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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及对策

四川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及对策

2005-05-24  

  [内容提要]本文结合党中央国务院人才工作会议以后的新形势和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的要求,客观分析了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职业培训所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五个方面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提高认识、加强统一领导,完善立法、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机构和考试中心、健全评价体系、 加快技术系统开发、落实待遇等十个方面的对策。

  在2002年国务院召开的第四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及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以后,我省职业教育工作进展迅速,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已经启动。但是,随着我省社会经济对高技能人才、紧缺人才、新职业人才需求的不断扩大,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工作,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着许多新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加以解决,以促进我省职业培训、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健康发展,服务我省经济建设。本文试图对我省职业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验和成就进行总结,深入分析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成就

  (一)各界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成长氛围初步形成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及高技能人才培养,从2003年8月至2004年1月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分别召开了省职教工作会议和人才工作会议,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作出了部署,强调要特别重视高级技工和技师的培养。企业、学校、新闻媒体及舆论等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发展地区经济中所起的关键作用有了新的认识,增强了紧迫感。尤其是劳动力市场的调节作用,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对技能人才的需要,社会经济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要,使越来越多的家长纷纷乐意把子女送去学技能。在职职工参加培训,提高技能水平的热潮也已经开始出现。

  (二)完善政策法规,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以《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以及《工人考核条例》、《企业职工培训规定》《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等相关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制发了《四川省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办法》、《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四川省劳动厅关于转发劳动部<进一步推行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在我省普遍实行劳动预备制度的意见》等文件。2003年省委省政府颁发了《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若干意见》,按照文件要求,省委组织部等15个部门分别(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配套文件,其中,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这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建立我省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奠定了政策基础。

  (三)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过程中,初步建立了技能人才的评价体系

  在建立职业技能评价体系方面,我省建立起了一支由5945名专家、教授、技师、高级技师、讲师、高级讲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级技术工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干部、职业教育管理干部组成的考评员队伍。这批人员分布在全川各行各业,他们既具备有专业技能和理论知识,又经过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培训和长期实践,具备丰富的职业技能评价的经验,是职业技能鉴定评价体系的宝贵财富。建立了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试题题库,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资源提供了有力的补充。开发了职业技能鉴定教材、计划、大纲3000余万字,为我省职业技能鉴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四)制定规划、建设基地,启动了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早在2000年,我省在基础较好、规模较大和办学质量较高的高级技工学校、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和省级重点技工学校中优选认定了29所技工学校作为培养高级技工、技师的职业培训学院,建立起了培养高级技能人才的基地,招收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在职职工和中职毕业生培养高级工,招收具有高级职业资格的在职职工培养技师。2003年末,全省技工学校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在校生近1万人,比上年度增长近一倍,已经培养技师近千名,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已初见成效,同时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部署,我省于2003年在高级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院、部分大中型企业建立了机电工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把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规划。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的要求,制定并正在实施我省"三年二万新技师培养计划",2004年全省5000名新技师培养计划作为工作目标分解下达给各地。截止10月,全省开展新技师培训近6000人,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3373人。按照劳动保障部要求会同信息产业、教育等部门组织实施软件、机电、现代汽车技术应用与维修、护理等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复合技能型人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知识技能型人才和制造业、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的培养。2004年上半年,全省开展机电高技能人才培训7683人,有4963人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信息技术高技能人才培训210人,有180人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汽车修理高技能人才培训1123人,有1007人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服务类高技能人才培训6714人,有5593人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五)注重理论研究,实现了理论创新带动整个职业培训鉴定事业创新

  省劳动保障部门设立有专门的职业培训理论政策研究机构,近三年来,每年开展职业培训学校的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共评选出我省具有理论创新又有实践意义的优秀论文200余篇,其中十余篇分别获得国家级、部级奖励。开展了师资培训,培养出"双师型"教师数百名,开展各类职业的教学研究活动,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高级技工学校的评估工作,开发了1500余万字的教材,教学计划、大纲、新职业标准。在全国率先提出创建技师学院,发表有《论创建技师学院》的论文,为我省建立职业培训学院,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了指导意见,如今技师学院已经在全国部分省生根、开花、结果,为我国培养高技能人才作出了贡献。技师学院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摇篮,已经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充分肯定,《决定》强调要充分发挥技师学院的培训基地作用,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在政策理论研究方面,还参加了贯彻第四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政策调研,参加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若干意见》文件起草工作,为实现理论创新带动全省职业培训鉴定事业的全面创新作出了贡献。

