么样,这顶多是个道德问题,他顶多让亚当斯伤透了心。

当然,“联邦党”也不是什么好鸟,他们像“共和党”一样恶毒,杰斐逊在“联邦党”的笔下同样十恶不赦。有趣的是,“共和党”给亚当斯造的谣一点谱都没有,完全靠想像力,但“联邦党”给杰斐逊造的谣多多少少是有影的。原因很简单,亚当斯除了有时出言不慎,没什么别的毛病,而杰斐逊干的见不得人的事太多,小辫子一抓一大把,都不用编造。比如,“联邦党”说,杰斐逊与他的奴隶有染。杰斐逊打死不承认,长期以来历史学家们也认为这是谣言,直到1998年,科学家通过DNA比对才证明了此事不虚。不管怎样,亚当斯本人从来没用任何方式对杰斐逊进行人身攻击,他只抨击他的政治观点。私下里,他甚至骂那些激进的“联邦党”人说,杰斐逊比你们这帮人高尚,我宁可给他当副总统!这是亚当斯的悲剧所在:他的头号敌人竟然不是杰斐逊,而是汉密尔顿。他宁愿败给杰斐逊,也不愿与汉密尔顿妥协。

此时的“联邦党”基本上分裂为两派:团结在汉密尔顿周围的“保守派”或“右派”,和以亚当斯为代表的“温和派”。这两派自己先干上了,怎么可能一致对外?他们连应不应该推亚当斯为总统候选人都没搞定(汉密尔顿想推品克尼),你还指望他们全力支持亚当斯吗?汉密尔顿铁了心要把亚当斯拉下台,他甚至发表文章攻击亚当斯,由此可见“联邦党”组织的松散和汉密尔顿的任性。华盛顿在的时候,有华盛顿给他把关,他出不了什么岔子。现在,华盛顿走了,没人拦得住他,汉密尔顿在判断力上的缺陷再配上他超人的能量,对亚当斯和“联邦党”的打击是致命的。

你也许会问,汉密尔顿自己咋不想当总统呢?说他完全不想是不可能的,但他从来没公开表达过这个愿望。学者们的分析是:“雷诺兹丑闻”是一个原因,他不愿放弃他的法律业务和他对家庭的承诺也是一个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他的观点太鲜明、太前卫,他本人又太骄傲、太强势,不管他多么正确,在民主意识已经苏醒的大众面前,他得不到支持。他不在乎民意,但民意能决定他的前途。他和亚当斯极为相似,他们都是孤独的行者,他们只想做他们认为对的事,而不一定是人民想要他们做的事。民意不是真理,因为真理更愿意停留在少数人手中。人民往往要为他们的选择付出代价,有时是非常惨痛的代价,但这就是民主政治的规则。人民需要成长,政治家也需要成长。不懂规则又拒绝成长的汉密尔顿和亚当斯依然沉浸在“精英政治”的梦里,在他们的梦醒时分,世界已变得不同。

腹背受敌的亚当斯在大选中落败不是悬念,但他的成绩却出人意料地好。经过一整年的厮杀,到1800年12月,最后的结果终于出来了。在没有南方和西部的支持又丢了纽约的情况下,亚当斯得了65票,只比杰斐逊少8票。这8票来自南卡罗来纳。本来,南卡罗来纳是倾向于投“联邦党”的,但因“联邦党”的分裂,这8票飞了。杰斐逊之所以能领先,完全得益于纽约州,而纽约本是“联邦党”的地盘。两党在纽约的争夺非常激烈,亚当斯仅比杰斐逊少得250张普选票,但根据“胜者通吃”的原则,纽约的12张选举人票全归杰斐逊。如果亚当斯赢得纽约,他将以71比61票领先,即使南卡的8票投给杰斐逊,亚当斯还能赢;如果当初宪法没有“五分之三妥协案”,南方各州没有那么多选举人票,即使亚当斯失了纽约,他也能赢;如果签定美法和约的消息早来两个月,亚当斯几乎肯定能赢。我们说了太多的“如果”,历史不能假设,但亚当斯的成绩至少说明,在那么不利的条件下,他还是获得了充分的肯定,人们对他的尊敬与日俱增。他不是大家印象里的“跛脚总统”。美国人应该感到非常幸运,他们的第二位总统是亚当斯而不是杰斐逊。亚当斯政府也许没有华盛顿政府那么强大的创造力,但他忠诚地维护和坚持了华盛顿的对内对外政策,保证了联邦政府的延续性,使“联邦党”设计的框架更加稳固,以至于“共和党”上台之后无法从根本上动摇汉密尔顿的经济制度,也就无法让美国完全倒退回农业社会,尽管杰斐逊的理想就是把美国变成小农的天堂。

