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成功实施,有赖于施工现场全体人员的参与,需要他们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使每一层次和职能的人员都认识到:
1、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工作程序,以及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2、与工作有关的重大安全风险,包括可能发生的影响,以及其个人工作的改进可能带来的安全因素;
3、在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工作程序,以及实现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包括在应急准备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4、偏离规定的工作程序可能带来的后果。
二、 职责
项目经理是本要素的主管领导,项目部安全员是本要素的主管人。安全员负责项目部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及资格考核、验证等日常工作。
三、 范围
1、本项目部职工;
2、分包单位职工。
四、 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1、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如下: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建筑施工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4)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2、项目部根据建设部[1997]83 号文印发的《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对项目部职工培训作如下规定:
(1)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 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新工人的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和20学时。
五、 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
(2)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标准,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
(3)安全生产责任制;
(4)施工生产的工艺流程和主要危险因素,以及预防重大伤亡事故的主要措施;
(5) 地区、行业事故概况、特点及应吸取的教育;
(6)编制、审查安全保证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基本知识;
(7)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及保证措施;
(8)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急性中毒事故,如何保护现场、逐级上报、调查情况、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等。
2、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1)公司级岗前安全教育内容应当包括: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培训时间不少于15小时。
(2)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本项目工作环境、工程特点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陕西建工集团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15小时。
(3)班组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责任、主要工作内容、本工种发生过的案例分析;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3、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1)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汛台期施工;
(2)节假日前后;
(3)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4)工作对象改变;
(5)工种变换;
(6)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7)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发生后;
(8)新进入现场等;
(9)安保体系贯标教育;
(10)新文件、新规范教育等。
4、经常性安全教育
在做好上述培训和教育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
(1) 安全生产意识宣传教育;
(2) 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
(3)现场定期的安全日活动;
(4)班组每天的三上岗和一讲评活动。
六、 措施和方法
1、安全员应根据公司的管理目标和各类人员的技术状态,明确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
2、培训计划的制定必须明确培训项目、对象、人数、时间与方式等。
3、项目工地开工之初,安全员应将本工程培训计划报项目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4、切实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电工、架子工、塔吊工(司机、指挥与司索工)、电梯工等以及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业务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及操作技能。
5、在做好各工种上岗执证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做好验证工作。凡注明有效期的上岗证书,在人员培训记录中必须注明有效时间及复验时间,以确保上岗证书的有效性。
6、安全员应妥善保管各项培训记录,并建立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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