  (六)开展技能竞赛活动,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建立了四川省十大杰出技术能手、四川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制度。每年度评选表彰四川省十大杰出技术能手、十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各10人,从今年起,每两年评选表彰四川省技术能手50人。目前,已组织了七次四川省十大杰出技术能手、四川省十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评选表彰活动。此外,劳动保障部门还与工会、教育、共青团等部门在近年组织开展了多种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今年,根据劳动保障部"2004年中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总体安排,组织开展了第一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四川选拔赛、"广州数控杯"全国技工学校技能竞赛四川选拔赛。还开展了焙烤技能大赛、餐厅服务员、服装制作、缫丝工等技能大赛,全省"中国电信杯--技能进阶天府行'活动。通过评选表彰和技能竞赛活动,使一批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促进了技能人才观的形成。

  (七)在我省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劳动保障部门功不可没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除了抓以上的工作,还坚持对技工学校进行综合管理、业务指导,狠抓技能鉴定工作。长期以来,技工学校坚持贴近企业、服务就业的办学宗旨,已为经济建设培养输送了大量的技术工人,成为我省技能人才的摇篮。目前,全省技工学校125所,2003年招生35608人,今年接近5万人,开展短期培训学员10万人次。1993年11月,经省编委批准成立了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出台了《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 我省鉴定指导中心是全国第一个建女的,"四川打响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第一枪",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的职业技能鉴定是从四川开始起步。到现在,全省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530个,其中省、市、州、行业鉴定指导中心27个;省、市、州鉴定所、站503个;考评人员5945人。1994年以来,全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总人数为270万人次,获职业资格证书人数240万余人。其中技师14922人,高级技师1274人。仅2001-2003年,全省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了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就有89.3万人次,其中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27.6万,占取证人数的30.9%中级职业资格证书49.4万,占取证人数的55.3%;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11.7万,占取证总数的13.1%;取得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0.6万人,占取证人数的0.7%。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分别比"九五'末期增加了5671人和446人,占"九五"前总和的85.71%。

  二、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问题

  (一)我省目前缺少一部地方法规或政府规章

  国家《劳动法趴《职业教育法》颁布以后,我省缺少一部可操作的地方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法律、规章。例如《职教法》明确规定各类企业要实施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承担相应的费用。《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C提取,列入成本开支。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严禁挪作他用。企业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都应按规定比例安排资金用于职I技术培训。对不按规定实施职工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企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收取其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用于本地区的职业教育。我省下发的《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也提出相同的措施,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遇到这样的问题,虽然企业职工培训工作目前已经明确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宏观指导管理,但是没有一条法规明确各级地方政府的哪一个部门来具体实施对违反这条法规的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收取、管理和使用,这就客观上造成有的企业有法不依,地方政府无人执法的情况。目前许多民营企业,各种所有制的许多中、小企业基本上没有依法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

  又如,我省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在为培养中级、高级技术工人和技师方面作出了很大的贡献,这类学校培养中、高级技术工人目标明确,实习设施设备具备,是我省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要基地,但是,由于没有明确的地方职业教育培训法规给予保护,没有经费支持,在当前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严重缺乏的请况下,不仅没有得到强化、发展,反而出现关、停、并、转,改变办学性质的怪现状。著名的德阳第二重型机器厂技工学校,是我省最早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高级技工学校之一,是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同时也是我省设立的培养技师人才的职业培训学院,资产数千万,但是由于没有任何法律给予保护,被企业法人转让出卖了,改变了办学性质;遂宁市原工业技工学校,被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关停,原有师资、实习设施设备流失,变成了一所普通中学,致使遂宁市没有一所技工学校;攀枝花市技术工人学校,是一所举办了近30年的老牌技工学校,最近两年,先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评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以及被我省劳动保障厅确定为培养工人技师的职业培训学院,这所学校于2003年被攀枝花大学兼并了。现在酝酿改变办学性质的技工学校也不在少数,我省由财政拨款开办的技工学校已经寥寥无几,试想如果没有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地,要想搞好我省高技能人才的建设是根本不可能的。因此,我们要像国家保护长江上游森林资源,避免长江发洪水一样,保护好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技工学校教育资源,在这个问题上地方立法显得尤为重要。

