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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媚:动什么别动感情

 

闫红:现在让我们开始今天的第五讲——秦淮八艳之顾媚。http://news.163.com/07/1019/11/3R5Q1UGJ0001218K.html

 

 

秦楼楚馆里的大家闺秀

闫红:讲顾媚的故事,也让我们从一首诗开始,明末才子张公亮所写,诗句是这样的,“何年曾识琴张名,痴心便遇掷红拂,顾我自憎瓦砾姿,女人慕色慕少恐负之。以兹君赠如意珠,我反长赋孤鸿辞……”这些诗句的意思是,我是一个自惭形秽的人,如果有女人爱慕我,我总是担心辜负了她们,所以虽然您赠我如意珠,但我只能赋孤鸿辞。这首诗是张公亮写给顾媚的,听他的意思好像是顾媚对他有情,而他只能辜负她。是这样的吗?我们看顾媚的故事,并没有这样一段,那么到底是顾媚暗恋他,还是张公亮自说自话呢?我们还是从顾媚的故事开始。

 

闫红:秦淮女子的出身,多是两种,或为生计所迫不由自主,或是家中有做娱乐业的传统。没看到关于顾媚的背景资料,想来当是后者,因她一出场,身后便有一座华丽奢侈的眉楼,绮窗绣帘,牙签玉轴,香烟缭绕,檐马丁当……已经让来者的听觉、视觉、嗅觉应接不暇,随后更有顾家美食精绝无双,凡此种种,构成一场隆重的感官盛宴,让来者轰然间不辨南北西东。眉楼的常客,文人余怀喻之曰:迷楼。隋炀帝那座华丽的建筑物就是如此命名。

 

闫红:耸立于桃花古渡旁的这座眉楼,也令顾媚与其他名妓有所区别:其他人或者加盟大的娱乐公司,或让家人做经纪人,干的,还都是单纯的娱乐明星;顾媚身为高档酒楼的法人代表,兼任女企业家一角。明星可以耍大牌,使性子,在粉丝眼里那叫做酷,女企业家就要理性得多,所以,在顾媚身上,没有发生过冷若冰霜的桥段,她从来都是艳若桃李、笑靥迎人的。

 

闫红:另一方面,殷实的家底,使顾媚活得比较优裕从容,她掂得清自己的分量,站立的姿势相对安稳,诚然,如一切女子一样,在凉风悠忽而过之际,心头也会细碎地浮起些身世之感,但风一过就散了,不会聚成一份沉甸甸的恨嫁之心。男子不担心被她讹上,没了后顾之忧,她格外的受欢迎。

 

闫红:身在秦楼楚馆,顾媚的状态更像一个有商界背景的大家闺秀,明朗而自有尺度,豪放而不失精明,抓一大把男朋友在手中,长袖善舞,姿态横生。

 

 

闫红:满世界的灰姑娘,除了做做南瓜变马车的白日梦外,就是把惟一的追求者记得刻骨铭心;略有几分姿色的轻浮美女,则得意于有那么几个男人为自己争风吃醋,最好大打出手;混到顾媚这个级别,无须以暴力证明魅力,她的本事是让所有的爱慕者坐到一个客厅里开沙龙,切磋文艺探讨人生,混若心无芥蒂。

 

她的蓝颜知己们

闫红:比如那位才子陈则梁,和另一位才子张公亮及冒辟疆等一共五人结盟于眉楼,算是至铁的盟友。除了这份交情外,陈则梁和张公亮还可互称一个“同情兄”——钱钟书的《围城》里,赵辛湄这么称呼方鸿渐,他以为方与他都在追苏文纨。

 

闫红:不过,陈则梁的爱慕相对含蓄,他的定位是做顾的蓝颜知己,给冒辟疆的很多书信里,提到顾必称眉兄,显得见那份亲昵,却又略略地给中性化了。

 

闫红:假如缘分只有这么多,这是一个聪明的处理方式,与其弄得朋友都没得做,不如保持这个温度,走吧,走吧,就当她是个老朋友吧。张公亮就有点过分,他似乎以为顾媚爱上了自己,他有一首《结交行》,先是赞美顾媚:秦淮道上初见顾眉生,倭堕为髻珠作(衤日)。本歌巴蜀舞邯郸,乃具双目如星复如月……好像已经倾倒得可以,然而笔锋一转:何年曾识琴张名,痴心便欲掷红拂。顾我自憎瓦砾姿,女人慕色慕少恐负之。以兹君赠如意珠,我反长赋孤鸿辞。……却原来,前边的赞美都是铺垫,目的是隆重地推出自己。曾在网上看某俏皮MM讽刺一委琐男说,凡是跟他有关系的女人,都被他夸地像仙女下凡——别管是不是脸先着地。

