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是集体企业,现面临改制,资产分配成了最关键的问题!我厂有300多退休职工(已纳入社保)有200多在职职工。现改制领导组(基本由退休职工控制)提出分配意见:总资产的40%用于平均分配,60%按工龄分配。这就意味着退休职工拿大头(他们已有退休工资,可谓旱涝保收,而我们在职的还要工作几十年,且有风险!)在职的只得少部分(以股份进入新公司)。请问这样分配合理吗?
以前也有许多集体企业改制,据我了解,他们改制时都要优先考虑在职职工的生存问题,在分配上退休和在职的都应该有区别,而不是一是同认按工龄计算分配,这样才有利于社会安定,有利于共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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