  (二)职业培训的统一领导与协调不够,各级政府中长期职业培训规划不完善,甚至没有,高技能人才培训主体不明确

  按照"十六大"提出的目标,要形成我省终身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在职业培训的统一领导与协调,制定中长期规划方面,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首先,职业培训的统一领导与协调不够,这一问题已经非常突出。我省在抓职业教育培训方面,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抓就业培训,职业资格证书教育,职业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社会力量主办的各类职业培训;教育部门抓学历为主的职业技术教育;人事部门抓公务员培训,事业单位职称培训;企业工程师培训;经贸委抓企业法人的培训;还有工会、共青团、行业主管部门搞的各类职业培训。在这众多部门搞职业教育培训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不协调的地方,例如职业培训单位归并的问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人事部门不认可的问题,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院学历不被认可的问题,还有由省政府批准成立的航天技师学院,其学生在学历上需要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其高级职业资格或技师资格需要通过职业资格鉴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等问题。这就要求省委、省政府牵头形成职业培训体系的统一领导,以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矛盾,解决职业培训中出现的问题。在这一问题上要坚定不移地强调党管人才,统一抓总,充分发挥省委人才办的统一领导协调作用,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其次,各级政府要将各级各类职业培训的中长期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的发展规划。有些地区还没有纳入规划,有的不够完善,缺少统一的整体规划,个别部门的规划有,整体的却没有。当地究竟需要多少知识技能型、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的人才;有多少人需要开展就业培训、转岗培训、在职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无总体规划,心中无数。没有总体规划目标,其结果就是发展无方向。

  再次,我省目前的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机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示范性职业技能考评中心布局不够合理,有的还没有建立,急需完善。当务之急,就是要创建全省性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中心,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龙头,带动各项职业培训事业的发展,促进人才的均衡发展。中心旨在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理念,在全省优选现有的优质职业培训教育资源,把国有大中型企业培训中心作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同时还要打破部门界限,优选高级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和部分工科本科院校增挂"技师学院"的牌子,通过这种方式组建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构建高技能人才终身教育培训体系,形成网络。

  (三)企业职工培训,特别是民营企业的职工培训状况参差不齐,有些中小企业,甚至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我省国有大中型企业职工培训工作已经形成自身体系,大多数企业建有职工培训中心,并且制定有职工培训规划,把职工的培训、技能鉴定、使用、待遇相结合,极大地调动了企业职工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职业素质的积极性。但是通过深入调查了解,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私营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形式的中小企业和单位,职工培训搞得不好,许多根本没有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和鉴定工作更是无法进行。四川省企调队对81家抽样私营企业的调查显示,"中、小、私营企业的技术工人技术等级最底,技术等级全部在中级工及以下水平,从总体上看,中级工及以下水平的技术工人占68.5%;文化水平最底,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的占了83.3%,比总体水平高45.3个百分点。"这类企业却迫切需求中、高级技术工人,然而,这类企业不具备举办企业培训中心和培训学校的条件,这就提出了中、小企业职工培训如何开展的问题。要解决好这个问题,首先各级政府要为这类企业提供培训的单位、师资、设施、设备;要由政府出面解决好培训的经费,同时要以立法的形式解决好职工的工学矛盾,建立良好的学习激励机制和强制培训措施,做到职工有地方学习,有经费学习,有时间学习,并且以立法形式确立职工的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以促进这类企业职工职业道德、文化水平、技术技能素质的整体提高。

