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各称谓,称别人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前面加一个“敝”字。
注:
老太姻翁、姆(亲家的祖父、母)——姻再侄、姻再侄妇
太姻翁(亲家的父亲)——姻侄、姻侄妇
太姻姆(亲家的母亲)——姻侄、姻侄妇
姻伯翁、叔翁(亲家的伯、叔父)——姻家侄、姻家侄室
姻伯姆、叔母(亲家的伯、叔母)——夫姻家侄
姻翁(亲家)——姻弟
姻姆(亲家姆)——姻室
姻兄(亲家的兄弟)——姻家弟
姻仁兄(亲家姆的兄弟)——姻家室
姻家兄(亲家的从、堂兄弟)——姻家弟
姻侄(亲家的堂、侄儿)——姻家伯、姻愚叔
姻伯祖(兄弟妻的祖父)——姻家再侄
姻叔祖(姐妹丈的祖父)——姻家再侄
姻伯、姆(兄弟的岳父、母)——姻侄
亲族间称谓,至今沿袭父系家族为中心的旧俗,近支称为自己家、自己家里,远支称为本家,其他亲族中人一律称为亲戚。
亲戚间的称谓,大略如下:
母亲之父,书面称外祖父,当面称姥爷。
母亲之母,书面称外祖母,当面称姥娘,或称姥姥。
外祖父之父,称老姥爷,外祖母之母,称老姥娘。
母亲之兄弟,称舅舅(大舅、二舅等以别长幼),舅之配偶称舅母或妗子、妗母。
外祖母之兄弟,称舅老爷,其配偶称舅奶奶。
外祖母之姐妹与祖母的姐妹统称为姨奶奶,其配偶统称为姨爷爷。
舅父之子女,称表兄、表弟、表姐、表妹,当面或有直以兄、弟、姐、妹相呼者。对人则称姑舅兄弟、姑舅姐妹。
父母称女之子女为外孙、外孙女、外孙闺女,舅父母呼姐妹之子女为外甥、外甥女、外甥闺女。值得注意的是山东各地多数呼外孙与外甥发音相同。
以上亲戚关系,俗称姥娘门上的。
母之姐妹,称姨母、姨、姨姨(以大姨、二姨等别长幼);姨之配偶称姨夫、姨父。
姨之子女,称表兄、表弟、表姐、表妹。对人则称两姨兄弟、两姨姐妹。
姨与姨夫,称姨姐妹之子女为外甥、外甥闺女。
以上亲戚关系,俗谓之姨姨门上的或两姨亲。
父之姐妹,称为姑母、姑、姑姑(以大姑、二姑等区别长幼),其配偶称姑夫、姑父。父之姑,称老姑姑、姑奶奶。
姑母、姑父之子女,称表兄、表弟、表姐、表妹,当面亦有以兄、弟、姐、妹相呼的。对人则以姑舅兄弟、姑舅姐妹相称。
妻兄弟之子女称内侄、内侄女。
以上亲戚关系俗谓之姑姑门上的或姑舅亲。
妻之父,书面称岳父,对人称丈人、老丈人、丈人爹、泰山、老泰山,当面则称爹、爹爹、爸爸,也有的地方称叔,称伯。
妻之母,书面称岳母,对人称丈母娘、丈母,当面则称妈、妈妈,有地方也称婶、大娘。
妻之兄弟,书面称姻兄、姻弟、内兄、内弟,对人称内兄为大舅子,称内弟为小舅子,当面则称哥哥、兄弟;内兄内弟之妻,对人统称为舅子媳妇,以大舅子媳妇、二舅子媳妇等区别长幼。
妻子之姐妹,对外统称为姨子,姐称为大姨子、大姨子姐,妹称为小姨子,当面则称姐,称妹。
妻之姐妹之夫,对外称连襟,称两乔,称一担挑儿,称“拉不平”,当面称姐夫、妹夫。
兄弟姐妹称其姐妹之夫为姐夫、妹夫,以大姐夫、二妹夫等区别长幼。
父母对其女之夫,对人称闺女女婿、女婿、姑爷、贵客、东床、东床客,当面则称他姐夫、老×女婿等。婚后女婿住岳家,外人呼为养老女婿、倒插门女婿。又,外人称别人女婿有戏称“半个儿”的。
夫妻双方之父母互称“亲家”,对人称亲家、男亲家、女亲家、亲家公、亲家母、亲家翁、亲家婆等,当面只称亲家。