 

闫红:不过,这套写作手法人家宋玉早就用过了,那篇无赖兮兮的《登徒子好色赋》里写道:我家隔壁有个美女,增一分太高,减一分太矮,敷粉太白,施朱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这么个美女趴在墙头上偷窥了我三年,我都没有搭理她……那么作者是何等的风流,看官您自个儿去想吧。

 

闫红:但宋玉因此落下了轻浮的名声,张才子比他成熟,解释道,他没有接这杯茶,原因乃是自惭形秽,这么一来,宋玉也扮演了,柳下惠的秀也做了,还显得谦虚内敛,而读者决不会真的就以为他是“瓦砾姿”——即使是,也一定有其他过人之处吧?不动声色间,实现了表扬与自我表扬的有机结合。

 

闫红:后来顾媚跟了龚鼎孳,张公亮还写诗道:昔年交会白门垂,亦有顾家女郎能修眉。江南秀气尽一室,至今秦淮之水异香澌。嘿嘿,这到底是谁在暗恋谁啊?容我不厚道一把,我得说,明明是这位可怜的张才子,在孤独地、无望地爱慕着那美丽的女人。虽然他诗里说得铿锵确凿,心里却明镜似的,顾媚那秋天的菠菜不只送给他一个人,她用这个调节气氛,见者有份,一个不落,她的眼风均匀地撒播到四方,不会只跟帅哥眉来眼去,让青蛙有向隅之感。

 

闫红:经常有美女抱怨没人追,也许她们的意思是,没有很多人追。有志做万人迷是好的,恃美傲物是行不通的,不要以为你漂亮就能把人家弄得五迷三道的,人人都很自恋,拿自己最吃劲。集我多年冷眼旁观来的经验,在人群里受欢迎的人,多半有办法先让别人自我感觉良好,让对方以为,别看我眼神乱飞,投给你的那一瞥才是真正的意味深长呀。

 

闫红:可以想像,当顾媚面对张公亮以及陈则梁,一定不是冷心黑面的,她柔媚的笑眼里都是鼓励,她清脆的嗓音里透着欢喜,当他们离开,她也一定有办法传递出她的不舍和期期艾艾,那会儿,他们怎么能够杀风景地想起“青楼惯技”四字?即使情知如此,心里只怕也难免一震,也许,她真的高看我一眼。

 

闫红:离我们更近一点的辰光,诗人徐志摩收到一封来自美国的电文,林徽因小姐跟他倾诉独自在美国的孤单苦闷,只有他的来电能让自己感到安慰。徐志摩心潮澎湃,连夜写了一封情意绵绵的长信,第二天一早冲到邮局,那位经办人神情异样:先生,今天在您之前,已经有四个人给这位密斯林发去电报了。徐志摩一看名单,全是熟面孔,他找到那五个人对质,发现,五封电文的内容一模一样。

 

闫红:这个典故出自徐志摩的诗《拿回吧,劳驾,先生》,不过是用的是第三人称,梁锡华在《徐志摩新传》里确定男女主角即为林徽因与徐志摩,后来,陆小曼也是这么告诉篆刻大家陈巨来的。作为情敌,她有可能攻击林,但不至于编个小故事来诬蔑她,更何况,这个小故事里,林的形象,和钱钟书的《猫》、冰心的《我们太太家的客厅》里的女主角十分相像,这两篇小说,都摆脱不了影射林的嫌疑。

 

闫红:有点倒胃口是不是?有点破坏那空谷幽兰的形象是不是?林解释说这是一个玩笑,其实它是一种技巧,会玩这个的女孩子还真不少,不动声色地给男人幻想,像在驴子额前吊一串萝卜,看得见,吃不着,放不下,把对方弄得神魂颠倒,她还可以睁着大眼睛装无辜。比如这位密斯林,这会儿自管扮柔弱少女,多少年后照样可以跟人家说,她从来不喜欢徐志摩。

 

闫红:只可惜任凭林徽因冰雪聪明,也料不到邮局的人这么八卦,也难怪,那会儿发向美利坚的电报大概没多少,经办人偷窥一下情有可原。倒是徐志摩太没劲,心里有数就是了,何必刨根问底?弄得大家都不HAPPY。这一点上他也得向张公亮学习,与其靠近导致破碎,不如远离保持完美,人家张公亮就不会“给个棒槌当个针”,而是傲然地转过身去,这“孤鸿”状使他永远不用去检测她真心或是假意,他握住那份错觉,如同握住不曾启封的书简,可以用一生去想像里面有怎样的字句。