  (四)我省技工学校的基础设施设备、基建费用等长期得不到落实,全省缺乏职业技能培训专项经费

  我省职业技能培训发展滞后,最主要的表现之一就是政府对职业技能培训的专项经费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培养技术工人、高技能人才的职业培训经费严重不足。长期以来,培养中、高级技术工人,技师高技能人才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院得不到政府的经费支持,导致这类学校教学设施设备落后,校舍建筑面积严重不足,有的甚至是危房,教学质量得不到物质保障,师资无法进修提高,这一问题严重阻碍了我省高技能人才的建设。希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一情况,建议省人大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培养高级技术工人、高技能人才的专项扶持经费,直接拨付给承担我省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院、技师学院(不分所有制形式)。在党中央国务院人才工作会议以后,沿海各省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纷纷拨出专款改善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办学条件,建立省级示范性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中心。广东省政府今年就拨出专款2.5亿,用于广东省技工学校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许多高级技工学校一次就获得上千万的经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今后每年还要拿出两个亿的资金扶持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山东省今年拿出上亿元资金用于建立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中心和综合操作训练基地,上海在财政拨款和银行信贷支持技工学校发展方面更是超过山东和广东。

  (五)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方面仍然存在制度、理论、实际操作、技术、物质条件等方面的缺陷或不足,需要总结,完善、提高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需要地方立法来确立地位,增强《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权威性,确保高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规范性,法律效力,在理论方面还应该深入研究,完善体系,探索出更加科学、规范、客观、公正,便于实际操作的高技能人才评价考核方法,同时要促进各地不断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考核的物质条件,规划建立高技能人才的考试中心。在高技能人才实现。四个突破,即突破比例、年龄、资历和身份界限方面,要在实际考核鉴定工作中有所实践,总结经验,稳步推进。要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激励、交流、保障七环节落到实处,每一个方面都要有所创新,有所突破,营造高技能人才学习、工作、生活、待遇和充分调动高技能人才积极性的优质环境。

  三、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

  (一)立体宣传提升认识,措施到位

  真正重视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明确指出,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被列为人才强国战略的重点, 被纳入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抓好人才工作的重要议程。高技能人才在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和对数以亿计劳动者的高端带动中的重要地位和巨大作用,已引起省委,省政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高度重视,在张学忠书记、张中伟省长、省劳动保障厅泽巴足厅长等领导讲话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但由于在各行各业特别是用人企业,社会大众和有关部门,还没有引起全面高度重视的情况下,特提出以下两条对策建议:

  1、加强立体宣传力度,不断提升认识水平。所谓立体宣传就是要广泛、深入、持久地对高技能人才重要地位,巨大作用进行宣传。因为从面上讲有许多人不重视,所以要广泛宣传;因为从认识层面上讲,有些人高度不到位,所以要深入宣传;因为从时效持续性看,有的宣传周期短,轰动效应,过后就忘,所以要持久地宣传。通过广泛、深入、持久地立体宣传,使全社会真正认识高技能人才的重要地位和重大作用,从而使认识不断得到升华,与时俱进地提升到更高的认识平台。

  2、各项措施到位,真正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们常常在认识的领域谈认识,这是认识的误区,讲起来比什么都重要,做起来就看不出有什么重要,这是实践中惯犯的错误。认识与实践这种矛盾性的悖论,希望不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重犯"。要有切实可行的办法,把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列入各级政府,各行各业的发展规划,列入任期目标,加大统筹力度,加大资金投入,进行过程监控,进行评价纠差,不断改进推动,形成良性发展。只有各项措施真正到位了,才能证明认识上真正重视了。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消除障碍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是系统工程,政府统筹乏力,难于形成合力。要有序地高效地进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就必须健全高技能人才队伍领导机构建设以加强领导,就必须进行统筹协调规划,以消除各种障碍,为此,建议成立以下一些机构来领导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成立"四川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2、在省劳动保障厅建立"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3、在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建立"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中心",从业务方面组织指导并开展全省高技能人才培训。

  4、在各行业也应建立本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培训中心"。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业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有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才有相应的组织保证,才能通过统一领导机构,统一发展规划,统一政策规定,统一宏观管理,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建设资源,统一评价机制等措施,形成强劲合力,在整体联动中消除观念、体制、机制、环境等障碍。

  (三)完善法规有法可依,配套政策按章办事

  我国我省已有一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法规政策,但是这些法规政策中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定还很薄弱,不成系统,而面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这项崭新的系统工程,没有系统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难于把这项工作搞好。建议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专门立法,并配套有关政策与规定。

  1、制定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条例》或《职业技能培训法》,对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激励、交流、保障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对组织机构、实训基地,经费来源,师资队伍等重大问题,有明确说法,这样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有法可依。

