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我的新书《证券法通识》在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了。这本书主要面向广大投资者和企业家,也面向企业法务和律师,定位于“让证券法成为通识”。在写作过程中,我越来越感觉到把证券法写成通识太难了,结果也不尽如人意。而且,对于证券法这样一个总是跟随市场变化而调整的法律来说,书出来就已经过时了——今天的注册制,早已经不同于2020年的注册制;今天的证券交易所,也早已不是2020年那个意义上的证券交易所;今年年初修订的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让证券诉讼的整个格局都为之一变。因此,几乎在新书出版的同时,我就启动了这本书的修订工作。而具体的修订方式,我就打算以“证券法通识”专栏的方式进行——按照《证券法通识》所确定的逻辑框架,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案例和影响证券市场的大事件来重述证券法通识,化整为零,细水长流弥补这一版书的不足。我也希望通过这个专栏跟更多的读者交流探讨。以书会友,不亦乐乎。
证券市场上的“寻衅滋事”
行为界定
[1]参见《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牟某华)》,〔2020〕5号。
[2]参见《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王某春)》,〔2016〕115号。
[3]参见《最高检、证监会联合发布证券违法犯罪典型案例》(2022)。
[4]《投资者向造谣者索赔正式立案,A股首例!170余位长春高新股东进首批诉讼,还有1630位陆续加入》,载《每日经济新闻》2022年11月4日。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马某博、汤某亮)》,〔20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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