 

嫁人是需要勇气滴

 

闫红:但眉楼上人来人往,素质参差不齐,除了文化精英,还有衙内、暴发户和不学无术的二世祖,不是每个人都会玩、愿意玩这精致的感情游戏,顾媚不巧就碰到了一位。

 

闫红:这是一位来自浙东的“伧父”,南京兵部侍郎的侄子,很把自己当成一号人物。一开始顾媚应该把他敷衍得很有感觉,某日他突然发现,原来另有一位词客刘芳更加得宠,这不是玩弄我老人家的感情吗?不由怒了,在眉楼上大发酒疯,还跟狐朋狗友合谋,诬陷姓刘的偷了他的金犀酒器,要让顾媚脸上下不来。

 

闫红:饶是顾媚八面玲珑,也都是用来对付文明人的,碰上这号人,顿时手足无措,没了主意,还好有她的那些蓝颜知己挺身而出,各展其能,充任护花使者。

 

闫红:先是余怀写了篇檄文,有云,某某本非风流佳客,谬称浪子、端王。以文鸳彩凤之区,排封橥长蛇之阵;用诱秦诓楚之计,做摧兰折翠之谋。种夙世之冤孽,煞一时之风景……他对这文儿大概挺满意,多少年后还写进了回忆录,可我真的很怀疑,那么多掌故对偶,那伧父有无耐心看清楚?再说了,檄文的功用是什么?煽动民愤,鼓舞斗志,就你们娱乐圈里的这点子破事,普罗大众还真不愿劳那个神。

 

闫红:这封信后来还是起到了一点作用,因余怀曾做过南京兵部尚书的幕僚,“伧父”的叔叔不愿得罪顶头上司的门客,加上也恨侄子不争气,叫来一通臭骂,撵他回浙东老家去。顾媚这边也见好就收,由陈则梁出面,摆了个场子,让顾媚给“伧父”陪了个不是,免得这厮日后报复,才算了局。

 

闫红:“伧父”事件影响了顾媚的人生,她发现,众星捧月乃是虚假繁荣,再怎么风光,她在社会上仍是边缘人物,要想改变这一处境,只能依靠男人,有能力的男人。这时,那个惹是生非的词客就不在候选人之列了,顾媚快速翻动大脑里那本通讯录,龚鼎孳的大名浮出水面。

 

闫红:这个男人大她四岁,年轻有为,冒辟疆三十好几了还吭哧吭哧地奔波在赶考路上,龚鼎孳二十岁就中了进士,外放到蕲水做县令。那一年他北上过金陵,像广大浪漫的才子一样,少不了有狎邪之游,如此认识了顾媚,沦陷到她无边的温柔里,不去想回头的路。

 

闫红:崇祯十二年七夕,二十五岁的龚鼎孳已向二十一岁的顾媚流露出求婚之意,在她的小像下题诗:腰妒杨柳发妒云,断魂莺语夜深闻。秦楼应被东风误,未遣罗敷嫁使君。言下之意,楚王有情,神女也不是无意,但还没能走到最后一步,是什么,使这对有情人没有成为眷属?

 

闫红:第二年正月二十三,顾媚在这首诗下添了四句,识尽飘零苦,而今始有家。灯媒知妾喜,特著两头花。听口气,好像是已答应了,实际上,仍然拖延着,直到数年后被“伧父”吓得花颜失色,又经陈则梁一劝,才真正地摧栋息机,矢脱风尘。

 

闫红:从良,是每一个青楼女子的终极梦想,即便她在这一行当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心中的辉煌,仍然在嫁人的时候。按说,龚鼎孳是一个极理想的人选,年龄相当,事业正处于上升期,最关键的是,他有足够的诚意,愿意娶她,这么一比,蓝颜知己什么的,都成了花架子,中看不中用的银样蜡枪头。顾媚犹豫不定,倒不是故意拿捏身段,让我设身处地地想一想,我若是她,怕也不敢将身轻许人。

 

闫红:美人出嫁,如新车落地,身价与前一分钟不可等日而语,这准则在青楼里同样适用。比起良家女子,还多一重担心,她们的婚姻,没有伦理道德和社会关系的牵连维护,完全依靠男人的爱情,可是男人的爱情最靠不住,用紫鹃的话,就算弄个仙女,不过三天两日,就丢到脑后去了。

