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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监狱管理制度及给中国监狱工作的启示

西班牙监狱管理制度及给中国监狱工作的启示

来源:监狱信息网  日期:2012年09月24日  作者: 闫佳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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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西班牙监狱建设与设计、安全防范,监狱和罪犯科学分类,监狱经费保障制度等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科学性。通过对西班牙监狱制度的考察,我们得出的启示包括:对罪犯要进行科学分级分类,监狱设施要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要建立规范的监狱经费全额保障体制和收支分开运行机制,完善监狱生产管理模式,加强警察队伍建设,加大监狱工作社会化力度。

关键词:监狱 罪犯 监控 分类 社会化

 

2011年初,笔者赴西班牙就监狱管理、经费保障、监狱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考察。期间,既感到我国监狱工作从整体上看,在刑罚指导思想、罪犯管理、教育、劳动等方面是先进的、有特色的。同时,我国监狱在监狱建设与设计,监管安全防范、现代科技应用,监狱和罪犯科学分类、监狱经费保障制度等方面,与西班牙也有一定的差距,有的差距较大。借鉴西班牙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对我们监狱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启迪意义。

一、西班牙国家和监狱概况

(一)西班牙

西班牙位于南欧三大半岛中最西的伊比利亚半岛。全国人口4676万人,领土面积为505,992平方公里。全国划分为17个自治区、50个省、8000多个市镇。首都马德里。宪法规定西班牙是社会与民主的法制国家,实行议会君主制,王位由胡安·卡洛斯一世的直系后代世袭。国王为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最高统帅,代表国家。政府负责治理国家并向议会报告工作。司法领导机构是司法总委员会,由20名成员组成,最高法院院长兼任主席。司法机构分司法法院和行政法院两大系统。西班牙从60年代开始,实行对外开放,大量吸收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发展旅游业,鼓励劳务出口,经济发展较快。西班牙旅游业较发达,入境人数和旅游收入均居世界第二。联合国旅游组织总部设在马德里。

(二)监狱概况

西班牙监狱隶属于内政部管理,由于西班牙加泰罗尼亚地区高度自治,故西班牙有两个监狱总部:内政部监狱总局和加泰罗尼亚自治区监狱局。两者没有隶属关系,各自设立了办事机构,有独立的管理方式和财政预算,但监狱立法权在中央。监狱局被授予全权处理监狱事务的职能。西班牙监狱既关押已决犯,也关押未决犯。目前,西班牙共有77所监狱,73412名犯人。其中,男性占92.17%,女性占7.83%。押犯主要构成为社会治安、毒品和性犯罪三大类。此外,西班牙专门设立妈妈中心的监狱有6所,180间监区,占地面积为22.484平方米。

二、西班牙监狱特点

(一)完备、安全的监管设施。在考察西班牙监狱的过程中,我们感受到监狱管理的严格和设施的完备。任何人员进入监区不得携带手机、寻呼机。监狱围墙很宽且很高,高达7.5米,围墙上设有电网,电视监控、红外线报警等装置。围墙顶部设有巡逻通道,24小时有警察巡逻,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个钢筋水泥结构的岗亭,围墙内侧有非常开阔的巡逻道,每隔5分钟,警察开着警车巡视一周。所有通道大门均设有开关门的电动装置,由警察在值班室内控制。监区内楼道十分开阔,一般均在4米以上,最宽的通道有10米多宽,通道上铺有黑色的吸音材料,即使多人在上面行走也不会发出嘈杂的脚步声。通道及监区的窗户都是一次成型的金属铸件,呈方格网状,每一方格只有10x15平方厘米,罪犯想通过破坏窗户脱逃比较困难。监区分为单人间和多人间,单人间只有服刑一定时间后的罪犯才能享受。监狱没有武装部队驻守,外围警戒完全由监狱警察担任。监狱警察主要负责监狱所有大门的看守,监狱围墙哨位的值勤,围墙顶部巡逻道和围墙内侧巡逻道的巡查,以及罪犯开庭、转监的押解任务,并承担着预防劫狱、暴狱等重大狱内案件发生的重要职责。监狱安全防范水平较高,近年来西班牙监狱仅发生一起罪犯脱逃案件,但罪犯迅速被捕回。

