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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确立的语文教育观(上)


西安市长安区教学研究室 王志安

    搞了一辈子语文教育,成就说不上,但对其中的一些重要问题确曾下过一番学习和研究的工夫。不敢说有什么独到的见解,个人的学习心得还是有的。所以想把这些心得讲出来以就正于同仁。
    一、工具观
    工具观的要点是:语文是工具,语文学科的基本性质是工具性,语文学科的基本任务是指导学生掌握语文这个工具,即具有听说读写的能力;语文这个工具不同于其它工具,它还有强烈的人文性,人文性是语文学科的重要性质,进行人文教育是语文学科的重要任务。
    在展开论述之前,需要先对“语文”这个概念作一点说明。先从“语言”说起。《现代汉语词典》对“语言”的解释是:①人类所特有的用来表达意思、交流思想的工具,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由语音、词汇和语法构成一定的系统。“语言”一般包括它的书面形式,但在与“文字”并举时只指口语。②话语。从上述解释中,可以看出:
    第一,“语言”有两种含义,一种指的是作为交际工具的语言,另一种是这个工具的实际运用,即话语(包括说出来的话和写出来的文章)。后者在心理学、语言学界称作“言语”。本文除在必须区分时用“言语”这个概念外,一般均用“语言”这个词。  
    第二,“语文”也就是“语言”。它既指作为工具的语言,也指说出来的话和写出来的文章。
    1.语文是工具。对这一点,似乎没有异议。刚刚修订的小学、初中、高中的语文教学大纲的第一句话都是“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
    2.语文学科的基本性质是工具性。对此,目前还有异议。据笔者所看到的,反方的主要观点是:语文是工具,但语文课教的是一篇篇文章,而任何一篇文章都是思想内容和语言形式的统一体,因此,不能把语文学科的基本性质说成是工具性。
    不错,语文和语文学科是两个概念。也应该承认,中小学的语文教学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以典范的语言作品为教材。但应该认识到,“语文教材无非是个例子,.凭这个例子要使学生能够举一反三,练成阅读和作文的熟练技能。”(叶圣陶语)可见,虽然我们不能说语文教材是工具,但凭借语文教材,最后要达到的目标是使学生掌握语文这个工具。
    事物的基本性质,指的是“一种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现代汉语词典》“性质”条),语文学科的基本性质指的是语文学科区别于其它学科的根本属性。这一点我们不妨从一些最平常的事例谈起。《益虫和害虫》是小学自然课本中的一篇教材,大概不会有人把它编人数学课本、社会课本。《买东西的学问》是小学社会课本中的一篇教材,也不会有人把它编人自然课本、数学课本中。但是,请注意,作为自然教材的《益虫和害虫》完全可以编入语文课本,作为社会教材的《买东西的学问》也完全可以编入语文课本,甚至作为数学教材的《多位数的读法和写法》也有编人语文课本的资格。事实上,确曾有一些语文教师,把数理教材的某些章节拿到语文课上教,结果提高了学生自学数理教材的能力,效果很好。可以这样讲,凡是语言规范的文字材料,不管它是属于哪一门学科的内容,大至长篇论文,小至便条、电报,都可入选语文教材,而其它任何一门学科,都不具备这样的特点。原因就在于除语文之外的其它学科,教学的着眼点是语言文字所表述的内容,而语文学科正好相反,它的着眼点不是语言文字承载的内容,而是负载某些内容的语言形式。一个注重的是内容,一个注重的是形式,这就是其它学科同语文学科相区别的根本点,这也正是我们认定语文学科的基本性质是工具性的主要理由。    
     3.语文学科的工具性,决定了语文学科的基本任务是指导学生掌握语文这个工具,掌握语文这个工具的标志是具有听说读写的能力。    
    叶圣陶先生早就指出:“学生须能读书,须能作文,故特设语文课以训练之。最终目的为:自能读书,不待老师讲;自能作文,不待老师改。”可见,开设语文课的主要目的就是培养语文能力,而不是灌输所谓语文知识。必须明确,语文这门学科不是一门以传授语文知识为主要任务的学科,语文学科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听说读写的能力。
     4.工具性是语文学科的基本性质,但不是语文学科惟一的性质。语文学科还有许多性质,如社会性、综合性、知识性、人文性、实践性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它的人文性(对“人文性”这个概念,目前在学术界说法不一。本文所讲的“人文性”,指的是思想性、情意性和美感性的统一)。
    为什么说“人文性”是语文学科的重要性质呢?