 

闫红:没有能耐的,只好在墙角惨淡度过余生,弄得死不死,活不活的;有点本事的,像寇白门,重新拾起老本行,徒增笑耳不说,那段短暂的婚史也会折了自个的“腕儿”,踢出排行榜都有可能。顾媚活得好好的,干吗要投身到那水深火热之中呢?人最终是要嫁的,但她得睁大眼睛,看个清楚,别像某些沉不住气的姐妹,见个眉眼端正的就以为是社会精英,生生把自己变成一个笑话。

 

闫红:当然,她也知道,龚鼎孳这样的人材,不是每天都能遇到,过了这个村,不一定还有那个店,不妨先应承着,把他当成后备军,欲将如何,日后再说。

 

闫红:从某种意义上说,是那位“伧父”成全了龚鼎孳,使他终于抱得美人归。崇祯十五年,余悸未消的顾媚下定决心,不再摇摆。因为龚鼎孳尚在京城任职,她先充任金陵外室,一年之后,她翩然北上与龚鼎孳团聚,一生再没有与他分开。

 

闫红:按说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收尾,连那位“伧父”都变成了一个可爱的小丑,但是,在我的叙述中,落下了一个人,那位词客刘芳,我们以为,无能的他,应该接受顾媚的安排,识时务地从她的生命中淡出。但是,这一次她估计错了,刘诗人选择了最为激烈的告别方式,殉情而死。说实话,这件事我觉得真不能怪顾媚,靠,欢场上还活动着梁山伯或罗密欧啊?任她想像力再丰富,也料不到这一点。

 

她用不着十分懂他

 

闫红:除了这点不和谐音——容我先为痴情郎刘芳默一个,顾媚这纵身一跃,跌入了幸福的旋涡,事实证明,她在经营上有着超乎常人的天赋,即使这次不无冲动的投资,仍然收到了良好的回报。

 

闫红:顾媚与龚鼎孳的关系,不能用“知音”这样的字眼来形容,他甚至都不一定懂得她,可是“懂得”这件事,真的那么重要吗?白流苏和范柳原是相互懂得的,姜喜宝和勖存姿是相互懂得的,李碧华的青蛇与许仙是相互懂得的,那种“懂得”,如一柄锋利的小刀,割开温情脉脉的面纱,后面,是男人女人清楚的眼神,互不同情地,冷冷对望。

 

闫红:若没有达到一定的修行,可以化解,可以宽容,可以像神一样体贴原谅,也许,迷恋比懂得更好一点。从龚鼎孳初娶顾媚的诗里,能看出他对这个女人的迷恋,比如“倾国温柔老是乡,却怜袱被待明光”,比如“秋砧遥送玉壶迟,辜负香衾是此时”,又比如“珍重近来千唤熟,珊瑚敲枕易分明”,连明史专家孟森先生都惊呼“淫艳”,可以想像,婚后的顾媚,是何等的成熟性感,龚鼎孳孜孜于宣告这份情欲的沉迷,也算一个另类。

 

闫红:崇祯十六年秋天,龚鼎孳的感觉一如赤壁之战前的周公瑾,雄姿英发,小乔初嫁,再能建上一番功业,就是锦上添花了。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当时身为谏官的他,一个月就上了十七道奏疏,又是建议迁都南京避兵,又是攻击内阁庇贪误国,慷慨激昂,很像是那么回事。但是,谏言这件事,带有一定的投机性,你若一不小心说到皇帝老儿的心坎上,没准会给你一个大大的赏赐,若他心里正烦着,你还不识时务,得吧得吧没完没了,他的眼神斜睨过来,不说你是讪君卖直已是客气,定个机会主义分子是起码的。

 

闫红:龚鼎孳情场得意,官场失意,他的一鸣非但没有惊人,还把自己弄到了监狱里,这个小插曲对于欢情正恰的男女,如给鲜汤里加点胡椒面,来得更有滋味。狱中的龚鼎孳拥着顾媚送来的被子,口占二首,诗云:

 

霜落并州金剪刀,美人深夜玉纤劳。

停针莫怨珠帘月,正为羁臣照二毛。

 

金猊深拥绣床寒,银剪频催夜色残。

百和自将罗袖倚,余香长绕玉阑干。

 

闫红:明明是在监狱里写的诗,都能写得这么香艳,到底年轻,声势壮。另一方面,亦可看出,这龚鼎孳不是一个心事很沉的人,他的一生,顺风顺水,一切来得太容易,他对失去还没有概念。他享受每一天。