夫与妻之兄弟之间的关系又常被称为“姐夫郎舅”。
以上亲戚关系人谓之“丈人门上的”。
二、亲戚往来
亲戚间的往来习俗也极多,极繁琐,大略归类,可分为“贺”与“吊”的往来、平时一般往来、特殊聚会往来等数种。
贺礼包括贺婚礼、贺生育、祝寿等。
吊礼行于丧葬仪式。
节日往来多行于姻亲之间,其往来民间称为“按时把节”,具体则称为“送节令”。
从前节日间的亲戚往来,有规矩,也有禁忌,例如,全省各地普遍流行的新媳妇正月十五日以前不可以住娘家,临清地方有谚语曰:“七不走,八不走,九走死婆婆,‘拐弯’死老天。”说初七、初八、初九,这三天不能走娘家,初十日可以走,但从十一日到十五日称作“拐弯”又绝不可走娘家。正月十六日走娘家,又称“走百病”,家家媳妇都走,但到娘家又不能住到二月二,说是“怕蹬了娘家的囤子”。
亲戚间平日往来也很多,乡间人以为亲戚不常走动即是生分。平日往来,有互通有无、遇事相帮这一类事务性的往来;有送瓜送果,双方小孩的来来往往;远行归来,遍访亲戚,告诉在外情况,赠送由外乡带回来的礼物;有病有灾,及时探问安慰等。
儿女结婚之后,亲家间的相会一般并不多,见则必须礼节周全。
三、权益
亲族间的权益有人身方面的,有财产方面的,也有声誉等方面的。具体言之则有财产继承、赡养费用、虐待种种事件。习俗上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出嫁的女儿靠娘家兄弟(特别是长兄)维持自身利益的现象。
在传统的父系家族之中,媳妇地位低微,遇到必须争取、必须申辩的事情,只有诉诸娘家人。娘家人中,父辈出面“有失身份”,自然由在家的早已主事的兄弟出面为宜,久而成习,家家媳妇皆以娘家兄长为当然的代言人,家族、社会诸方面也就渐渐承认了“娘舅”的这一地位。
“娘舅”在姐妹家中,始则处于“说理”、“争气”的地位,随着姐妹儿女的长成,“老舅”又变成了半个主事人。凡与其姐妹权益有关的事件,如分家、赡养、甚至死后的丧葬,没有“老舅”的参加,都难完满解决。在这些事件中,他的干预是起很大作用的。他的地位也表现在请客吃饭之中,众亲一席,若无其他更长一辈的人,“老舅”当然是首席,他自己也从不谦让。
祖:(王父、祖父)父之父。祖母、王母、父之母。(曾祖父、母)祖之父、母。(高祖父、母)曾祖之父、母。(上五世即从本位起,上及父、祖、曾祖、高祖)。
曾孙:孙之子。
玄孙:曾孙之子。
来孙:玄孙之子。(下五世指从本位起,下主立孙)
世父:(伯父)父之兄。
叔父:父之弟。
世母(伯母):世父之妻。
叔母(婶):叔父之妻。
姑(姑母):父之姊妹。
姑父:姑之夫。
从祖祖父(伯祖父、叔祖父):父之伯叔。
从祖祖母(伯祖母、叔祖母):父之伯母、叔母。
从祖父(堂伯、堂叔):父之从兄弟。
从祖母(堂伯母、堂叔母):从祖父之妻。
族曾祖父(族曾王父):祖父的伯叔。
族曾王母:祖父的伯叔之妻子。
族祖父(族祖王父):族曾祖父之子。
族父:族祖父之子。
族兄弟:族父之子。
嫂:兄之妻。
弟妇:弟之妇。
从子(侄):兄弟之子。
从女(侄女):兄弟之女。
从孙:兄弟之孙。
甥(外甥):姊妹之子。
私姊:妹之夫。
女婿(子婿、婿):女之夫。
中表(姑表):父之姊妹之子女。
外祖父(外王父):母之父。
外祖母(外王母):母之母。
外曾王父:外祖父之父。
外曾王母:外祖父之母。
舅(舅父):母之兄弟。
舅母(妗子):舅之妻。
从母(姨母、姨):母之姊妹。
姨父:姨母之夫。
中表(姨表):姨之子女。