    第一,语言本身是一种极为重要的文化现象。这一点,众所周知,无须多说。
    第二,语文教材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其内容的丰富性、思想的深刻性、形式的多样性以至历史的悠久性,都是其它文化现象所无法比拟的。
    第三,语文这种工具,不同于其它任何生产、生活的工具,它是交流思想感情的工具。说话,就是用口头语言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写文章,就是用书面语言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别说是说一段话,写一篇文章,就是一个词的选用,也往往流露出使用者不同的观点、倾向。同样是说一个人处理事情很干脆,为什么说这个人用“果断”,说那个人就用“武断”?同样是说一个人很健谈,为什么说这个人用“滔滔不绝”,说那个人就用“夸夸其谈”?有时候,就是同一个词语,语素顺序的变化,也反映出使用者不同的感情倾向。“屡战屡败”反映的是那种屡屡失败、狼狈不堪的处境,而“屡败屡战”虽然没有否认屡屡失败的事实,但表现的却是一种虽败不馁、顽强不屈的精神。可见,语言这种工具,你一旦拿来使用,就不可能不表露自己的思想感情。语文学科就是教学生使用语文这个工具的,因此,语文学科必然具有思想性。
    第四,不管语文教材按什么体例编写,典范的语言作品都应该是教材的主体。指导学生阅读这些作品,着眼点固然应该放在引导学生掌握语文这个工具上,但根据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原理,谁也不可能脱离文章的思想内容理解文章的语言形式,因为形式的好坏,归根结底要看它是否恰如其分地表达了内容。
    综上所述,工具性是语文学科的基本性质,语文学科的基本任务是指导学生掌握语文这个工具;人文性是语文学科的重要性质,进行人文教育是语文学科的重要任务。这两者应该统一在语文教学过程之中。
    
二、实践观
   实践观的要点是:培养语文能力的基本途径是语文实践。对“知识是能力的基础”要作具体分析,目前语文教学中传授的大部分语文知识并不是语文能力的基础。要区别阅读和阅读教学的概念,不能把理解课文内容视为阅读教学的主要目标。
    1.既然我们认定语文学科的基本任务是培养语文能力,进一步需要研究的就是怎样培养语文能力。要研究怎样培养语文能力,先得研究人们语言能力形成和发展的客观规律。
    同学校语文教学的高耗低效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小孩子学话的速度和质量。三四岁的孩子,学话不过几年,但许多话都会说了,用词不当偶或有之,语法结构上是很少错误的。孩子们学话的成绩为什么如此可观呢?鲁迅先生的一段话可以帮助我们分析这个问题。他说:“孩子们常常给我好多教训,其一是学话。他们学话的时候,没有教师,没有语法教科书,没有字典,只是不断地听取、记住、分析、比较,终于懂得每个词的意义,到了两三岁,普通的简单的话就大概能够懂,而且能够说了,也不大有错误。”这就是说,孩子们学话的时候,没有人给他们讲语法理论,也没有人给他们讲修辞手法,他们之所以学会了说话,而且卓有成效,主要靠的是不断地听,靠的是不断地说。在听说中理解,在听说中熟练,在听说中提高,一句话,在听说的实践中学会听说。
    学习口头语言的基本途径是多听多说,那么,书面语言的学习主要依靠什么呢? 不妨先看看古今中外一些语言大师的经验。威廉·李卜克内西在《忆马克思》一文中写道:“像一切想真正掌握一种语言的人一样,他主要是着重于阅读。”宋朝人苏籀在《栾城先生遗言》一书中有这样一段记载:族兄在廷问公(指苏辙——笔者注):“学文如何?”曰:“前辈但看多做多而已。”据《东坡志林》记载,有人向欧阳修请教如何写好文章,欧阳修回答说:“无它术,唯勤读书而多为之,自工。”鲁迅先生在一封书信中说:“文章应该怎样做,我说不出来,因为自己的作文,是由于多看和练习,此外并无心得或方法的。”上面这些生活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度的人,在总结自己学习语文的经验时,得出的结论都是完全一致的。可见,学习书面语言的基本方法是多读多写。从多读多写中学习,从多读多写中熟练,从多读多写中提高,一句话,在读写的实践中学会读写。
    其实,无须搬出名师巨匠,也无须引经据典,凭心而论,实话实说,就说我们语文教师自己,有谁不是因为大量读写而学会读写的呢?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无数事实有力地说明,培养和提高语文能力的基本途径是语文实践。
    2.以上讲的是实践经验,下边试从理论上做点分析。
    第一,语文是工具,任何工具的熟练掌握必须通过反复的实践。吕叔湘先生讲过:“使用语文是一种技能,跟游泳、打乒乓球等技能没有什么不同的性质。不过语文活动的生理机制比游泳、打乒乓球等活动更复杂罢了。任何技能都必须具备两个特点,一是正确,二是熟练。不正确就不能获得所要求的效果,不成其为技能。不熟练,也就是说,有时候正确,有时候不正确,或者虽然正确,可是反应太慢,落后于时机,那也不成其为技能。从某种意义上说,语言以及一切技能都是一种习惯。凡是习惯都是通过多次反复的实践养成的。”
