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邓澍这98首诗可谓是一顿精神大餐。且不说他诗中涵盖了人生,哲学,社会诸多原发元素,一点击面,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写作技巧魅力,更重要的是他的诗有一种血缘上的高贵感。诗歌本身就是贵族的。他的诗与读者有一定距离,铺设了一个布局或者悬念,这就造成了让读者非有进去涉猎为快的快感,哪个读者感承认自己浅薄低能?就像说哪个男人说自己性功不行一样,能真正的读者都是高傲的人群,我们应该相信他们的潜在爆发力,可惜目下,诗歌无筋,无嚼,无性,无耻,造就了一批快餐读者群体,他们的牙齿没有咬合力,是诗歌的悲剧。诗歌写作要有一定难度,一览无余的诗,不是好诗歌,我就感叹国人不愿动脑子,懒惰,视肤浅为荣,其实,思想领域诗人为先,一个阶段的冷遇也属正常,好诗都是为未来的人们写作。真正的诗人大都是百年之后为人们所肯定所认识,诗人是孤独的,为自己鼓掌吧。
我始终赞成闻一多“带着镣铐跳舞”的对诗歌的定位,正真的好诗从形式上讲应该短是它评价的唯一标准,现在我读诗,超过20行,我就翻过去,我没有闲情陪他浪费感情。
邓澍所坚持与探索的六行诗,无疑从形式到内容,写作方式都做了功不可没的耕耘,成绩斐然也是有目共睹。不要在再浪费文字,不要再毫无节制地浪费兑水的诗篇!
虽说诗歌不是微雕,但肯定是雕塑,它是人类的精华,城市的象征,无论达芬奇,米开朗罗基,罗马,哥特,巴洛特建筑,圣处女公园,哈姆二战公墓,罗累莱,自由女神塑像,大卫,思想者,撒尿的小男孩等无不展示人类的伟大之源。
向写短诗的诗人致敬,你们会不朽:陈先发,余怒,东荡子,湖北青蛙,邓澍,红垭平,森子,张执浩等待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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