 

闫红:不久,河山变色。李自成率领他的农民军走进了北京城,崇祯吊死在景山上,官员们无非三种选择,逃跑、投降、或者殉国。龚鼎孳有个学生学生严正矩说他的老师选择了最后一种,那就是殉国,寇陷都门,“公阖门投井,为居民救苏。”本来投井了,但是被当地的老百姓救了起来。——“寇胁从不屈,夹拷惨毒,胫骨俱折,未遂南归。”但是对龚鼎孳的底细稍稍了解的人,看了,都会失笑,他老人家那会儿是在井底不错,但他不是投井,而是避祸,那原是一口枯井,他带着顾媚,躲在里面。

 

闫红:是谁出卖了学生呢?就是老师自己。虽然这位门生有意替老师遮掩,但老师乃是不羁人,不肯帮学生圆谎,做苦大仇深的秀。他有一阕《绮罗香》,下面的题目是:同起自井中赋记,用史邦卿《春雨》韵.词云:

 

“弱羽填湖,愁鹃带血,凝望宫槐烟暮。并命鸳鸯,谁倩藕丝留住。搴杜药、正则怀湘,珥瑶碧、宓妃横浦。误承受,司命多情,一声唤转断肠路。人间兵甲满地,辛苦蛟龙,辛苦蛟龙外、前溪难渡。壮发三千,粘湿远山香妩。凭蝶梦、吹恨重生,间竹简,殉花何处。肯轻负,女史苌弘,止耽莺语句”。

 

闫红:“搴杜药、正则怀湘”,就是说他好像是要效仿屈原大夫,沉湘报国,但他的真实表现,倒更像那位带着张丽华躲进胭脂井的陈后主,听得上面兵荒马乱,但在井底他仍然一肚子的儿女情长。《天龙八部》里,段誉认为,世上最幸福的地方是枯井底,污泥中。因为在那里他与心爱的女子神仙姐姐相聚。我怀疑金庸的灵感,就是打龚鼎孳的故事里来的,换副言情的眼镜再来看一下龚鼎孳的故事,两人躲在井底,生死未卜,相互安慰,没准还把来生许给对方,大有在天愿为什么鸟,在水愿为什么鱼的意思,倒也很是浪漫。

 

闫红:可是一旦出了井底,天光下的情节就要现实得多,龚鼎孳投降了大顺军李自成,接受直指使之职,巡视北城。不久,李自成失败了,龚鼎孳又投降了清朝,有一种说法叫做再做冯妇,是指投降一次,可是龚鼎孳则于极短的时间内做了三回,对于这件事,龚鼎孳给别人的解释是:我原欲死,奈小妾不从何。我自己是想死的呀,可是我的小妾顾媚不答应。

 

闫红:我曾以为这是龚顾两人的共谋,龚鼎孳替顾媚挣金钱地位,而顾媚替他担当罪名,反正女人在政治名节上本来就被看轻,贪生怕死正对得上大众的想像,俩人分工合作,齐心协力把小家庭搞得有声有色。再一想,好象也不是这样,我在关于董小宛的文章里说了,历来男人做道德文章的嘴脸,首先要对女人恶声恶气,在男性的社会里,一个怕老婆的男子,比软弱的男子更没面子,如果仅仅为应付世人,这个借口实在不能说是非常好。

 

闫红:我觉得龚鼎孳确实是一个性情中人,这么想的,也就这么说了,只说一次可以理解成脱口而出,但他见人就说,逢人就讲,倒不像解释,因为会越描越黑,我觉得话里似乎还有那么一丝不易察觉的自得。龚鼎孳乐于别人知晓,他和“小妾”感情非常好。她不愿意他死,他愿意听她的,这或者跟那个天翻地覆慨而慷的大背景不搭调,在那样的背景下,只有死亡,才显得可歌可泣,但是凭什么非要别人成为伟人呢?你没有经过考验,如何知道自己就一定能杀身成仁?如果只是从女性的角度来看,这句“奈何”比史上另一句更著名的奈何要可爱得多。

 