    第二,从心理学的角度讲,最基本的语文能力表现为语感。语感是对语言的直觉感知能力,它的主要特征是直觉性和自动化。所谓自动化,就是能在不知不觉中进行活动。要达到如此熟练的程度,必须形成长时工作记忆,而长时工作记忆形成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对有关材料非常熟悉。“熟悉语言材料的基本途径是朗读和背诵等语言实践活动。”(卢盛华语)
    第三,从语言自身的特点来看。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约定俗成,特别是汉语,语言形式中的不少现象是很难从道理上讲清楚的。比如“好容易卖掉了”,加上否定词变成“好不容易卖掉了”,意思完全一样。“打扫卫生”按说是不符合动宾搭配的原则的:把卫蛏耍皇歉晃郎寺? 可大家都这么说,又都知道是什么意思,你就得承认它是正确的。语言现象是复杂的,研究语法的人当然能够从理论上对它做出一些解释,但学习语言的人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从理论上掌握这些东西。惟一可行的办法是在反复多次的语言实践中把它记住,记得的语言材料越多,语言经验越丰富,对语言的理解和运用也就越准确。
    3.其实,上面所说的,都是老生常谈,许多语文教师并非不懂。可在教学实践中,为什么不去指导学生读,指导学生写,而把大量的时间用在海阔天空的演说、倾盆大雨式的讲解上呢?为什么学生连课文还读不通,就去挖掘所谓的“微言大义”“弦外之音”,追求“讲深讲透”呢?为什么学生连一篇通顺的短文都写不出,却大讲特讲修辞手法、写作特点,让学生去记诵什么“文情并茂、情景交融、前呼后应、构思新颖”呢?原因可能很多,但在笔者看来,主要是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论使我们陷入了误区。
    4.“语文知识是语文能力的基础。”这种理论至今仍在语文教学界有着广泛的影响,不少人仍把它奉为信条。但是,认真分析一下,就会发现这一理论观点是经不起推敲的。
    如果把识字、写字(写字是知识吗?)、语言积累等视为语文知识,我们可以赞同“语文知识是语文能力的基础”这个论断,因为没有识字、写字和语言积累这个基础,读写能力就无从谈起。但事实上,在多数语文教育工作者的观念中,语文知识主要指的是文字学、词汇学、语法学、修辞学、篇章学等学科所讲的那些静态描述的知识,而且编人我们课本的也正是这些语文知识,而这种知识,仅对语言实践具有一定的辅助作用,并不是语文能力形成和发展的必备基础。因为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是:没有学过语法、修辞、写作知识的人,完全可以凭着正确的语感熟练地运用母语阅读、说话和写作。
    有人可能会说,没学过语法、修辞、写作知识,并不等于他没有掌握语言规律,因为在语言实践中领悟语言知识和形成语言能力是统一的。我的回答是:我完全同意这种说法。既然在语言实践中就可以学得规律性的知识,为什么还要大讲特讲呢?何况,目前我们所讲的书本上的语文知识,大多是一些对语文实践基本无用或用处不大的知识。
    有人还可能说,不错,现在我们教的一些语文知识确实对语文能力的提高用处不大,假如我们设计出一个可以大大加快语文能力培养速度的知识体系,你还能说那些知识不是语文能力的基础吗?我的回答是:迄今为止,我们尚未看到学了语文知识大幅度提高了读写能力的例证。将来怎么样,我不好说,只好以待将来。
    不要误会。我只是说,笼统地讲“语文知识是语文能力的基础”是不符合学习语文的客观规律的,并不是要否定语文知识的作用。只要不是把它放在“基础”的位置上,学一点,对语文实践还是有一定指导作用的。
     4.“课文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引导学生把课文内容理解深透。”这也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观点。先说“深透”。要学生理解深透,先得教师理解深透。我们大概都有这样的经验,去年教过的课文,今年备课时会发现许多当时没注意到的地方,明年呢?可能又有一些新的发现。可见,即使对教师而言,“理解深透”也只是一种力求达到的目标,对学生提出这样的要求显然是不现实的。再说“理解”。教一篇课文,当然要引导学生理解课文内容,但如果把教一篇课文的主要目的仅仅归结为理解内容,就值得研究了。要说清这个问题,需要区别一下阅读和阅读教学这两个概念。
    “阅读”同“阅读教学”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有着严格区别的概念。阅读的目的是从书面语言中获取信息,即理解书面语言的内容,而阅读教学的目的主要是培养学生从书面语言中获取信息的能力,即理解书面语言的能力。阅读是一种个体活动,而阅读教学则是在教师指导下的师与生、生与生之间的双向或多向交流活动。阅读的基本过程是借助语言文字理解语言文字所表述的内容,而阅读教学并不以理解内容为归宿,它还要求学生在理解内容的同时领悟语言形式,并通过诵读积累语言材料,形成语感。可见,把理解课文内容视为阅读教学的主要目标是一种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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