  2、除了带法规性质的《条例》之外,各级政府、各个行业还应制定配套的有关政策和制定具有操作性的规章制度,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按章办事过程中,有序、高效地展开。

  (四)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机构,组建高技能人才考试中心

  高技能人才已成为国家建设急需人才,供求矛盾十分突出。从初级、中级技能到高级技能、技师和高级技师,靠自然成长,需要相当长时间。为了加快培养各行各业需要的大量高技能人才,必须分类建立相应的培训考试机构,形成培训网络体系,形成技能人才由初级向高级、技师的终身教育体系。

  1、在国家级重点技校、高级技校、省部级重点技校、部分优秀职业技术学院、工科大学中,择优组建一批技师学院构成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主体。同时,在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有条件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择优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2、省市劳动保障部门,应建立相应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中心,负责本地通用工种民营企业,社会上无人组织的人员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

  3、在各行各业,根据需要应建立本行业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中心(基地),培养本行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4、在省上建立有关职业岗位的高技能人才考试中心,按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按有关政策要求,对高技能人才进行统一考评。

  (五)加快高技能人才师资培养,提高国家考评员水平质量

  我省是人口大省,也是人力资源大省,高级技能人才需求量大,如建立起相应的技能人才培训机构,将需求大量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师资。现有师资队伍不仅数量少,而且结构性缺陷严重。要保证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必须先培养高技能人才师资队伍,师资队伍培养可分步进行。首先,在充分发挥现有师资队伍作用的同时,各个培训机构可以采取多种渠道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作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师资队伍。担任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理论教师或技能训练教师。

  第二步,如成立了"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中心",可由该中心担负起培养或组织培养全省高技能师资队伍的重要任务。

  第三步,时机成熟,可组建"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师范学院",专门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的各类专门师资。职业技能人才的水平鉴定,主要依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还要加大对各职业高级考评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考评水平和工作质量,以适应对高技能人才进行考试评价的需要。我省要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重大战略,就要建立相应的师资培训机构,培养高质量教师和国家考评员。

  (六)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分类指导

  高技能人才培养对高技能人才的科学评价,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系统工程中的重要内容。高技能人才的评价体系包括五个方面:即在评价内容上坚持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相结合;在评价标准上,坚持国家标准与岗位要求相结合;在评价机制上,坚持专业评价与企业认可相结合;在组织实施上,坚持行政指导与技术支持相结合;在管理体制上,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真正建立起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这种评价体系把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作为衡量技能人才的主要标准,这是评价体系的创新,有利于引导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向健康方向发展。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分类指导主要从三方面进行指导:一是对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培养进行分级指导;二是对知识技能、技术技能和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进行分类指导;三是对学校、企业、社会不同领域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进行分类指导。

  对不同等级、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放到统一的国家标准中,放到科学的评价体系之中进行评价,通过科学评价进行分类指导。

  (七)加快技术系统开发,确保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技术支持

  技术支持系统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的国家标准,教材和题库系统。而目前在近两千个职业分类中,只有200多个职业有国家标准,在部分通用工种和少部分行业特有工种编有教材和题库;更为严重的是,绝大多数职业的高级工、技师、高技师还没有制定国家标准,更不说教材开发和题库建设。为此,建议如下:

  1、积极组织各行各业的力量,主动参加劳动保障部组织的有关职业的国家标准、教材、题库开发工作。

  2、一些职业的国家技术支持系统,还未开发出来之前,先组织本省力量,进行地方技术支持系统的开发,或加强对外交流,加强泛珠三角区域交流,借用兄弟省市的技术支持系统,来搞好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训与鉴定工作。

  3、组织各行各业务企业的行政与技术力量,对国家尚未开发的特有工种、进行针对性的并发,以确保我省各行各业、各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培训与鉴定的技术支持系统及时投入使用。待时机成熟,把我省开发的技术支持系统逐渐与国家相应职业的技术支持系统接轨,融入国家技术支持系统。

  4、高技能人才培养技术支持系统,应重视数字化,网络化、模块化等现代化的建设。没有技术支持系统建设,就没有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而技术支持系统开发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故必须引起政府高度重视,必须纳入政府决策。