闫红:那个“奈何”,是项羽讲的,那时项羽兵败如山倒,四面楚歌层层涌来,就像逼人窒息的浪涛,绝望的项羽把脸转向他的虞姬:虞姬虞姬奈若何?翻译成白话就是,虞姬啊虞姬,我该拿你怎么办呢?这时候,再笨的女人都知道该怎么办,最困难的时候,项羽还挂念着自己,她该拿什么回报?还跟着他?只怕碍手碍脚,徒增累赘;一旦离去,若落入敌人手中受辱,等于是给项羽的脸上抹黑。虞姬的生命不是她自己的,一切际遇都关乎他的尊严体面,一个老先生舒芜写了一篇文章,抨击某些人把“淫人妻女”与“夺人财物”放在一块说,说那明明是把女人当成了男人私有财产的一部分,考虑到国情,老先生发这样的感慨,似乎不无书生气。

 

闫红:这样虞姬只剩下一个死,用她的贞烈衬他的勇毅,如同在浓墨的乌云上描一枝血色蔷薇,笔意恣肆,墨迹饱满,他的阳刚与她的阴丽,他的坚硬与与她柔软,相互对照,不可能有更完美的参差对照了,项羽的人生,就因为这样成为经典中的经典。

 

闫红:项羽的经典不可复制,那种唯美难以仿效,不要紧,只要做到惨烈就可以了。在书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男人们这样塑造自己的光辉形象:当敌人匪盗到来时,他们首先把刀刃对准家里的女人,死掉事小,失节事大,说来他们还是为这些女人好,如果这些男人是地方官员,有守护城池的重任,当他们被敌人围困至弹尽粮绝,他们的妾,最好是爱妾,那就是天然的肉食,那些曾经缠绵竟夕的身体,现在被分割成很多小块,共士兵食用,士兵们当然是感动莫名,一时间士气高扬。

 

闫红:这样的故事千百年来屡见不鲜,大家成天地敬仰呀感叹呀同情呀,而这些感慨全部都是针对男人的,好像那些妾真的就是肉食一样,现在突然跳出一个人,他口口声声说“我原欲死,奈小妾不肯何”,和那些“英雄”比起来,这个人也太各色了一点吧?

 

“爱情至上”的龚鼎孳

闫红:所以我觉得他的话像是一种反讽,他再老是那么说来说去的,就类似于行为艺术了。可惜,没人有耐心仔细玩味,都说他是无耻。即使同样投降过来的人,在龚鼎孳面前同样也有道德上的优越感,最起码,人家不是因为小老婆不干才投降的。

 

闫红:降清之初,龚鼎孳的仕途不顺,因为他老是把小妾挂在嘴边,人家挤兑他,也拿他的小老婆说事。顺治三年龚鼎孳的父亲去世,按照当时的规定,他可以申请恤典,这是比较好的待遇,这时候一个言官孙昌龄参上他一本,在骂他是“明朝罪人,流贼御史”之后,说他是李自成的御史,又说他在江南千金置妓,“名顾眉生,恋恋难割,多为奇宝异珍,以悦其心”。讨顾媚的欢心。这么一来,照顾没混到,还被连降二级,而顾媚女士以一个名妓、小老婆的名字上了官员的奏折,也算独步古今。

 

闫红:虽说根本原因,在于清廷想杀一杀汉臣的威风,给他们一个下马威,但说起来龚鼎孳的前途总是被顾媚断送了政治前途,换成一般人,怎么着都要迁怒一下的。但龚鼎孳就是不一样,他照样带着顾媚寻欢作乐,“虎噬都无避,蛾眉哪可捐”,就是说,哪怕老虎来吞他他都不在乎,但是他的美女,他的顾媚,那可是不能随随便便牺牲掉的。他的这两句诗,真是气冲斗牛。可以与现在的爱情至上相媲美。

 

闫红:被言官参奏之后,龚鼎孳回归了江南,那是更适合他的土壤里,湖光山色,风晨雨夕,他和顾媚尽享风月之美。龚鼎孳在一篇文章里描述他俩在一起的那些辰光:某一天晚上,他和顾媚来到湖边,两个人饮酒,剥菱角,这时周围很静,只有灯火楼台,周视悄然,惟四山苍翠,时时把绿意滴入他们的酒杯之中。

 

闫红:看到些样的句子,不羡慕是不可能的,尤其“四山苍翠,时时滴入杯底,千百年西湖,今夕始独为吾有”一语,幽幽古意,沁人心脾。该是怎样一个瞬间,我望着你的脸,刹那,永恒,真实,恍然,花开花谢,雨飞云卷,时光迢递,而你,犹在我身边。在龚鼎孳有关顾媚的诗文里,总看见情欲如花绽放,唯有这几句,沉静了下来,如同灯火阑珊处的悄然携手,比华丽婚礼上的拥吻,更来得珍重。

 