跟亚当斯比起来,费了那么大劲、本来应该势如破竹的杰斐逊成绩可不算好。不错,他得了第一名,但不意味着他肯定是总统,因为还有一位并列第一名,他就是阿伦·伯尔(Aaron Burr)。阿伦·伯尔的表现太有戏剧性了。可别小瞧纽约人伯尔,他的高贵出身没几个人比得上。他父亲老阿伦·伯尔大主教是新泽西学院(后来的普林斯顿大学)的创始人之一和第二任校长,他母亲艾斯特·伯尔是乔纳森·爱德华兹的女儿,爱德华兹就是“第一次大觉醒运动”时期那位著名的教士(参看《美国的故事(20)-革命前夜》)。不幸的是,伯尔两岁的时候,他的父母就去世了,三岁时,他的外祖父、外祖母也去世了,他由叔叔养大成人。“美国革命”爆发后,他参加了大陆军,经历了“远征加拿大”、“纽约之战”、“锻造山谷”、“蒙莫斯之战”,因功升为中校。退役后,他成为一位律师,在纽约市开始了自己非常成功的法律业务。那时候,他经常和纽约的另一位法律界新星汉密尔顿合作办案。汉密尔顿名气大,他那张嘴大伙已经领教过了。伯尔不服气,有机会就要争一争。有一次,一位客户请他们俩一起办个案子。两人说好,伯尔做开头的陈述,汉密尔顿做结尾的陈述。一般结尾比较重要,陪审团也记得住。伯尔下了苦功夫,把他那段辩词搞得天衣无缝、精彩绝伦。等到该汉密尔顿做总结时,破天荒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汉密尔顿表示:“我无话可说。”能让汉密尔顿闭嘴真有点太阳从西边出来的感觉,可见伯尔的论证多么完美。

后来,伯尔像汉密尔顿一样投身政治。他们本来关系不错,直到1791年,伯尔击败汉密尔顿的岳父斯凯勒将军,当选联邦参议员,他与汉密尔顿就结下了梁子。汉密尔顿不是个小心眼儿的人,他不会单纯因为伯尔打败他岳父而生气,他与伯尔结仇是因为伯尔为了胜利不择手段。很多学者把伯尔称为美国的第一个“现代政客”。华盛顿、亚当斯、杰斐逊这些“老绅士”,从来不宣扬自己的野心,竞选都是羞羞答答的,不亲自出面。伯尔可不管这一套,他像现代的候选人一样到处推销自己。老一代“国父”们都是有理想的,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但伯尔为达目的什么都敢干,完全颠覆了当时人对政治的理解。汉密尔顿虽然与伯尔是同龄人,但他是保守价值观的守护者,也是纽约政坛无可争辩的领袖。伯尔的迅速崛起不但触犯了他的利益,也触动了他的底线。汉密尔顿第一次发现,世界上还有比杰斐逊更可怕的敌人,他一定要除之而后快。