  (八)落实高技能人才待遇,充分发挥其高端带动作用

  国家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确立了"培养、选拔、评价、使用、交流、保障"七个环节。在激励和保障等环节,体现在高技能人才个体身上,就是应当落实高技能才在政治、经济、荣誉等方面的物质和精神待遇,以体现"激励"精神,同时应有相应的政策措施来"保障"把这些激励落到实处,从而极大限度地调动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使高技能人才在培养初、中级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关、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产品生产与质量保证、在人才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本创造更大价值过程中,发挥好"高端带动'作用。

  1、在政治待遇方面应与专业技术类人才一致。比如:在参加会议、订阅报刊、参与公众活动,参加选举与被选举等方面,应参照专业人才类的政策执行。

  2、在经济待遇上,也应参照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政策执行,比如技师、高级技师应对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制定有关待遇政策。除此之外,还应有相应等级的技能津贴,对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应建立政府津贴制度,如江苏省政府就明确规定每年评选100名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高级技师,享受每月100元的政府津贴。

  3、在其他物质待遇,如住房、用车、医疗,出差报销,子女读书,就业等方面都应参照甚至超过专业技术类同级技术人才的待遇情况,有相应的明文规定,并有相应操作措施确保落到实处。

  4、对高技能人才培训(如高级技校、职业培训学院)毕业后的学生的学历问题,国家、省(部)、市(州)县不同级别的政府表彰等问题,也应有相应规定。比如:制定总技师,首席技师、招聘技师、技能专家、十大杰出技术能手、十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评选表彰聘任制度等。

  (九)投入专项资金,确保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经济支持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项长期庞大的系统工程,在培训基地、考试中心、技术系统、师资培训、设备设施、鉴定考评,材料耗损等方面要花大量资金,没有正常经费来源,没有专项资金投入,根本不可能搞好这项工作。广东省政府拨款2亿用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黑龙江省政府每年拨1000万元,作为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经费,山东省要求各级政府按排专项资金支持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省财政同时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实施"三年五万'新技师培养计划。苏州由劳动保障部门设立专门帐户,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收取职工培训经费,其中60%用于技校、40%用于职业中专,按此比例,苏州市每年有800-1000万元用于技工学校培养技能人才。有鉴于此,对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资金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各级各类高技能人才培训学校、基地、中心的举办者,作为投资主渠道,千方百计筹措各种资金,投入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2、按省政府规定(川府发[2003]22号)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1.5%、效益好的企业按2.5%提取的教育培训经费,应专门拨一部分用于技能人才培养,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养,象苏州那样,设立财政专户,由各级政府统筹安排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

  3、把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列入各级政府制定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对本级政府所辖范围的培训机构,考试中心、师资培养、技术系统开发等重大项目,要有专项拨款资金投入,各行业、各大企业的培训机构的专项投入也要有相应的政府约束和监督,把重大资金投入列入各级政府专题研究内容。

  4、各级政府应有相应规定,给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事业以信贷支持,对那些有条件,有市场,有还贷能力的培训机构,给予贷款支持,用于重大项目的发展,以便抢先时机,抓住机遇发展高技能人才培养事业。

  5、对民间资本进入高技能人才培养市场,对其他创收集资渠道,政府也应制定相应鼓励政策。总之,如果不下大决心,真正解决资金这个"瓶颈"障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事业很难达到预期发展。

  (十)深化理论与实践研究,以创新思路,培养高技能人才事业

  创新来源于思路创新,思路创新来源于科学研究。劳动保障部设立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系列论坛",搭建政府,行业、企业,培训机构,专家学者和高技能人才互动交流的平台,有关省市也开展了相应的专门研究,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我省应当成立专门的研究机构,或者组建兼职的专门研究队伍,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理论与实践,进行广泛深入持久地研究,及时发现新问题,分析新情况,总结新经验,产生新思路,与时俱进以创新思路培养高技能人才,开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强调,"工人队伍中的高技能人才,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我们要深入学习和领会《决定》精神,在"实施国家高技能培训工程和技能振兴行动"中,实事求是,正视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面对的问题,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实现观念创新、规划创新、制度创新、提高党和政府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执政能力,实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宏伟目标,走出独具四川特色、全国一流、西部第一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跨越式发展的创新之路。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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