假闫红:如能够忘掉龚鼎孳这时尚在丁忧期间,我们当然可以赞叹一句“神仙眷属”,但是当时,一个父亲刚刚去世的人带着小妾到处作乐,是非常不入人法眼的。是就算我们能忘掉,他的政敌,还有大把大把的正经人,是忘不掉的。龚鼎孳的放荡形骸,屡屡成为公众攻击他的口实,奇很怪的是,他从来不曾为自己辩护一句,他写诗,还是把顾媚的名字放在里面,一次一次,没完没了。那些被孟森先生考证为扶梓途中所写的诗,不见戚意,只见善持(顾媚嫁后改名徐善持),“同善持君限韵”“谐善持君至山半西来精舍”……他时时刻刻与他的善持在一起,不离不弃。

 

闫红:到了这会儿,我真有点怀疑他是故意的了,就算是情不自禁惯于夸张,经人一提醒,总会收敛一下下吧,事实上,他写这种不着调的诗不是一次两次了。比如说,人家恨他朝三暮四当,背叛了一次又一次,写诗咒他死,处理这种情况,上策是装不知道,中策是辩白,下策跟对方翻脸互殴,而龚同学的选择不在这上中下之列,他竟跟对方唱和起来,说“感君多难期我死”,还把这种唱和的诗收入自己的文集中,好象生怕自己的脸被别人抹得不够黑,无厘头得紧,这种做法当然一次招来正别人鄙抨击和视。

 

闫红:难道龚鼎孳真的缺心眼,孩子气?如果我们这样认为,可能把他龚鼎孳想简单了。他要是个职业才子还有高智商低情商的可能,可是人家打小就是一考试高手,八股文章写得那叫一个溜,他对于仕途经济、世故人心那一套决不可能不知道。我觉得正是因为他这个人太聪明,对假的那一套太熟悉,才更容易生出厌倦之心。

 

闫红:本来吧,你说你龚鼎孳心里知道也就算了,最多心里暗笑一声,在大面上儿,还得装得像个正经人,毕竟你还要在圈子里混嘛。可是装正经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比如龚鼎孳他明明喜欢生动热辣的性感美女,他也珍惜自己的小命贪生怕死,这倒也罢了,其实男人都这样,但龚鼎孳的问题在于,他懒得掩饰这些,不像某些定性十足的家伙,在男盗女娼之后,还能够相信自己口中的仁义道德。

 

闫红:假如不能真的顶天立地,他宁可就势躺下,在冠冕堂皇的大道理面前,充当一个无赖小儿。“我就无耻了我怕谁”,他都躺那儿了,你还能拿他怎么办呢。

 

闫红:但是,龚鼎孳真的能坦然地把“无赖”坚持到底吗?我有点怀疑。王朔有句话,“我是流氓我怕谁”其实你看他的文章,他的心中仍然有不易被人知晓的柔弱。龚鼎孳虽借此与伪君子们分道扬镳,但他毕竟在儒家文化里浸淫良久,就算学了点老庄的虚无与通达,也不可能完全放弃三纲五常君君臣臣的思想,面对着异族清朝纳入手中的故国神州,他也决不可能全无心肝,他有首诗《赠歌者南归》里,可以看出他一点不被人知晓的思想:

 

长恨飘零入洛身,相看憔悴掩罗巾。

后庭花落肠应断,也是陈宫失路人。

 

闫红:他的句子里面其实是有一些痛的,这些痛,我不知道顾媚是否了解。

 

闫红:在这以后,他和顾媚轻财好客,怜才下士,多次解救朋友于危难之中,有人说这是龚鼎孳对自己“大节有亏”的一种心理补偿,我不这么看。大节和小节本来就是两回事,大节因为太“大”,就难免虚空、游移,公理婆理地闹不明白,而小节却是清晰可见的,有个作家叫梁晓声,他要求自己“大事糊涂,小事明白”,大事就是正义真理这一类,而小事,就是不偷盗,借人财物要还,不要损人利己。他觉得,小节比大节,更能够让人把握得住。

 

 

闫红:不管怎样,龚鼎孳就算是把自己从正人君子的世界里放逐了,他在仕途上是靠天吃饭,几番沉浮,他也无所谓,反正还有顾媚在他身边,两人一起及时行乐。

 