俗话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杰斐逊一看,竟然有人在汉密尔顿的老巢捣乱,太好了!咱得团结这样的力量。恰在此时,伯尔主动到蒙蒂塞洛找杰斐逊了。他告诉杰斐逊,如果你让我当你的竞选伙伴,我保证把纽约给你拿下。杰斐逊大喜过望,他发现,他根本不必担心伯尔到底属于哪个党,哪个党对他有利他就是哪个党,太现代了!虽然杰斐逊心里对这种反复无常的人有些芥蒂,但眼下顾不了这么多了,先赢了再说。于是,“共和党”推杰斐逊为总统候选人,伯尔为副总统候选人。可是,杰斐逊远远低估了伯尔的能量,再加上在宪法第十二修正案出现之前的那个“奇葩”选举法,最后的结果是,伯尔也得了73票,与杰斐逊并列第一。

根据宪法,在这种情况下,将由众议院投票决定他们俩谁是总统谁是副总统。此时的国会还在“联邦党”手中,鬼知道他们会选谁,反正“联邦党”是绝对不会痛痛快快地让杰斐逊当选的。哼,我就让你给这个小人当副总统,我恶心死你!伯尔如果是个厚道人,他此时就应该主动站出来说,我不想当总统,让给杰斐逊。不管怎么说杰斐逊也比他有资格,这是大家的期望。但是,伯尔偏不。他不出声,心里憋着劲儿要争总统。杰斐逊这下可真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他恨不得一头撞死。我给伯尔当副总统?这不是侮辱人吗?那还不如给亚当斯当副总统呢!

接下来的这段日子里,杰斐逊吃嘛嘛不香,郁闷死了。国会要到1801年2月才投票,一时间,京城中流言四起。有的说,伯尔已经与“联邦党”密谋好了,到时候“联邦党”议员会投他的票,他当选后会保护“联邦党”的利益;有的说,亚当斯总统看在老朋友的份儿上,愿意主动辞职,这样,副总统杰斐逊就可以直接当总统了;还有的说,杰斐逊与“联邦党”密谈,承诺保护公债持有者的利益,保留海军,不打扰现任公务员,以此换取“联邦党”的选票,等等。听上去要多热闹有多热闹。对于这些传言,杰斐逊后来矢口否认,他说他根本没跟“联邦党”做交易,他不会把自己的手脚捆起来进白宫。真真假假已经分不清了,伯尔和杰斐逊都不是省油的灯,也都不是待宰的羔羊,背后一点事没有是不可能的。

杰斐逊至少做了两件事。他找了一次亚当斯,希望亚当斯为他说两句话。亚当斯没好气地说:这事儿我管不着。你不是想当总统吗?接受“联邦党”提的条件不就得了?杰斐逊不干。1801年1月,杰斐逊拜访弗农山庄,祭奠华盛顿。华盛顿去世后,连英王乔治三世都让皇家海军降半旗致敬,连拿破仑都下令法军军官戴黑纱三个月表示哀悼,但身为副总统的杰斐逊从来没出现在任何纪念场合,也没为华盛顿说一句话。现在,他为了讨好“联邦党”,总算完成了这趟姗姗来迟的“朝圣之旅”。玛莎烦透了这场政治秀,从头到尾没给他好脸色。杰斐逊该折腾的都折腾了,但他可能做梦都没想到,最后出手救他的,是他的宿敌汉密尔顿。

1801年2月11日,众议院开始投票选总统。那个“难产”程度似乎在大家意料之中,连投35轮都没能打破僵局,转眼一星期就过去了。这时,汉密尔顿说话了。他告诉“联邦党”的朋友们,杰斐逊和伯尔都不是好东西,但杰斐逊会是个比较好的总统,因为他会为美国人民谋福利。伯尔是完全没有底线的政客,他只会为自己谋福利。所以,两害相权取其轻吧。2月17日,在第36轮投票中,杰斐逊终于胜出,成为第三位总统。当然,这个结果不一定是汉密尔顿一句话定的,中间应该有无数的争论和妥协,但汉密尔顿的影响力不可小觑。汉密尔顿搅黄了伯尔的总统梦,他与伯尔的仇越结越深。四年之后,他们终于上演了那场著名的决斗。

