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程部机电设备操作管理规定
1.配电房操作管理规定
1.1 目的
规范低压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程序,确保正确、安全的操作。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各管理处辖区内低压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1.3 配电房的操作
1.3.1 操作规定
1)配电房的一切操作都应执行操作票制度。
2)配电房的一切操作都必须由两名正式电工来进行,一人操作另一人唱票及监护。
3)严格按操作票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不得任意简化。
4)当高压电源突然停电时(非本配电房故障时)应立即拉开失电线低压配电柜总开关,启动应急发电机确保应急负荷用电,同时与上级供电部门联系,并做好相应记录。
1.3.2 停电的操作步骤
1)接到停电命令后,由工程部主任填写《操作票》。
2)明确操作内容,核对要停电的设备。
3)按操作票在监控下进行停电操作。
4)停电后进行验电并接好地线,装设遮栏,悬挂警示牌。
1.3.3 送电的操作步骤
1)接到送电命令后,由工程部主任填写《操作票》。
2)明确操作内容,核对要送电的设备。
3)拆除临时接地线,临时遮栏及警示牌等。
4)在监护下,按操作票进行合闸送电操作。
1.3.4 配电房的日常巡查与维护
1)运行人员应隔2小时巡查一次配电房,并填写《配电房运行巡查记录》表。
2)变压器运行声音、温度是否正常、低压柜主进及各支路负荷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电流运行是否平稳。
3)电容补偿柜运行和交流接触器及配件、补偿值是否正常,三相负荷是否平衡,三相电压是否相等。
4)各低压柜内螺丝、接头是否松动。
5)巡查内容应详细记录在《配电设备运行记录》表中。
1.3.5 配电房事故或故障处理
1)运行中的低压配电柜发生事故或故障(如跳闸、停电)运行人员应迅速正确地进行判断和处理,分清事故情况,事故或故障不明时,不应自行处理,以免事故扩大,处理程序见《停电应急处理规程》及《停电应急处理人员安排表》。
2)处理事故或故障时,应设法保证配电房自用电源及重要设备的电源,并将处理过程及故障详细记录在《配电房故障记录》中。
1.4 配电房管理规定
1.4.1 保持配电房干净、整洁、通风、无杂物。专用工具及备件摆放齐整,并有清册记录。
1.4.2 配电房设立专门岗位责任人。
1.4.3 进入配电房操作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并有上岗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配电房。
1.4.4 保持配电房内照明充足正常,备用电源及灯具满足要求。
1.4.5 配电房应张挂配电系统图,值班人员应明了配电负荷分配情况,及时调控。
1.4.6 配电房内应有相应保护措施和相关警示说明或标志,应配备安全保护用具。
1.4.7 配电房之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1.5 附表:
1.5.1 《操作票》
1.5.2 《配电房运行巡查记录》
1.5.3 《配电设备运行记录》
1.5.4 《低压配电柜检查保养计划表》
1.5.5 《配电房检查保养记录表》
1.5.6 《配电房故障记录》
2. 应急发电机组操作管理规定
2.1 目的
规范柴油发电机的操作程序,确保正确、安全地操作。
2.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各管理处柴油发电机的操作。
2.3 应急发电机的操作
2.3.1 操作规程
1)在市电停电时,应及时启动发电机。
2)启动前须检查机油、柴油、电池、电压是否正常。水箱内水位是否足够。
3)检查风叶及传动皮带等是否正常,检查机身各处是否有漏油及其它连接松动现象。
4)一次启动时间不得超过5秒,连续两次启动不成功,应间隔2分钟再启动,如重复三次不能启动,则应查明原因。
5)发电机正常供电运行后,应注意观察各仪表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6)运行时保持机组负荷不超过客定值80%。
7)市电恢复供电后,按启动程序逆操作转换市电。停机前应保持空载运行5 分钟以上。
8)运行期间,注意打开补风机。
9)应急发电机启动后,应间隔2小时左右,记录电压、电流、油压、水温等。
10)在运行中,确保发电机组正常安全运行,必须用看、听、嗅、摸四结合方法对机组进行检查。
2.3.2 应急发电机日常巡查、维护内容
1)检查油箱油量及水箱内的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添足。
2)检查机油平面,不足时应添足。
3)检查各附件安装的稳固程度,地脚螺丝及各机械连接的牢靠性。
4)检查机器是否有漏油、漏水等现象。
5)检查各仪表是否正常,蓄电池电池水是否添足,检查蓄电池电压是否正常。
6)清洁机器及附件设备外表。
7)发电机平时置于自动待发状态,蓄电池置于充电状态。
2.4 管理规定
2.4.1 保持应急发电机机房干净整洁。
2.4.2 发电机组与储油间隔离,储油间应有单独通风设施,并有防爆灯。
2.4.3 发电机房内严禁烟火,标示明确,普通灭火设施齐全,CO2灭火系统处在正常监控状态。
2.4.4 发电机非使用时应定期试运行,时间每次不少于15分钟,每次运行应有详细记录。
2.4.5 有明确岗位责任人,有详细的维修保养计划和记录,以及故障处理记录。
2.5 附表:
2.5.1 《应急发电机运行记录》
2.5.2 《应急发电机运行巡查记录》
2.5.3 《发电机组故障记录》
2.5.4 《应急发电机维修保养计划表》
2.5.5 《发电机保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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