顾媚心中的隐痛

闫红:顺治十四年十一月初三,是顾媚的三十九的生日,中国人过生日,一般都喜欢提前一年,所以这一年也可以算作顾媚的四十岁生日。正巧两人北上路过金陵,特意请来顾媚的那些旧姐妹们一聚。虽然已是初冬时候,但美人依旧,红颜未老,觥筹交错,衣袂蹁跹,也有一些花红柳绿之感。顾媚她们垂下珠帘,看道贺的官员穿上戏服,串演戏文,更妙的是龚鼎孳的门客,也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位严同学,他拉开帘子,长跪于顾媚面前,捧卮(捧着一杯酒)称“贱子上寿”,其他人也纷纷离席凑趣,顾媚欣然痛饮三杯,龚鼎孳也大为得意。

 

闫红:活到这个份上,对顾媚来说这才叫做解语花,如意珠。人到中年,龚鼎孳对顾媚的爱,还没有进入倦怠期,难怪有人说她是秦淮八艳里,最好命的一个。但是,上天不会真的给人间设计如此完美的样本,顾媚同样有她的隐痛,那就是他们两个人没有孩子。

 

闫红:给龚鼎孳生一个儿子,是顾媚多年的心愿,顺治八年,他们居住在西湖边上,经常去庙里烧香求子,总是没有孩子,顾媚做了一件非常让人惊奇的事情,她用香木刻了个手脚会动的小男孩,而且还雇了奶妈做哺乳状,甚至还拉开外面的衣服把屎把尿,家人都唤这个木头小孩叫小相公。这一离谱之举超出了大众的承受极限,杭州人目之为人妖,而顾媚和龚鼎孳也完全不放在心上。

 

闫红:顾媚想方设法地求子,乃至于有这么变态的举动的背后,我想应是这样几种心理:一是母性本能,每个女人的身体里,天生有着宏大的母性;二是感恩,她想要生个孩子报答龚鼎孳;三是缺乏安全感,虽然龚鼎孳对她的爱是那样热烈,但她的心还是虚的,毕竟人生太长,风险藏在暗处,爱情最终能否赢了时间?顾媚不知道,所以她需要多几个支点,帮她稳立于不败之地。

 

闫红:在《红楼梦》里贾宝玉对他的林妹妹说,你放心。但是,林黛玉怎么能够放心呢?她并不是信不过贾宝玉,而是信不过命运,是信不过人性,尤其是男性本身存在的不完美。唐玄宗那样爱杨玉环,也能做到悬崖撒手,而在《青蛇》里,李碧华写道,许仙请青蛇跟他走,但青蛇不走,她认为对不起姐姐。遭到拒绝之后,许仙脸色一变,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是什么东西?看到这一节,我真的觉得写得很好。也许女人习惯了被伤害,对于伤害有了足够的想像力与承受力,有了这样的前提,龚鼎孳再多的爱恋,也无法将顾媚的心填满。所以顾媚苦苦求子,未雨绸缪。

 

闫红:她最终没有求到儿子,四十岁那年,她又生下了一个女儿,在几个月后因为天花而死去,还好,一直到她生命的最终,龚鼎孳的爱都在她身边。借用钱钟书在《猫》里面的刻薄话,她成了真正的绝代佳人。

 

闫红:凭借他的爱,龚鼎孳帮她挣来了一品诰命的头衔,据说这头衔本来属于正室童夫人,但是,童夫人说,我已在前朝两度受封,这次封赏,让给顾太太也可。很多人分析童夫人说这句话的心理,到底是因为童夫人的气节——她已经接受了前朝的封赏,所以不愿意再接受一次,还是因为女人间的醋意,抑或欲擒故纵,等老公回过头来好言好语来哄自己?童夫人也许不曾料到,龚鼎孳竟然顺水推舟,真的就把凤冠霞帔给了顾媚。想让龚鼎孳落入自己的圈套,那绝对是一种冒险,因为你参照的是人之常情,可龚鼎孳这位同学,从来就不按牌理出牌。

 

闫红:四十五岁那年,顾媚去世,如曹公感慨李纨,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可是,相对于她风雨飘摇的姐妹,这已经是善始善终。而善始善终的人生虽然为人向往,却不适合观看,因为我们太想看冲突,太想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泪,完成一次感情消费,作为对平铺直叙的生活的补充。而顾媚的人生,矛盾冲突太少,撕心裂肺缺缺,不能提供太多茶余饭后的话题,也不适合拍成影视剧。

 

闫红:这可能是顾媚在大众中名声不太响的原因,如果只是以后世的知名度论,像顾媚这种大美人,反而变成了二线人物,但我想,即使顾媚在天有灵,她也未必在乎这点,以她务实的性格推想,与其做个著名的薄命红颜,那还不如做个闷声发大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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