从母兄弟、从母姊妹(姑表兄弟姊妹、姨表兄弟姊妹):母之兄弟姊妹的子女。
外舅(岳父、岳丈、丈人、泰山、岳翁): 妻之父。
外姑(岳母、丈母、泰水):妻之母。
姨(姨子):妻之姊妹。
妻侄:妻之兄弟之子。
舅(嫜、公):夫之父。
姑(婆):夫之母。
姑嫜、舅姑:即夫之父母(俗称公婆)。
伯叔(大伯、大叔子):夫之兄弟。
小姑子:夫之妹。
娣妇:夫之弟妇。
姒姆:夫之嫂。
娣姒、妯娌:古之弟妇与嫂的简称。
娅、连襟(襟兄、襟弟)、两乔两婿互称。
祖辈的亲属,按古代关于宗亲的范围,是从高祖开始。高祖以上的直系祖先则称为远祖、先祖、先人、鼻祖(鼻,始的意思)。
(1)祖:在古代,广义是指所有父辈以上的男性先辈,狭义则是指祖父。
(2)祖父:又称为“王父”、“大父”、“祖君”。在古代,“公”、“太公”、“翁”也可用来称呼祖父;如今对祖父最常见的称呼是“爷爷”。
(3)祖母:又可以称为“大母”、“王母”、 “重慈”。又因古人有妻有妾,所以祖母又有“季祖母”、“庶祖母”、“妾祖母”之分。祖母之称古今通用。
(4)婆:是古代对成年妇女的很普遍的称呼,也可以用来称祖母。
(5)奶奶:是今天对祖母的普遍称呼,古代的使用较晚。作为称谓,“奶”最早是作为乳母之称,以后又用以称母亲,又作为对以婚妇女的较广义的称呼。
(6)堂祖父、从祖父、伯公、伯祖、伯翁、叔公、叔祖、叔翁等:这些是对祖父的兄弟的称谓。
(7)堂祖母、从祖母、伯婆、伯祖母、叔婆、叔祖母等:这些是对祖父兄弟妻子的称谓。
(1)曾祖:即祖父之父。古代还有“太翁”、“曾翁”、“曾大父”、“大王父”、“王大父”、“太公”、“曾太公”等称呼,比较特殊的是称“曾门”。
(2)曾祖母:指曾祖之妻,还可以称为“太婆”、“曾祖王母”、“太奶”,其中较常见的为“太婆”。
(1)高祖:即曾祖之父,古今多称为高祖父,也有称为“高祖王父”、“高门”。但需注意的是,古代对高祖之上的历代远祖也可称为高祖。
(2)高祖母:指高祖之妻,或称“高王祖母”。
(1)父母:父母是亲属中最重要的亲属,除“父母”、“双亲”、“二老”、“爹娘”等古今通用的合称外还有“高堂”、“严君”、“尊亲”、“严亲”、“两亲”、“亲闱”等以及文人笔下的“所生”、“椿萱”等对父母的代称。
(2)父、父亲:是对父亲古今习见的称呼,还可以称父亲为“公”、“翁”、“尊”、“大人”、“严君”、“爷”、“爹”、“爸”、“老子”等。
(3)尊:古代常见的敬称用语,称自己的父亲可称“家尊”,称对方的父亲则称“令尊”。
(4)爷:古代对成年男子较广义的称呼,宋代开始用作对祖父之称,魏晋南北朝就用作对父亲之称,或写作“耶”。
(5)母:是对母亲最常见的称呼。而在古代对母亲的称谓中,大都和“母”相似,又用作对成年妇女或老年妇女的泛称。其中较重要的有:“婆”、“娘”、“娘娘”、“姥”、“大人”、“妈”、“慈”、“家家”和“姊姊”等。
(6)继母:如果自己的母亲去世、离异或被父辈逐出,则称续娶之妻为继母、继亲、后母、假母、续母。
(7)出母:如果自己的母亲离家之后还能相见,则称为出母。
(8)生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称自己的生身母亲为“生母”或 “本生母”。
(9)庶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如果自己的生母是正妻,则称父亲之妾为“庶母”、“少母”、“诸母”、“妾母”。