(二)规范健全的监狱经费保障体制。西班牙高度重视监狱经费保障,监狱所需经费都有比较健全规范的保障方式。一是监狱经费(含工作人员工资和罪犯生活费)全部列入预算,国家给予全额保障。二是预算办法规范严格。西班牙的国家预算是实行项目预算。监狱局的预算是针对全系统的,有一些重要的项目预算统一使用,通过集中招标实施,另一部分分配给各监狱使用,体现其灵活自主性。预算要求每一个支出项目都不能超支,如果必须突破总预算以增加支出时,可以请求政府追加预算。三是经费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罪犯人数相适应。目前,由于西班牙入狱罪犯数增加,监狱雇员数和拨款数也随之增长。四是监狱建设和生产设施全部由国家拨款提供。西班牙在建设监狱时,生产厂房及其生产设备与其它监狱设施一样,纳入监狱建设总预算。监狱提出建设需要,具体建设由建设部门负责。

(三)科学合理的罪犯分类分级体系。科学合理的罪犯分类是西班牙确保监狱安全,实现科学管理,实施有效改造,降低关押成本的非常重要的基层工作。西班牙监狱法规定,罪犯投送监狱时,首先接受心理医生对其进行的人格观察和鉴定,以便监狱及早发现其生理和心理缺陷。这项工作贯穿于刑罚执行的整个过程。从犯人入监的第一天起,心理医生就和他接触,随后进行不间断的谈话和交流,三个月内制定出个别化待遇方案,以便监狱将他投送相应的监区。西班牙设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由医生、狱警、心理学家和律师组成,确定罪犯关押级别。犯人被分为3个处遇级别,级别越高管理越宽松。分级的主要考虑标准有4个:一是刑期;二是有无前科;三是本人的人格特征和服刑表现;四是是否具有危险性和融入社会的可能性。分级不同,服刑地点和方式不一样,实施改造措施的空间和条件也不一样,在出狱探亲、生产劳动、改善自己生活等方面有不同的待遇。监狱分类后中度危险的罪犯占大多数,占80%以上。西班牙有890名罪犯作为高度危险罪犯而被单独关押,其关押监区与普通监区设施不同,不但设有区域外墙、防空网,而且自成体系、单元化,区域各种生活设施齐全、管理严格、不允许参观,不得开展集体活动,目前关押的罪犯为黑社会头目以及高度危险犯罪分子。

(四)规范、统一的监狱建筑。西班牙政府认为监狱基础设施是监狱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它们直接体现了刑罚指导思想和矫治犯人的理念。1992年,西班牙政府出台了《监狱建设法》,提出了监狱建设的各项内容,并提出了历史上空前的大规模建设新监狱和改造旧监狱的计划,开始建设16所新型的现代化监狱。这些监狱全国都是采用一套设计图纸。在研究确定这个标准模式的过程中,监狱各部门都参与了意见,社会上从事建筑、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的专家都参与了设计。因此,在西班牙新建监狱全都是一套标准,而且不分戒备等级,只是在监狱内分不同戒备等级监区。每个监狱的标准配置是办公楼、中央瞭望塔、文化教育中心、大礼堂、体育馆、健身房、室外运动场、医疗中心、会见室、幼儿园、现代化厨房、生产车间、数量不等的标准监区和完善严密的警戒、监控系统。每个标准监区配套有活动室、餐厅、运动场、健身房、理发室、手工室、商店、图书室、电脑室等区域。每个监区是封闭型的,监区和监区之间靠通道连接。这主要受美国监狱建筑理念的影响。

