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2011年7月15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 本股权激励计划包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两部分,其股
票来源为沃尔核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为1,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沃尔核材股本总额29,089万股的3.4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沃尔核材以定向发行新股的方式,拟一次性向激励对象授
予3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3%.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700万份股票期权, 占
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 41%.其中首次授予650万份, 预留50万份,预留
部分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5. 00%.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计划有效期
内的可行权日按照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2, 沃尔核材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7. 57元.授予激励对象每
一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5.80元.
3, 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和股票期权行权安排: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或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 满足解锁/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分四期申请解锁/
行权.
5,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四期解锁,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四期行权,预
留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 解锁/行权考核年度为2011年-2014年,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分
年度进行绩效考核,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
锁/行权条件之一.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公司全 资子公司金坛市沃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坛沃尔")
的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 同时为更好地完成募集资金《环保型改性新材料及系列产
品生产基地》项目建设, 公司拟以人民币14000万元向金坛沃尔增资,其中增加注册
资本金4000万元,资本公积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本次增资不需要股东
大会批准,此次增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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