(10)家家和姊姊:是中古时期对母亲的两种特殊称呼。
(11)姨: 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无论自己的生母是妻或妾,对父亲的妾都可以称为“姨”、“姨姨”、“阿姨”。
( 12 )义父:指是在自己的父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父,这个“义”字有外加、假、代、自愿等意。
( 13 )义母:指是在自己的母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母。
(1)诸父、诸母:是对父亲的兄弟及其妻室的统称。
(2)世父:对父亲的兄弟的称谓,现在更多的场合是称“伯父”、“叔父”
或简称“伯”、“叔”。古人偶尔将几个叔父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次序,分别称为“伯父”、“仲父”、“叔父”、“季父”。
(3)伯母、叔母:是对父亲的兄弟的妻室的称呼。
(4)从父:对父亲的叔伯兄弟可统称“从父”,又可分别称为“从伯”、“从叔”。
(5)姑:对父亲的姊妹可称为“姑”(沿用至今),又可以称为“诸姑”、“姑姊”、“姑妹”,对已婚者一般都称为“姑母”、“姑妈”,与今不同的是偶尔也称“姑娘”。
(6)姑父:对姑母的丈夫,既可称为“姑父”、“姑丈”,又可以称为“姑婿”、“姑夫”。
(7)表兄弟:对姑母的子的称谓。
(8)表姊妹:对姑母的女的称谓。
(1)外祖父:对母亲的父亲,称其为“外祖父”(与今同),又可称为“外翁”、“外大人”、“家公”、“老爷”等。
(2)外祖母:对母亲的母亲,称为“外祖母”、“外婆”(与今同),又称为“姥姥”、“老老”等。
(3)舅:对母亲的兄弟,古今均称“舅”,在不同场合,可加上一些修饰或补充性文字,如:“舅氏”、“舅父”、“嫡舅”、“元舅”、“堂舅”等。
(4)舅母:对舅父之妻的称谓。
(5)姨母:对母亲姊妹的称呼,先秦时称为“从母”,秦汉以来则称为“姨母”,或称为“姨娘”、“姨婆”、“姨妈”等。
(6)姨父:对姨母之夫称为“姨夫”或“姨父”。姨母之子女也称“表兄弟”、“表姊妹”。
(无论是舅父之女、姨母之女,还是姑母之女,都可以以“表兄弟”、“表姊妹”相称,古人统称为“诸表”。)
“考”和“妣”在先秦时是对父母的异称,无论生死均可用。秦汉以来,父母死后仍可称为考妣,但生前不再称考妣,考妣只用来对死去的父母之称。而且,考**不仅用来称死去的父母,死去的祖辈乃至更早的直系先辈均可用考妣相称(在先秦时则是对先祖的泛称)。
(1)夫:或作“丈夫”,本是对成年男子的美称,但又用作夫妻之夫。“夫”
加上其它附加成分的表示丈夫意的相关称谓很多,如:“夫子”、“夫君”、“夫主”、“夫婿”等。除此,还可以用“良人”、“郎”、“丈人”、“君”、“老公”、“官人”、“汉子”等称呼丈夫。
(2)妻、妻子:是由古至今对妻的最主要的称呼。在妻之前加上各种附加成分,还有“贤妻”、“良妻”、“仁妻”、“令妻”、“娇妻”等。除此,还可用“妇”、“室”、“君”、“夫人”、“娘子”、“浑家”、“内”、“老婆”、“婆娘”、“太太”等来称呼。
(1)公:也称公公,对丈夫之父,古称为“舅”,也称为“公”、“公公”。这些称呼正是今天称丈夫之父为“公”、“公公”、“老人公”的前身。