(五)富有特色的监狱生产管理体制。西班牙法律规定,监狱必须组织罪犯劳动。监狱产品免缴全部税收。西班牙的监狱生产管理体制富有特色。西班牙政府根据皇家1995年第326号法律成立了“监狱劳动和服务组织机构”,西班牙语简称OATPP。该机构属于西班牙监狱制度的组成部分,相对独立于监狱局工作,特点是运作灵活。OATPP的董事会主席是内政部监狱局局长,监狱局其他领导是董事会成员。董事会负责OATPP的总体运作,把握它的方向和总体目标,不直接管理。OATPP主要功能有3个:一是组织狱内罪犯劳动生产;二是对罪犯进行文化教育、文体活动和职业技能培训;三是负责狱内服务,如犯人食堂、食品统一采购、清洁、绿化、商店、维修等。OATPP的人员和运作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罪犯参加劳动有劳动报酬,西班牙罪犯劳动报酬最高达500欧元/月。

(六)科学合理的人员分级。西班牙监狱工作人员分为两部分:一是公务员,二是具有劳动关系的雇员。专业人员主要包括法学家、心理学家、教育工作者、医务人员、社会学家、内勤和安保人员等。各类公务员都实行公开招考,报考者要符合学历、年龄、专业知识等方面的条件。符合条件者要参加一系列考试,其中专业考试的要求取决于将来参加工作的性质。通过考试后要到公务员培训中心进行培训(监狱系统的培训在自己的学校中完成)。完成培训后到监狱进行实习,实习完成才能成为公务员。雇员是政府聘用的人员,在监狱内主要从事膳食、厨师、电工、水暖维修、洗衣、护士、运动教练、职业培训指导等工作。他们工资也由政府拨款解决。与公务员不同的是,雇员的待遇可与聘用单位协商提高,不同的单位待遇可能不一样。而公务员的待遇标准则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

(七)监狱工作社会化程度高。西班牙监狱工作社会化程度高,监狱内罪犯的医疗、教育、文化、宗教、戒毒等工作主要由社会机构和社会志愿者完成。如西班牙罪犯医疗、心理矫治、残疾人治疗都由当地卫生医疗专门机构负责开展,所需经费、人员均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监狱提供规定的场所和设施。文化及学历教育由社会大学等教育部门指派教师到监狱执教。犯人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劳动职业技能部指派专业培训人员到监狱进行培训,上述教育及培训所需经费分别由教育部门、劳动部门提供,监狱只负责提供基本的场所和设施。西班牙新闻媒体经常报道监狱里的情况,并就监狱的一些突出问题展开讨论。因此,公众比较了解监狱的情况,也关注监狱问题的解决。如近年来媒体关于监狱拥挤情况的报道使受众关注和议论监狱,公众的议论促使政府予以重视,政府已经决定新建监狱和增加假释人员。

当然,西班牙监狱也存在困难和问题,一是监狱押犯数量增长较快,监狱不能满足罪犯关押需要。如西班牙2002年押犯4万多名,2010年增长到63000名。二是罪犯构成变化较大,目前两国关押的东欧、非洲、中国等国家和地区罪犯较多,这些人由于受不同文化、信仰、种族等因素影响,监管改造难度较大。西班牙外籍犯比例占到35%,中国籍罪犯有155名。三是劳动岗位缺乏。目前,西班牙监狱劳动岗位不足。很大一部分犯人想劳动,但没有劳动岗位。

三、西班牙监狱工作给我们的启示

尽管西班牙与我国国情不同,但其在监狱建设与设计,监狱和罪犯科学分类、监狱经费保障制度等方面具有借鉴价值,我们应大胆吸收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做法,以完善我国的监狱制度。

(一)对罪犯要进行科学分级分类。罪犯分类分教是大多数国家普遍的做法,对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也是降低监狱综合成本的重要措施。目前,西班牙根据罪犯的个性、个人历史、家庭状况、刑期、犯人将回归的社会环境以及每次成功矫治所需的资源、设施和面临的困难以及所需的时间等因素,基本实现了对罪犯的分类分教。西班牙认为,将高度危险罪犯、老病残犯等特殊罪犯分散关押教育效果更好,安全更有保障。因此,应结合两国做法,尽快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狱罪犯分类的标准和管理实施办法。同时,西班牙还建有妈妈监区和夫妻监区,母亲可以与3岁以下的子女一起服刑,监狱建有幼儿园,夫妻都是罪犯的,可以在同一监区服刑,过夫妻生活。要借鉴其做法,着手立项研究对犯人进行科学细致分类的问题,补充完善对不同改造表现的犯人进行分级管理和处遇的制度。