在亚当斯任总统的最后几个月里,他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组织联邦政府迁入新都: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市(Washington, D.C.)。经过十年的建设,这座还没完工的小城初具规模。道路还坑坑洼洼,建筑垃圾到处都是,能住人的房子很少,但总统府和国会大厦勉强可以使用了。这座城凝聚着华盛顿的心血,但他一天都没住过。亚当斯是第一位迁入白宫的总统,但那时候的白宫还不叫白宫,它叫“行政官邸”(Executive Mansion),它比现在的白宫小。尽管大家还在抱怨着这个鬼地方,但联邦政府总算有了永久的家。

亚当斯总统做的最后一件事是:召回驻普鲁士公使约翰·昆西·亚当斯。他的孩子该回家了。

1801年3月4日是新总统的就职日。这一天凌晨4点,亚当斯坐着公共马车(就像今天的公共汽车)离开了首都华盛顿。他没有参加新总统的就职礼。在此后的十二年里,他与杰斐逊没有交流过只言片语。但是,在他们生命的最后十年,友谊重新回到他们中间。他们用同样的精彩和深情为后世讲述了共和国的青葱岁月。仇恨被忘记,伤口被抚平,他们带着对彼此的思念在同一天离开人世。那一天,他们的国家独立五十周年。

中午12点刚过,杰斐逊从他住的旅馆里走出来。57岁的他身高1.9米,长着栗色偏红的头发,看上去比亚当斯年轻得多,高大得多,也英俊得多。与前两位总统不同,他没有乘坐豪华的专用马车,而是步行来到国会山(Capitol Hill)。这一路上礼炮齐鸣,人潮汹涌,所有的脸上都洋溢着发自内心的喜悦,他们在迎接一位“人民的总统”。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主持了杰斐逊的就职典礼,一千多人挤在新建的参议院大厅,虔诚地聆听新总统的就职演说,这可能也是建国以来最重要的就职演说。杰斐逊做的事不一定让你感动,但他说的话绝对会让你热泪盈眶,因为他向你倾诉的,是和平与和解,是自由与宽容:

“所有的人都应该牢记那个神圣的原则:多数人的意愿应该得到体现,但少数人的权利也应该受到保护。同胞们,让我们团结在同一颗心中,让我们重建和谐与情感。没有爱,自由将离我们而去。。。不同的意见并不代表不同的原则。我们都是共和党人,我们都是联邦党人。如果我们中间有人想分裂联邦,有人想改变共和体制,那就随他们去吧,不要干扰他们,他们的安全正是宽容的见证,理性将享有充分的自由。。。”

听上去真的好伟大,你应该知道杰斐逊为什么那么受欢迎了吧?他到底啥意思,我们以后再说。此时,杰斐逊豪情万丈地宣称:1800年的大选不是一场选举,而是一场革命。一个新的时代开始啦!从此,“一八〇〇年革命”(Revolution of 1800)这个词就走进历史教科书。至于这“革命”有多少水分,我们可以在后面的故事中慢慢探索。但是,这次大选把权力从一个政党和平传递到另一个政党手中,这是新大陆开天辟地第一次(前三次选举都属于“内部交接”)。针锋相对的两党,耍尽了阴谋,使尽了手段,但没有流血,没有杀戮,那个一直让人提心吊胆的共和体制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宪法经受住了第一次严峻的考验,成败双方都是英雄。从这一点上说,它是一场革命。

“共和党”在1800年不仅赢得了白宫,还赢得了国会,以“秋风扫落叶”之势走进十九世纪。在这一党独大的天下,那还不是想咋折腾就咋折腾,谁管得了咱?但杰斐逊没想到,他的“革命”从一开始就遭遇顽强的阻击,他每走一步都要付出代价。是谁在满盘皆输的情况下坚守着最后一块阵地?他将怎样为一边倒的权力重新找到平衡?请看下一个故事:午夜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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