(2)婆:也称婆婆,对丈夫之母,古称为“姑”以及由“姑”派生出的“君姑”、“严姑”、“慈姑”、“阿姑”等。后又称“婆”、“婆婆”。
(3)舅姑、姑舅:是早期对丈夫父母的合称。近者称“公婆”。此外还有一个常见的称呼是“姑章”,或作“姑嫜”。
(4)伯叔:对丈夫的兄弟的称谓,与近代所称的“大伯”、“小叔”是一致的。
(5)小姑:对丈夫妹妹的称谓。
(1)岳丈:是对于妻子之父的称呼,古代还有“泰山”、“冰翁” 外舅” “外父”、“妻父”等代称。
(2)岳母:对妻子之母的称谓,或称为“丈母”。
(3)姑、外姑:早期用来对妻子之母的称呼。
(4)舅舅:对妻子兄弟的称呼,或称为“舅”、“舅爷”、“舅子”等,还称为“内兄”、“内弟”、“妻兄”、“妻弟”等。
(5)姨:对妻子的姊妹的称呼,或称“大姨”、“小姨”,也称为“妻妹”、“内妹”。
(1)兄:又称为“昆”。今天则可用“哥”来称呼兄长。有兄弟数人的情况下,称呼中必须表示出排行,或以数字为排行,或用伯、仲、叔、季这些排行常用语等。(“哥”,古代是用得十分广泛的称呼,可以称父、称兄、称弟、称子。)
(2)嫂:对兄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嫂嫂”。
(3)弟:是对与兄相对者的称呼。
(4)弟媳:对弟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弟妹”。
(5)侄:对兄弟的子女最常见的称呼,也可直接称之为“兄子”、“兄女”,或称为“从子”、“从女”、“犹子”、“犹女”。
(1)女兄、女弟:古代对姊妹的称谓,或直接称姊妹为兄弟。“姊”又称“姐”,与姊相对者称为“妹”。
(2)姊夫、妹夫:对姊妹的丈夫的称呼,也可称为“姊婿”、“妹婿”。
(3)甥:对姊妹之子最普遍的称呼,还称为“外甥”、“甥女”、“外甥女”。
(1)子:在古代是一个使用范围较广的称呼,秦汉以后主要用作儿子之称。
自己之子可称为“犬子”、“孽子”、“不孝子”等,别人之子又可称为“令子”、“良子”、“不凡子”、“贤子”等。除此,还可用“男”、“子息”、“贱息”、“儿子”、“儿郎”、“儿男”等来称呼子。若有几个儿子则有“长子”、“次男”、“幼子”等称呼。
(2)女:对女儿的主要称呼。对别人的女儿往往称为“爱”或“嫒”,也称为“令嫒”、“闺嫒”。
(3)义子、义女:指不是自己生育的,而是收养的子女,又称“养子”、“养女”、“假子”。同时还有一个常见的代称“螟蛉”。
(4)媳妇:对儿子之妻的称呼。最初只称为“妇”,后因儿子又称为“息”,所以子之妻又称为“息妇”,或写作“媳妇”。
(5)婿:对女儿丈夫的称呼,或称为“女婿”、“子婿”、“郎婿”、“快婿”等。除此,女儿之夫还可以被称为“女夫”、“半子”、“东床”“令坦”。
女婿到了岳丈家,除了岳父、岳母可以称“贤婿”之类,岳家一般人都尊称其为“姑爷”、“姑老爷”。
(6)孙:对儿子的子女的称呼,或称“孙息”、“孙枝”。“孙”又分为“孙儿”、“孙女”,“孙女”又称为“女孙”。
(7)外孙:对女儿的子女的称呼。女姓还可称为“外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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