(二)监狱设施要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我们参考了西班牙马德里第六监狱,发现监狱的突出特点是外围警戒设施十分严密和先进,依靠设施、设备和科技手段组成七道防线。内部设施完善配套,体现以人为本。监区是小型化、单元化的,每个监区自成一体,设有食堂、教室、操场等公共设施,功能齐全,一个监区与另一个监区犯人不直接接触,十分便于管理,并且有效防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犯人间的交叉感染。为了改变我国监狱建设不规范统一、功能不全的局面,改变每建设一所监狱都要搞一套独立设计的现状,建议司法部在新的《监狱建设标准》出台后,吸收监狱各方面专家、社会相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意见,形成一套全国统一的监狱建筑设计标准和几种典型的适用模式。今后,新建监狱和改造旧监狱应按“全国监狱建设与布局调整规划”和统一的标准、规范、模式建设。考虑到我国地区的差异性,可制定多种模式和设计规范标准供选择。

(三)要建立规范的监狱经费全额保障体制和收支分开运行机制。从西班牙情况来看,建立经费全额保障体制,实现收支分开是政府和监狱管理部门的共识。目前西班牙监狱各项开支已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与监狱生产收入完全脱钩。监狱生产收入则按规定全部用于罪犯劳动报酬和发展生产,从而有效地促进了罪犯劳动改造手段的实现。当前,我们应结合监狱体制改革工作,着力探索构建规范的监狱经费保障体制和财务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监狱经费的长效机制,研究确定统一规范的监狱经费保障动态增长办法,真正做到监狱执法经费由财政按标准全额保障,民警工资与生产收入脱钩。

(四)进一步完善监狱生产管理模式。我国监狱目前正在深入进行监狱体制改革,其中,监狱生产管理体制改革是重点之一。西班牙OATPP的管理模式,在指导思想上是将监狱的刑罚、管理等法律性活动与罪犯的生产劳动、教育培训、后勤服务等带经济特点的活动在管理上分开,围绕统一的目标,按相应的规律运行。几年来的实践证明也没有形成生产和改造“两张皮”,运行效果不错,得到各方面的肯定。这种管理方式,值得我们在改革探索中借鉴。要研究完善监狱的生产机构和辅助机构,做好监狱的各项服务性和后勤保障工作,更好地实现监狱刑罚执行的目的。

(五)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监狱警察是监狱管理制度的核心,是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具体承担者。要全方位提高狱警队伍的素质,在监狱警察中普遍树立现代监狱管理理念,并实行监狱警察的分类管理,主要分成管教型、看守型、生产指导型、保障型,对不同类别提出不同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西班牙监狱没有专门的监狱机关大楼,所有办公设施都在监狱围墙之内,保证了警察工作在监狱基层和执法现场。要借鉴其做法,加大监狱警察直接管理力度,压缩机关,充实基层,进一步实现监狱去机关化、去行政化。

(六)加大监狱工作社会化力度。西班牙参与矫正罪犯的社会志愿者占罪犯人数的60%以上。他们有的在监内面对面的为罪犯提供义务教育、医疗等服务;有的在监狱外的社会服务站工作,为监狱以及罪犯与社会保持正常联络提供咨询服务。我国应加快推进监狱工作社会化进程,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实现改造力量、改造手段、改造过程的社会化和监狱工作后勤保障的社会化,使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参与罪犯矫正工作,把矫正罪犯变为全社会的事情,进一步贯彻落实“首要标准”,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提高罪犯回归社会后适应社会的能力。


 


 


 

作者姓名:闫佳

工作单位: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南大街6号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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